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灯变光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摄影灯又称机头灯、采访灯、新闻灯,在数码摄像机上的作用如同闪光灯在数码相机中的作用一样。想拍表面黑暗的物体,一定要用到这些辅助光源,否则影响画面清晰度,靠后期处理是不可能改善的;摄影灯在数码摄像机上的作用如同闪光灯在数码相机中的作用,想拍黑暗的物体,一定要用到这些辅助光源,否则噪点会非常大,光靠后期的处理是不够的。
然而现有的摄影灯变光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于摄影灯的携带存在着不方便,变光装置的支撑架位置固定不变的,使得摄影灯的变光装置在使用时,存在着一定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包括反光布、保护层和拉链,所述保护层的后方安装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的内部安装有布匹回收仓,且布匹回收仓上安装有回收控制器,所述保护层的内部安装有反光布,且反光布的边端上设置有竖直支撑杆,所述竖直支撑杆上设置有第二伸缩杆,所述第二伸缩杆的上方通过第一固定螺栓与第一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伸缩杆的下方通过第二固定螺栓与第三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拉链安装在保护层上,且拉链的下端安装有拉链控制装置,所述拉链的左侧安装有第一布匹,且拉链的右侧安装有第二布匹,所述第一布匹和第二布匹上均设置有松紧带。
优选的,所述第一布匹和第二布匹的松紧带关于拉链的竖直中线对称。
优选的,所述竖直支撑杆为可收缩结构。
优选的,所述反光布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弯曲支撑杆,且弯曲支撑杆共设置有四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摄影灯变光装置,首先变光装置的支撑杆可以通过第一伸缩杆、第二伸缩杆和第三伸缩杆之间伸缩,从而使得变光装置得到调节,使得该变光装置的适用范围更广;其次,在该变光装置的布匹上设置有拉链,当该变光装置不用时,可通过拉链将布匹分开,再利用回收控制器将布匹收到布匹回收仓中进行储存,同时,布匹的支撑架也可以进行拆卸,从而使得该变光装置便于携带,使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的拉链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的竖直支撑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的回收控制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竖直支撑杆;101-第一伸缩杆;102-第二伸缩杆;103-第三伸缩杆;104-第一固定螺栓;105-第二固定螺栓;2-反光布;3-弯曲支撑杆;4-保护层;5-固定装置;6-拉链;7-第一布匹;8-第二布匹;9-松紧带;10-拉链控制装置;11-布匹回收仓;12-回收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摄影灯变光装置,包括反光布2、保护层4和拉链6,保护层4的后方安装有固定装置5,固定装置5的内部安装有布匹回收仓11,且布匹回收仓11上安装有回收控制器12,保护层4的内部安装有反光布2,且反光布2的边端上设置有竖直支撑杆1,竖直支撑杆1上设置有第二伸缩杆102,第二伸缩杆102的上方通过第一固定螺栓104与第一伸缩杆101固定连接,第二伸缩杆102的下方通过第二固定螺栓105与第三伸缩杆103固定连接,拉链6安装在保护层4上,且拉链6的下端安装有拉链控制装置10,拉链6的左侧安装有第一布匹7,且拉链6的右侧安装有第二布匹8,第一布匹7和第二布匹8上均设置有松紧带9,第一布匹7和第二布匹8的松紧带9关于拉链6的竖直中线对称,竖直支撑杆1为可收缩结构,反光布2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弯曲支撑杆3,且弯曲支撑杆3共设置有四个。
工作原理:该摄影灯变光装置使用时,将第一伸缩杆101和第三伸缩杆103从第二伸缩杆102中伸展出来,伸展长度根据实际要求来定,在利用第一固定螺栓104和第二固定螺栓105将其固定,从而形成竖直支撑杆1,在与弯曲伸缩杆3连接,从而形成框架,将反光布2放入带支撑架的内部,保护层4放到支撑架的外部,从而形成变光装置,在未组装时,将反光布2通过回收控制器11存放在不铺回收仓11中,支架也逐一收起,从而方便携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