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79771发布日期:2019-10-15 18: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包括尾灯本体(1),刹车灯部(2),转向灯部(3),倒车灯部(4),侧向倒车照明灯(401),后侧倒车照明灯体(402)和排水孔(403);所述尾灯本体(1)的一侧设置为刹车灯部(2);所述刹车灯部(2)的相邻一侧固定设置为转向灯部(3);所述转向灯部(3)相邻右侧固定设置为倒车灯部(4);所述倒车灯部(4)由侧向倒车照明灯(401)和后侧倒车照明灯体(402)与排水孔(403)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车灯部(4)的外侧面开设有凹槽结构,且凹槽内侧对称转动安装有两处后侧倒车照明灯体(402),且后侧倒车照明灯体(402)采用汽车后视镜式阻尼转动模块原理方式进行固定安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侧倒车照明灯体(402)的外壁下端面呈向下四十五度倾斜结构设计,且内侧均安装有LED照明灯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车灯部(4)的外侧面开设有凹槽底壁上均开设有排水孔(403)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的照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车灯部(4)的侧壁上还设置有侧向倒车照明灯(401)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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