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与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653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系统包括多个光源单元、至少一聚光单元以及至少一楔形光通道,

所述多个光源单元用于提供多个光束;

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对应并设置于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旁,其中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具有一第一出光面,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具有一第二出光面,未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它那些光源单元,分别具有一第三出光面,且所述第二出光面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大体上并不相同;以及

至少一所述楔形光通道对应并设置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旁,其中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位于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与所述楔形光通道之间,且至少一所述楔形光通道具有一第四出光面,其中所述第四出光面的面积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相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合光单元,具有一第五出光面,位于这些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合光单元的所述第五出光面的面积与所述第四出光面的面积彼此不相等,所述第五出光面的面积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彼此不相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包括一导光体以及一聚光器,

所述导光体位于其中一这些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导光体并具有一荧光体,用于将所述光束转换为一第一色光,所述第一色光的颜色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不同;

所述聚光器位于所述第一色光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第一色光经由所述聚光器传递至所述楔形光通道与所述合光单元,且所述合光单元用以将所述第一色光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混合为一照明光束。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具有一第六出光面,且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形状与所述导光体的所述第六出光面的形状相对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的所述第六出光面的面积小于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面积。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为一长方体,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位于所述长方体的其中一长边侧,且所述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光束经由所述长边侧进入所述导光体。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器为复合式抛物面聚光器。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具有一入光面,位于其中一所述光束的传递路径上,所述聚光单元并具有一荧光体,用于将所述光束转换为一第一色光,所述第一色光的颜色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不同,所述第一色光依序经由所述聚光单元、所述楔形光通道传递至所述合光单元,且所述合光单元用以将所述第一色光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混合为一照明光束。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入光面的面积小于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面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透镜模块,所述透镜模块设置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与所述楔形光通道之间。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这些光源单元个别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管,其中当至少一所述发光二极管的数量为多个时,这些发光二极管为一阵列排列。

12.一种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装置包括一照明系统、一光阀以及一投影镜头,

所述照明系统用于提供一照明光束,包括多个光源单元、至少一聚光单元以及至少一楔形光通道,

多个光源单元,用于提供多个光束;

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对应并设置于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旁,其中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具有一第一出光面,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具有一第二出光面,未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它那些光源单元,分别具有一第三出光面,且所述第二出光面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大体上并不相同;

至少一所述楔形光通道对应并设置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旁,其中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位于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与所述楔形光通道之间,且至少一所述楔形光通道具有一第四出光面,其中所述第四出光面的面积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相等;

所述光阀配置于所述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且用于将所述照明光束转换为一影像光束;

所述投影镜头配置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合光单元,具有一第五出光面,位于这些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合光单元的所述第五出光面的面积与所述第四出光面的面积彼此不相等,所述第五出光面的面积与各所述第三出光面的面积彼此不相等。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包括一导光体以及一聚光器,

所述导光体位于其中一这些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导光体并具有一荧光体,用于将所述光束转换为一第一色光,所述第一色光的颜色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不同;

所述聚光器位于所述第一色光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第一色光经由所述聚光器传递至所述楔形光通道与所述合光单元,且所述合光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色光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混合为一照明光束。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具有一第六出光面,且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形状与所述导光体的所述第六出光面的形状相对应。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的所述第六出光面的面积小于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面积。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体为一长方体,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相对应的其中一这些光源单元位于所述长方体的其中一所述长边侧,且所述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光束经由所述长边侧进入所述导光体。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器为复合式抛物面聚光器。

19.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具有一入光面,位于其中一这些光束的传递路径上,所述聚光单元 并具有一荧光体,用于将所述光束转换为一第一色光,所述第一色光的颜色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不同,所述第一色光依序经由所述聚光单元、所述楔形光通道传递至所述合光单元,且所述合光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色光与其它那些光源单元所提供的其它那些光束混合为一照明光束。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入光面的面积小于所述聚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出光面的面积。

21.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这些光源单元个别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管,其中当所述至少一发光二极管的数量为多个时,这些发光二极管为一阵列排列。

22.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光均匀化元件,位于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且位于所述照明系统与所述光阀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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