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塑混合定焦镜头,由玻璃透镜和塑料透镜组成,包括: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排列的前透镜组(A)、光阑(S)以及后透镜组(B);
所述前透镜组(A)由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1)、第二透镜(2)和第三透镜(3)组成;
所述后透镜组(B)由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排列的第四透镜(4)、第五透镜(5)、第六透镜(6)和第七透镜(7)组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1)、所述第二透镜(2)和所述第五透镜(5)为负光焦度透镜;
所述第三透镜(3)、所述第四透镜(4)、所述第六透镜(6)和所述第七透镜(7)为正光焦度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沿着物侧至像侧的方向,
所述第一透镜(1)为凸-凹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2)为凹-凸透镜;
所述第四透镜(4)和所述第五透镜(5)构成胶合镜片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所述第二透镜(2)、所述第三透镜(3)和所述第七透镜(7)为塑料非球面透镜;
所述第四透镜(4)、所述第五透镜(5)和所述第六透镜(6)为玻璃球面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半像高h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h/f>0.9。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1)的焦距f1、第三透镜(3)的焦距f3和所述第六透镜(6)的焦距f6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1.80<f1/f<-1.35;4.90<f3/f<9.36;2.48<f6/f<2.9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2)和所述第三透镜(3)的组合焦距f23、所述第四透镜(4)和所述第五透镜(5)的组合焦距f45以及所述第六透镜(6)和所述第七透镜(7)的组合焦距f67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4.0<f23/f<6.36;4.71<f45/f<6.16;2.20<f67/f<2.65。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4)的折射率nd4和阿贝数vd4的取值范围分别为:1.40<nd4<1.65,vd4>75;
所述第五透镜(5)的折射率nd5和阿贝数vd5的取值范围分别为:1.68<nd5<2.10,vd5>22。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6)的折射率nd6和阿贝数vd6的取值范围分别为:1.40<nd6<1.65,vd6>75。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透镜组(A)的组合光焦度Ff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4.90<Ff/f<-3.45;
所述后透镜组(B)的组合光焦度Bf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1.62<Bf/f<1.94。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光学后焦BFL与所述镜头的光学总长TTL满足关系式:3.0<TTL/BFL<4.0;
同时,所述镜头的光学总长TTL与所述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关系式:5.40<TTL/f<7.0。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玻塑混合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的F数FNO为:FNO≤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