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氛围灯,包括发光模组、插接件和光导,所述发光模组为两个,并分别设置在所述光导的两端,所述插接件与所述发光模组电性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包括发光源和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内设有凹槽,所述发光源设置在所述凹槽内,所述发光模组通过发光源与所述光导连接,所述发光源通过导线与所述插接件电性连接,所述发光源的侧面设有卡接件,所述凹槽的内壁上设有若干卡位,所述卡位用于分别与所述卡接件卡接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上设有导线孔,所述导线孔与所述凹槽连通,所述导线穿过所述导线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设置为所述凹槽的一侧,所述卡位相互之间位于同一直线上,且其连线垂直于所述凹槽的底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件为活动卡扣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和所述发光源的横截面均为圆形,所述卡位和所述凹槽的底面之间预留有解锁区,当所述发光源运动至所述凹槽的底部时,所述卡接件脱离所述卡位与所述解锁区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的一侧靠近其外表面设有反射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的内部设有荧光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氛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物为块状结构,且间断式设置。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氛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