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头戴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9163551阅读: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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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8]后壳103上设有用于收纳遮光部件30的容纳仓。即在第一连接部件201与第二连接部件202相互贴合之后,设置在头戴显示主体10与人脸贴合部件40之间的遮光部件需要收纳起来,即收纳到在后壳103上的容纳仓内。
[004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遮光部件30的一端固定在后壳103的容纳仓底部,遮光部件30的另一端固定在人脸贴合部件40上。具体为:参见图1所示,人脸贴合部件40与头戴显示主体10相贴合,遮光部件30折叠设置在后壳103的容纳仓中。参见图2所示,人脸贴合部件30与头戴显示主体10相分离,人脸贴合部件40呈U型;遮光部件30伸展,在人脸贴合部件40与头戴显示主体10之间形成遮光通道。
[005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遮光部件30可以采用柔性材质制成;并且为了保持所形成的遮光通道的形状,将遮光部件30设计成褶皱型,即多层折叠。
[005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遮光部件30由可折叠的惰性海绵制成;即将惰性海绵设计成多层的褶皱后,分别固定在后壳103和人脸贴合部件40上。
[005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遮光部件30由可折叠的软胶制成;其中软胶包括:橡胶、娃胶、热塑性弹性体(TPE,Thermoplastic Elastomer)、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即将娃胶、娃胶、TPE、TPU设计成多层的裙皱后,分别固定在后壳103和人脸贴合部件40上。
[005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遮光部件30由可折叠的绒布制成;即将绒布设计成多层的褶皱后,分别固定在后壳103和人脸贴合部件40上。其中,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中,为了保持绒布所形成的遮光通道的形状,较佳的,还需要在绒布上估计支撑所述绒布的龙骨。其中,该龙骨可以由塑胶或铁丝制成。
[005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该人脸贴合部件40能够保持一定的弧度,以适应人脸的轮廓。并且该人脸贴合部件40具有一定的变形量,具有弯折和回弹的功能。即,能够在第一连接部件201和第二连接部件202的配合下伸展;同时在回弹后,即在使用状态下,人脸贴合部件40保持原有的弧度。
[0055]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中,人脸贴合部件40由形状记忆材料制成,即人脸贴合部件40可以为形状记忆金属、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形状记忆陶瓷等。
[0056]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中,为了降低成本,人脸贴合部件40还可以由硬质塑胶材料制成。即只需保持一定的弯折和回弹功能即可。
[005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为了减少该头戴显示装置的体积,使得该头戴显示装置便于携带。使用绑带将该头戴显示装置固定在头上,实现头戴的功能。具体为,参见图1、2所示,后壳103上设有用于固定绑带的凹槽1031。较佳的,在后壳103的左右两侧,以及后壳的顶部设有凹槽1031。
[005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为了能够适应不同用户的眼距,中壳102上设有调节齿轮1021,调节齿轮1021与中壳102内的镜片1022相连接,用于调节镜片1022与人眼之间的距离。从而能够达到最佳的观看视频的效果。
[005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由于放置了智能设备后的头戴显示装置具有相当的重量,因此,为了保证佩戴时的舒适性,后壳103上设有鼻部支架1031。则,人脸贴合部件40的下沿分别固定在鼻部支架1031的两侧。
[006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中壳102的厚度为18mm?24mm。
[006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后壳103的厚度为17mm?22mm。
[006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中,人脸贴合部件40的厚度为8mm?14mm。
[0063]由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戴显示装置,通过在人脸贴合部件的两侧边沿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件,头戴显示主体两侧边沿的对应部位设有配合使用的第二连接部件;在不使用时,将人脸贴合部件与头戴显示主体贴合,使得遮光部件折叠收纳在后壳的容纳仓中;不仅能够减少头戴显示状态的整体的体积和整体的重量;还能便于携带。在使用时,人脸贴合部件与头戴显示主体相分离,人脸贴合部件呈U型;使得遮光部件伸展,与人脸相贴合形成遮光通道;实现用户完美的观影体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戴显示装置将遮光通道设计成可折叠的,在不使用时,将遮光通过折叠收纳到后壳内,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减少了头戴显示装置整体的体积和重量。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头戴显示设备存在体积大、重量大,不方便携带的问题。
[006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头戴显示装置,所述头戴显示装置包括:头戴显示主体、人脸贴合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主体和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之间设有遮光部件; 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上沿的中部固定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的上沿的对应位置; 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下沿的中部固定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的下沿的对应位置; 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两侧边沿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件,所述头戴显示主体两侧边沿的对应部位设有第二连接部件; 所述第一连接部件与所述第二连接部件相连接,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两侧贴合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上;所述遮光部件收纳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连接部件、第二连接部件为磁性连接部件; 或者,所述第一连接部件、第二连接部件为卡扣连接部件; 或者,所述第一连接部件、第二连接部件为粘合连接部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主体包括:前壳、中壳和后壳; 其中,所述前壳和中壳配合形成放置仓,用于放置提供视频输出的智能设备; 所述后壳上设有用于收纳所述遮光部件的容纳仓。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光部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后壳的容纳仓底部,所述遮光部件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上; 其中,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与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相贴合,所述遮光部件折叠设置在所述后壳的容纳仓中; 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与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相分离,所述人脸贴合部件呈U型;所述遮光部件伸展,在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与所述头戴显示主体之间形成遮光通道。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光部件由可折叠的惰性海绵制成; 或者,所述遮光部件由可折叠的软胶制成; 或者,所述遮光部件由可折叠的绒布制成。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由形状记忆材料制成; 或者,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由硬质塑胶材料制成。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壳上设有用于固定绑带的凹槽。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壳上设有调节齿轮,所述调节齿轮与所述中壳内的镜片相连接,用于调节所述镜片与人眼之间的距离。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上设有鼻部支架; 其中,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下沿分别固定在所述鼻部支架的两侧。10.根据权利要求3、4、7?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壳的厚度为18mm?24mm ;和/或,所述后壳的厚度为17mm?22mm ;和/或,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厚度为8mm?14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头戴显示装置。该头戴显示装置包括:头戴显示主体、人脸贴合部件,所述头戴显示主体和所述人脸贴合部件之间设有遮光部件;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上沿的中部固定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的上沿的对应位置;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下沿的中部固定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的下沿的对应位置;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两侧边沿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件,所述头戴显示主体两侧边沿的对应部位设有第二连接部件;所述第一连接部件与所述第二连接部件相连接后,使得所述人脸贴合部件的两侧贴合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上;所述遮光部件收纳在所述头戴显示主体内。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头戴显示装置存在体积大、重量大,不方便携带的问题。
【IPC分类】G02B27/01
【公开号】CN204832682
【申请号】CN201520291335
【发明人】赵成, 周小飞, 张椋
【申请人】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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