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R头戴设备及其面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432087发布日期:2022-09-06 22:18阅读:47来源:国知局
VR头戴设备及其面罩的制作方法
vr头戴设备及其面罩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vr头戴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vr头戴设备及其面罩。


背景技术:

2.诸如vr眼镜、vr头盔等vr头戴设备是一种可佩戴在人体头部实现游戏、观影等娱乐功能的设备。传统的vr头戴设备通常是采用面罩罩盖在人体面部。但是,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vr头戴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热量,而面罩的透气性又相对较差,难以有效的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导致使用者面部出现闷热感,用户体验相对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vr头戴设备的面罩,能有效在穿戴时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提高用户体验。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一步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vr头戴设备,能有效在穿戴时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提高用户体验。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vr头戴设备的面罩,包括用于罩设至人体面部的罩体以及固定组装于罩体顶部用于向位于罩体内侧的人体面部吹风的吹风模块,所述吹风模块包括固定于所述罩体顶端的壳体以及组装于所述壳体内的风扇组件,所述壳体顶部设有进气孔,所述罩体顶部设有插槽而侧壁设有排气孔,所述壳体的底部凸伸出有插柱,所述插柱的中部设有连通壳体内部空间的芯孔,所述插槽的底部设有贯通至罩体内侧的气流孔,所述壳体以插柱插接固定于罩体的插槽内,所述芯孔与气流孔连通,外部气流由所述风扇组件驱动后从所述进气孔进入壳体内,经由所述芯孔和气流孔吹至罩体内侧面后从所述排气孔排出罩体外。
6.进一步的,所述插柱的一侧壁设有弹性扣钩,所述插槽的槽壁设有扣孔,所述插柱以所述弹性扣钩钩扣定位于所述插槽的扣孔内。
7.进一步的,所述壳体底部靠两侧处各设有一个所述插柱,所述插槽与所述插柱一一对应设置,所述排气孔分别设于所述罩体的相对两侧。
8.进一步的,所述气流孔为多个并排且孔口倾斜设置的条形孔。
9.进一步的,所述风扇组件包括控制电路板、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相连且正对所述进气孔设置的风扇以及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相连用于为所述风扇供电的供电电池。
10.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电路板上还组装有与所述供电电池相连并在与外部电源相连时而为所述供电电池充电以及在与vr头戴设备的用电模块相连时而采用供电电池为所述用电模块供电的充放电端口,所述壳体上设有供所述充放电端口露出的穿孔。
11.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电路板上还组装有用于控制风扇启闭和吹风强度的控制开关以及多个用于在风扇相应吹风强度下点亮的指示灯,所述控制开关和指示灯分别从壳体的顶部露出。
12.进一步的,所述壳体包括底壳以及固定扣盖于所述底壳上的盖壳,所述插柱设于所述底壳上,所述进气孔设于所述盖壳上。
13.进一步的,所述罩体侧面用于与人体面部接触的表面还固定有柔性垫。
14.另一方面,为了解决上述进一步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vr头戴设备,包括用于罩设至人体面部的面罩,所述面罩为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面罩。
15.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在罩体上增设吹风模块,利用吹风模块的风扇组件驱动外部气流从壳体的进气孔进入壳体后,利用壳体底部的插柱中部的芯孔与罩体的插槽内的气流孔形成的气流通路,使外部气流流动至罩体的内侧面,进而气流带走人体面部的热量后从罩体的排气孔排出,实现整体的气流回路,最终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结构相对简单,而且利用插柱插接固定于插槽内,有效实现壳体与罩体的相对固定,组装方便。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vr头戴设备的面罩一个可选实施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vr头戴设备的面罩一个可选实施例的组合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vr头戴设备的面罩一个可选实施例沿一个插柱的中轴面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vr头戴设备的面罩一个可选实施例罩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以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说明仅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而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21.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个可选实施例提供一种vr头戴设备的面罩,包括用于罩设至人体面部的罩体1以及固定组装于罩体1顶部用于向位于罩体1内侧的人体面部吹风的吹风模块3,所述吹风模块3包括固定于所述罩体1顶端的壳体30以及组装于所述壳体30内的风扇组件32,所述壳体30顶部设有进气孔301,所述罩体1顶部设有插槽10而侧壁设有排气孔12,所述壳体30的底部凸伸出有插柱302,所述插柱302的中部设有连通壳体30内部空间的芯孔303,所述插槽10的底部设有贯通至罩体1内侧的气流孔14,所述壳体30以插柱302插接固定于罩体1的插槽10内,所述芯孔303与气流孔14连通,外部气流由所述风扇组件32驱动后从所述进气孔301进入壳体30内,经由所述芯孔303和气流孔14吹至罩体1内侧面后从所述排气孔12排出罩体1外。
2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在罩体1上增设吹风模块3,利用吹风模块3的风扇组件32驱动外部气流从壳体30的进气孔301进入壳体30后,利用壳体30底部的插柱302中部的芯孔303与罩体1的插槽10内的气流孔14形成的气流通路,使外部气流流动至罩体1的内侧面,进而气流带走人体面部的热量后从罩体1的排气孔12排出,实现整体的气流回路,最终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结构相对简单,而且利用插柱302插接固定于插槽10内,有效实现壳体30与罩体1的相对固定,组装方便。
23.在具体实施时,可以理解的是,为方便壳体30的进气,如图1所示,所述进气孔301为多组呈圆形分布设置于壳体30的顶面,而且可以采用不同样式的进气孔301。
24.在本实用新型又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插柱302的一侧壁设有弹性扣钩304,所述插槽10的槽壁设有扣孔15,所述插柱302以所述弹性扣钩304钩扣定位于所述插槽10的扣孔15内。本实施例中,利用插柱302上的弹性扣钩304与插槽10内的扣孔15相互钩扣,能有效实现插柱302插接定位在插槽10内,组装方便。另外,为实现插柱302与插槽10的插接固定,还可以采用卡扣、螺栓定位等方式实现。
25.在本实用新型再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4所示,所述壳体30底部靠两侧处各设有一个所述插柱302,所述插槽10与所述插柱302一一对应设置,所述排气孔12分别设于所述罩体1的相对两侧。本实施例中,在壳体30两侧各设置一个插柱302,保证壳体30与罩体1的稳定固定,而且相应的排气孔12对应设置在罩体1的相对两侧,从罩体1的两侧实现排气循环,整体气流更加的畅通。
26.在本实用新型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气流孔14为多个并排且孔口倾斜设置的条形孔。本实施例中,将气流孔14设置为多个并排且孔口倾斜的结构形式,出风效果好,而且也避免出风时直吹至人体眼部,避免对用户娱乐观音等造成干扰。
27.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风扇组件32包括控制电路板321、与所述控制电路板321相连且正对所述进气孔301设置的风扇323以及与所述控制电路板321相连用于为所述风扇323供电的供电电池325。本实施例中,风扇组件32采用控制电路板321、风扇323以及供电电池325组成,整体结构相对简单,能有效实现吹风散热。
28.在本实用新型再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控制电路板321上还组装有与所述供电电池325相连并在与外部电源相连时而为所述供电电池325充电以及在与vr头戴设备的用电模块相连时而采用供电电池325为所述用电模块供电的充放电端口326,所述壳体30上设有供所述充放电端口326露出的穿孔305。本实施例中,还通过设置充放电端口326,一方面,方便为供电电池325进行充电,提高吹风模块3的续航,另一方面,其还能与vr头戴设备的用电模块相连并为vr头戴设备的用电模块供电,提高vr头戴设备的用电模块的续航。
29.在本实用新型又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控制电路板321上还组装有用于控制风扇323启闭和吹风强度的控制开关327以及多个用于在风扇323相应吹风强度下点亮的指示灯328,所述控制开关327和指示灯328分别从壳体30的顶部露出。本实施例中,还通过设置控制开关327,可有效的控制风扇323启闭和相应的吹风强度,方便用户的操控;而且通过设置指示灯328,方便用户知晓风扇323当前的吹风强度。
30.在本实用新型再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壳体30包括底壳30a以及固定扣盖于所述底壳30a上的盖壳30b,所述插柱302形成于所述底壳30a上,所述进气孔301设于所述盖壳30b上。本实施例中,壳体30采用相互组装的底壳30a和盖壳30b,方便向壳体30内组装风扇组件32,提高组装效率。
31.在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可选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罩体1侧面用于与人体面部接触的表面还固定有柔性垫5。本实施例中,还通过在罩体1与人体面部接触的表面固定柔性垫5,避免硬质结构接触人体面部,用户使用更加的舒适。
32.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vr头戴设备,包括用于罩设至人体面部的
面罩,所述面罩为如上述实施例所述的面罩。本实施例中,vr头戴设备采用如同前述的面罩,能有效在穿戴时散除人体面部的热量,提高用户体验。
33.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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