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54530发布日期:2020-04-03 14:36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显示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广告行业的发展,广告覆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使在商场中的天线上也开始覆盖了广告,参见图1,通过在天线本体1上安装天线透明面板2,然后在天线透明面板2上粘贴静态广告贴纸3实现广告功能,在应用时,由于贴纸安装的方式使得每次需要更换广告内容时,需要拆卸天线,更换不易且容易损坏天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解决了现有安装于天线透明面板上的广告造成面板不透明的问题,以及现有广告实现方式只能静态展示的问题,以及现有广告实现方式更新内容时繁琐的流程;通过使用透明led显示屏,实现了在不开启显示屏时,天线透明面板还可以维持透明的状态;可以展示静态或者动态广告内容,丰富了用户的选择;免去了更换广告内容时对天线的拆装,使产品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实用性与美观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包括天线本体和安装在天线本体上的天线透明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透明面板前或后设有透明led显示屏;

所述透明led显示屏依次连接led控制板和路由器;

所述透明led显示屏由led电源供电;

所述路由器由路由器电源供电。

所述的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由器与led控制板通过网线或无线方式实现连接。

所述的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led显示屏粘接在天线透明面板上。

所述的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由器通过无线方式连接智能设备,智能设备通过app控制透明显示屏显示内容。

所述的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设备是手机或电脑或pda。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后,通过使用透明led显示屏,实现了对广告内容的实时显示与实时更换,免去了更换广告内容时对天线的拆装,使产品具有更高的可靠性与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天线上广告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1

参见图2,一种基于防盗天线的广告显示装置,包括天线本体1和安装在天线本体1上的天线透明面板2,所述天线透明面板2后设有透明led显示屏4;

所述透明led显示屏4依次连接led控制板5和路由器6;作为可选方式,该路由器可选择novastarmctrl300或novastarmctrll660,该led控制板可选择novastara4s或novastarmrv328;

所述透明led显示屏4由led电源7供电;

所述路由器6由路由器电源8供电。

具体实施时,上述路由器6与led控制板5通过网线9实现连接。当然,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进行通讯连接。

具体实施时,上述透明led显示屏4可以通过粘接在天线透明面板2上,也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安装。

具体实施时,上述路由器通过无线方式(如:wifi)连接手机,手机通过app控制透明显示屏显示内容。该手机也可以是诸如电脑、pda等其它智能设备。

具体实施时,上述透明led显示屏4可选用铁哥科技贴膜屏p6.5系列或p6系列,但是不限于此。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后,通过使用透明led显示屏,实现了对广告内容的实时显示与实时更换,免去了更换广告内容时对天线的拆装,使产品具有更高的可靠性与实用性。

作为变化方式,该透明led显示屏4还可以设在天线透明面板2前,或者夹设在两层天线透明面板2之间。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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