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5901发布日期:2018-11-09 21:0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设备主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有虚拟现实内容的存储模块、用于获取虚拟现实内容中的二维码的二维码获取模块、二维码显示模块、光学模块和虚拟现实内容显示模块,所述存储模块连接光学模块和二维码获取模块,所述光学模块连接虚拟现实内容显示模块,所述存储模块将虚拟现实内容发送至光学模块,经光学模块处理后再发送至虚拟现实内容显示模块显示,所述二维码获取模块连接二维码显示模块,所述二维码获取模块发送从所述存储模块获取到的二维码至二维码显示模块直接显示;所述设备主体还设有用于显示二维码的触控显示屏,所述触控显示屏与所述二维码显示模块连接,所述触控显示屏显示的二维码供手机扫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接收处理数据的主控模块、用于收集数据的感应模块和用于输入信息的交互模块,所述主控模块分别连接感应模块和交互模块,所述感应模块发送数据至主控模块,所述交互模块发送信息至主控模块。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设有显示输入信息的触控显示屏,所述触控显示屏与交互模块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包括用于感应用户面部的距离感应器,所述距离感应器设于靠近用户面部的一端且与感应模块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包括用于感应温度的温度感应器,所述温度感应器设于靠近用户面部的一端且与感应模块连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内设有用于感应角速度的陀螺仪,所述陀螺仪与感应模块连接。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前端设有用于识别手势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感应模块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内设有两个防蓝光镜片,所述两个防蓝光镜片的瞳孔距可调。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还设有靠近防蓝光镜片的散热孔。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的设有输入信息的按钮,所述按钮与交互模块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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