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7877阅读:1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



背景技术:

摄影棚是供拍摄影片用的特殊建筑物。在电影史上,最早出现在摄影棚,利用日光照明采用金属和木料结构的框架,和玻璃顶棚,摄影棚内使用面积二三百平方米。

传统的摄影棚无法折叠,不方便携带,未设置固定槽,无法加固箱体,未同时设置导光板和柔光板,导致摄影效果不够好,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无法折叠,不方便携带,未设置固定槽,无法加固箱体,未同时设置导光板和柔光板,导致摄影效果不够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包括粘扣、侧面挡板、导光板、前挡板、背景布、箱体和柔光板,所述箱体的两侧安装有侧面挡板,且箱体的前方安装有前挡板,所述柔光板安装在箱体内部的顶部位置,且柔光板的下方安装有粘扣,所述导光板安装在侧面挡板的内表面上,所述背景布安装在箱体内部后挡板上,所述侧面挡板与前挡板内部均安装有金属折叠支架,所述箱体的下方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上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顶部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左侧安装有LED补光灯。

优选的,所述前挡板上设置有透光孔,所述透光孔为椭圆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背景布与箱体上的后挡板通过粘扣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顶部位置设置有固定槽,且底座与箱体通过固定槽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侧面挡板、前挡板和后挡板均通过金属折叠支架支撑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嵌入安装有电源插口,所述LED补光灯与外部电源通过电源插口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方便,本实用新型内置金属折叠支架,方便折叠携带,配备有可拆卸固定底座,使得箱体更加稳定,底座上设置有方便调节角度和高度的LED补光灯,方便户外摄影补光使用,内部同时配备有导光板和柔光板,在柔光效果的同时将光源聚集于拍摄物体上,提高拍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粘扣;2-侧面挡板;3-导光板;4-金属折叠支架;5-前挡板;6-透光孔;7-背景布;8-固定槽;9-底座;91-电源插口;10-伸缩杆;11-转轴;12-LED补光灯;13-箱体、14-柔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包括粘扣1、侧面挡板2、导光板3、前挡板5、背景布7、箱体13和柔光板14,箱体13的两侧安装有侧面挡板2,且箱体13的前方安装有前挡板5,柔光板14安装在箱体13内部的顶部位置,且柔光板14的下方安装有粘扣1,导光板3安装在侧面挡板2的内表面上,背景布7安装在箱体13内部后挡板上,侧面挡板2与前挡板5内部均安装有金属折叠支架4,箱体13的下方安装有底座9,底座9上安装有伸缩杆10,伸缩杆10的顶部安装有转轴11,转轴11的左侧安装有LED补光灯12。

前挡板5上设置有透光孔6,透光孔6为椭圆形结构,背景布7与箱体13上的后挡板通过粘扣固定连接,底座9的顶部位置设置有固定槽8,且底座9与箱体13通过固定槽8固定连接,侧面挡板2、前挡板5和后挡板均通过金属折叠支架4支撑连接,底座9上嵌入安装有电源插口91,LED补光灯12与外部电源通过电源插口91电性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该便携式柔光圆形摄影棚按正常程序安装好过后,使用者先通过转动金属折叠支架4将箱体13支撑开来,并将箱体13整体放置于固定槽8上,将伸缩杆10拉伸至合适高度,转动转轴11调节LED补光灯12的角度,也可将灯管通过粘扣11连接在箱体13的内部,这样光源更强烈,背景布7通过粘扣与箱体13连接,方便更换背景布色,导光板3将光源聚集于箱体13内部的物体上,柔光板14起到柔和光源的效果,拍摄效果更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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