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6686发布日期:2018-08-28 23:0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壳体、光源组件和监控组件;

所述壳体为一体结构,且所述壳体围成光源腔和监控腔,所述光源腔具有光源腔开口,所述监控腔具有监控腔开口,

所述光源组件设置于所述光源腔内,且所述光源组件能够通过所述光源腔开口出光;

所述监控组件设置于所述监控腔内,且所述监控组件能够通过所述监控腔开口监控外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腔开口与所述光源腔开口朝向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侧与第二侧,所述监控腔开口与所述光源腔开口位于所述第二侧,

定义所述第一侧至所述第二侧的方向为由低到高的方向,所述监控腔开口不低于所述光源腔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腔开口与所述光源腔开口平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还具有中空的安装柱,所述监控组件具有安装孔,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依次穿过所述安装孔与所述安装柱并将所述监控组件与所述壳体相固定,

所述壳体还具有监控腔底壁,所述监控腔底壁与所述监控腔开口相对设置,

所述安装柱自所述监控腔底壁朝向所述监控腔开口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具有光源腔底壁与监控腔底壁,所述光源腔底壁与所述光源腔开口相对设置,所述监控腔底壁与所述监控腔开口相对设置,

所述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侧与第二侧,所述光源腔底壁与所述监控腔底壁均位于所述壳体的第一侧,所述监控腔开口与所述光源腔开口均位于所述壳体的第二侧,

定义所述第一侧至所述第二侧的方向为由低到高的方向,监控腔底壁低于所述光源腔底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组件包括安装板以及摄像头,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连接件,所述安装板通过连接件连接至所述壳体,

所述摄像头具有连接空间,所述连接空间包括预定位空间以及连通所述预定位空间的固定空间,所述预定位空间尺寸大于所述固定空间的尺寸,

所述摄像头处于预定位状态时,所述连接件位于所述预定位空间内,

所述摄像头处于定位状态时,所述连接件由所述预定位空间滑至所述固定空间内并与所述固定空间固定连接,进而使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安装板相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呈环形,所述预定位空间为预定位槽,所述固定空间为固定卡槽,固定卡槽由所述预定位槽沿所述安装板的环绕方向延伸,所述摄像头处于定位状态时,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固定卡槽卡接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后壳以及电器组件,所述电器组件具有第一电连接线以及第二电连接线;

所述后壳与所述壳体共同围成电器腔,所述壳体上还具有第一过线孔以及第二过线孔,所述第一过线孔由所述光源腔延伸至所述电器腔,所述第二过线孔由所述监控腔延伸至所述电器腔;

所述电器组件设置于所述电器腔内,所述第一电连接线穿过所述第一过线孔并与所述光源组件电性连接,所述第二电连接线穿过所述第二过线孔并与所述监控组件电性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壁板,所述后壳罩在所述第一壁板上并与所述第一壁板共同围成所述电器腔,所述第一过线孔以及所述第二过线孔均设置在所述第一壁板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具有电器腔底壁,所述电器腔底壁与所述第一壁板分别位于所述电器腔相对的两侧,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安装底盘;所述电器腔底壁包括相对设置的内表面和外表面,所述内表面朝向所述壳体;所述安装底盘连接于所述外表面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加强板,所述加强板安装于所述内表面上,所述加强板、所述电器腔底壁以及所述安装底盘依次层叠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连接柱组件;所述连接柱组件设置在所述电器腔的内部,且所述后壳与所述壳体通过所述连接柱组件连接。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腔环绕所述监控腔,所述光源腔开口呈环形且围绕所述监控腔开口。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透镜、内环密封圈以及外环密封圈;所述透镜呈环形且安装于所述壳体的光源腔开口上,所述透镜包括内圈缘和外圈缘;所述内环密封圈包边于所述内圈缘且与所述壳体紧密贴合,所述外环密封圈包边于所述外圈缘且与所述壳体紧密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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