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所述第一透镜为凸凹负光焦度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双凹负光焦度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双凸正光焦度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双凹负光焦度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五透镜为双凸正光焦度塑料非球面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为双凸正光焦度玻璃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为凹凸负光焦度玻璃球面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与整个镜头的焦距的比值满足以下条件:
1.48<|f2/f|<1.87;
1.47<|f4/f|<1.9;
1.25<|f5/f|<1.68;
其中,f是整个镜头的焦距;f2是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4是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f5是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之间的焦距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0.62<|f2/f4|<1.05;
1.11<|f4/f5|<1.38;
其中,f2是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4是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f5是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通过遮光片紧配,所述第六透镜与所述第七透镜直接粘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通过隔圈紧配,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第三透镜通过隔圈紧配,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第四透镜通过隔圈紧配,所述第四透镜与所述第五透镜通过隔圈紧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焦距、折射率和曲率半径满足以下条件:
上表中,“f”为焦距,“n”为折射率,“R”为曲率半径,“-”号表示方向为负;
其中,f1至f7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焦距;n1至n7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折射率;R1、R3、R5、R7、R9、R11和R13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靠近物方的一面的曲率半径,R2、R4、R6、R8、R10、R12和R14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远离物方的一面的曲率半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玻塑混合无热化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定焦镜头的光学总长小于22.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