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台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
背景技术:2.台灯一般是指放在桌面上使用的具有底座的电灯,其主要功能主要起照明作用,以提供阅读、学习、工作的光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台灯的功能和寓意也不断的丰富和变化,在现代台灯的外形变得更加美观、新颖,在家居生活中起到营造氛围和装饰美观的作用。
3.传统的台灯在使用时,由于其灯罩的开口大小固定,因此其光线照射范围也相对固定,在使用过程中并不能够根据需要灵活地调整照射范围,如在需要集中光线进行学习工作时,开口较大的灯罩照射范围大但其聚光效果不佳,光照强度较弱,不利于工作学习,而在周围存在其他人休息时,较大的照射范围又容易影响他人休息,不便于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旨在提供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能够在使用台灯的过程中,根据使用者和环境需要,灵活调整台灯的照射范围。
5.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包括底座和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包括灯泡和灯体,所述底座还设有支架,所述灯体还设有调节机构;
7.所述支架另一端与所述调节机构连接,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一个c形框、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一个调节器以及若干弹片,所述c形框与所述支架连接,所述灯体通过阻尼转轴转动设于所述c形框的开口内,若干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和若干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均呈环形均匀设于所述灯体下侧面,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与所述灯体的连接点高于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与所述灯体的连接点,且若干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与若干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交错设置,所述调节器螺纹连接于所述灯体,且位于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和c形框之间;
8.若干所述弹片呈环形均匀设于所述灯体下侧面,且若干所述弹片的水平高度均低于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所述弹片的数量与若干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和若干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的数量之和相匹配,且若干所述弹片与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一一对应。
9.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一端与所述底座铰接,所述第二支撑杆与所述第一支撑杆另一端铰接,所述第二支撑杆另一端与所述调节机构连接;第一支撑杆配合第二支撑杆起到支撑调节机构的作用,铰接的连接方式便于调节照明灯的照明位置和高度。
10.所述第一支撑杆与所述底座的铰接处和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的铰接处均设有固定螺栓;固定螺栓便于在照明灯位置高度调整合适后进行固定,防止第一支撑杆
和第二支撑杆自动转动。
11.所述调节器包括连为一体的螺纹套和空套,所述螺纹套与所述灯体螺纹连接,所述空套与所述螺纹套靠近第一扇形灯罩叶一端连接;螺纹套与灯体螺纹连接便于通过转动的方式调整调节器上下移动,空套用于推动第一扇形灯罩叶和第二扇形灯罩叶。
12.所述螺纹套和空套的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防滑纹能够增大调节器的表面摩擦力,更加便于调节使用。
13.若干所述第一扇形灯罩叶和若干所述第二扇形灯罩叶均与所述灯体弹性连接,若干所述弹片均由上至下向远离所述灯体一侧倾斜;弹性连接的方式更加利于第一扇形灯罩叶和第二扇形灯罩叶的翻转复位,弹片这样的倾斜方式更加顺应调节器的移动方向。
14.这样通过支架、c形框和灯体的配合,能够在放置台灯后,方便快捷的调整照明灯的照明角度和位置,利于使用,而通过第一扇形灯罩叶、第二扇形灯罩叶、调节器和弹片的使用,能够根据需要方便快捷地调整照明灯的照明范围,更加满足于照明需求。
附图说明
15.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一。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二。
18.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节器、第一扇形灯罩叶和第二扇形灯罩叶结构剖视图。
20.图5为图4中b处的放大示意图。
21.底座1、照明灯11、灯泡111、灯体112、支架2、第一支撑杆21、第二支撑杆22、固定螺栓23、c形框3、第一扇形灯罩叶31、第二扇形灯罩叶32、调节器33、螺纹套331、空套332、弹片34。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23.如图1
‑
5所示,一种便于调节的台灯,包括底座1和照明灯11,照明灯11包括灯泡111和灯体112,底座1还设有支架,灯体112还设有调节机构;
24.支架另一端与调节机构连接,调节机构包括一个c形框3、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一个调节器33以及若干弹片34,c形框3与支架连接,灯体112通过阻尼转轴转动设于c形框3的开口内,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均呈环形均匀设于灯体112下侧面,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与灯体112的连接点高于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与灯体112的连接点,且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与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交错设置,调节器33螺纹连接于灯体112,且位于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c形框3之间;
25.若干弹片34呈环形均匀设于灯体112下侧面,且若干弹片34的水平高度均低于第二扇形灯罩叶32,弹片34的数量与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的数量之和相匹配,且若干弹片34与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一一对应。
26.在使用台灯进行照明时,先将整个台灯放置到合适的位置,底座1本身起到支撑支
架、调节机构和照明灯11的作用,同时底座1下端还设有若干防滑底片,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底座1放置时的稳定性,当台灯的位置放置完成后,即可调整支架的位置以调整照明灯11和c形框3的位置,由于照明灯11的灯体112通过阻尼转轴与c形框3转动连接,因此可直接转动灯体112以改变整个照明灯11的照射角度,这样在调整支架后能够进一步微调照明灯11的照明角度,配合阻尼转轴的转动自定位特性,更加便于调整使用;
27.当照明灯11的照明角度位置调整合适后,可根据需要再调整照明灯11的照明范围,如当需要缩小照明灯11的照明范围时,只需转动调节器33,使其向靠近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一侧移动,此时调节器33向下移动逐渐推动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由于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均由弹性塑料制成,因此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弹性,这样再调节器33的推动下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均会向下翻转,而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对应的弹片34也会受到翻转的推力和调节器33向下的推力弯折,这样由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组成的灯罩开口,则会逐渐减小,从而将照明灯11发出的光集中起来缩小其照明范围,更加满足于照明需求;
28.同理当需要提高照明灯11的照明范围时,只需反转调节器33使其向远离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一侧移动即可,由于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和若干弹片34失去调节器33的推力阻挡,因此通过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自身复位弹性,配合弹片34的复位推力,将使得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向上翻转展开,进而使得由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组成的灯罩开口增大,从而扩大照明灯11的照明范围,并且由于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与灯体112的连接点高于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与灯体112的连接点,且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与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交错设置,因此这样在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翻转时,相邻的两个第一扇形灯罩叶31或相邻的两个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不会相互阻挡影响,且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配合能够将间隔空隙完整封闭,更加利于调节和照明聚光使用;
29.这样通过支架、c形框3和灯体112的配合,能够在放置台灯后,方便快捷的调整照明灯11的照明角度和位置,利于使用,而通过第一扇形灯罩叶31、第二扇形灯罩叶32、调节器33和弹片34的使用,能够根据需要方便快捷地调整照明灯11的照明范围,更加满足于照明需求。
30.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杆21和第二支撑杆22,第一支撑杆21一端与底座1铰接,第二支撑杆22与第一支撑杆21另一端铰接,第二支撑杆22另一端与调节机构连接;第一支撑杆21配合第二支撑杆22能够起到支撑调节机构的作用,而铰接的连接方式便于前后转动第一支撑杆21或第二支撑杆22,以调整照明灯11照明时的位置和高度。
31.第一支撑杆21与底座1的铰接处和第一支撑杆21与第二支撑杆22的铰接处均设有固定螺栓23;固定螺栓23便于在照明灯11的照明位置和高度调整合适后,旋紧以固定第一支撑杆21和第二支撑杆22,防止其自动转动,使得照明灯11的照明更加稳定。
32.调节器33包括连为一体的螺纹套331和空套332,螺纹套331与灯体112螺纹连接,空套332与螺纹套331靠近第一扇形灯罩叶31一端连接;由于螺纹套331与灯体112螺纹连接,因此直接通过转动调节器33的方式即可使其上下移动,空套332用于推动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
33.螺纹套331和空套332的外表面均设有防滑纹;防滑纹能够增大调节器33表面的摩擦力,更加便于转动调节使用。
34.若干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若干第二扇形灯罩叶32均与灯体112弹性连接,若干弹片34均由上至下向远离灯体112一侧倾斜;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与灯体112之间通过弹性连接的方式,更加利于第一扇形灯罩叶31和第二扇形灯罩叶32的翻转复位,同时由于弹片34由上至下向远离灯体112一侧倾斜,因此其倾斜方向和翻转方向顺应调节器33的移动方向,这样在调节器33推动弹片34时,弹片34能够更加顺场地翻转,避免部件之间相互抵接。
35.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