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4875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折弯设备结构单一,只能进行单个的板材工件的折弯处理,但加工量增大后,只能够通过采购多个折弯设备以满足折弯加工需求,设备成本投入较高,且占据着较大的厂区使用面积。因此迫切需求一种可以实现单个加工又可满足多个工位同时加工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出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

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包括中心柱、主驱电机、曲柄、联动杆、正位冲头和联动冲压架,所述主驱电机安装在中心柱上,所述曲柄位于中心柱的前侧且曲柄安装在主驱电机的轴上,所述正位冲头通过联动杆与曲柄相连以构成曲柄滑块机构,所述正位冲头可在中心柱的导向作用下沿着中心柱的前侧做竖向滑动,联动冲压架与中心柱相连。

所述联动冲压架包括环形滑架、缓冲弹簧、气缸、定位销轴、三个侧位冲头和三个托台,三个侧位冲头分别对应固定在中心柱的左侧、右侧和后侧,三个托台分别对应固定在中心柱的左侧、右侧和后侧,环形滑架通过缓冲弹簧与对应的托台相连,所述环形滑架可在中心柱的导向作用下沿着中心柱的前侧做竖向滑动,所述三个侧位冲头均固定在环形滑架上,所述气缸对称安装在环形滑架的前部,所述定位销轴安装在气缸的输出轴上,所述定位销轴可与正位冲头上设置的定位孔配合实现环形滑架与正位冲头的同步运动。

所述环形滑架设有加强杆,所述加强杆与中心柱滑动配合,所述加强杆通过缓冲弹簧与对应的托台相连。

中心柱设有与正位冲头滑动配合的滑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结构设计合理、自动化程度高、操控方便等优点,可以根据实际加工要求实现单工位加工方式和多工位加工方式的切换,降低了冲压设备的成本投入,灵活程度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发明进一步阐述。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单工位和多工位可切换式折弯驱动装置,包括中心柱3、主驱电机7、曲柄6、联动杆5、正位冲头4和联动冲压架,所述主驱电机7安装在中心柱3上,所述曲柄6位于中心柱3的前侧且曲柄6安装在主驱电机7的轴上,所述正位冲头4通过联动杆5与曲柄6相连以构成曲柄滑块机构,所述正位冲头4可在中心柱3的导向作用下沿着中心柱3的前侧做竖向滑动,联动冲压架与中心柱3相连。本发明可以对单个板材部件进行折弯处理,另外也能够对多个工位的汽车部件进行折弯处理,控制方便,灵活程度高,极大的降低了设备的成本,同时节省了空间,集成化程度高。主驱电机7驱使曲柄6转动,借助于曲柄滑块机构使力从正位冲头4处输出,实现对外接工件的折弯处理。

所述联动冲压架包括环形滑架2、缓冲弹簧10、气缸9、定位销轴8、三个侧位冲头1和三个托台11,三个侧位冲头1分别对应固定在中心柱3的左侧、右侧和后侧,三个托台11分别对应固定在中心柱3的左侧、右侧和后侧,环形滑架2通过缓冲弹簧10与对应的托台11相连,所述环形滑架2可在中心柱3的导向作用下沿着中心柱3的前侧做竖向滑动,所述三个侧位冲头1均固定在环形滑架2上,所述气缸9对称安装在环形滑架2的前部,所述定位销轴8安装在气缸9的输出轴上,所述定位销轴8可与正位冲头4上设置的定位孔4a配合实现环形滑架2与正位冲头4的同步运动。

所述环形滑架2设有加强杆2a,所述加强杆2a与中心柱3滑动配合,所述加强杆2a通过缓冲弹簧10与对应的托台11相连,缓冲弹簧10可以对环形滑架2的运动进行缓冲和在环形滑架2运动后实现环形滑架2的复位。

中心柱3设有与正位冲头4滑动配合的滑槽3a。

当只需要一个工位进行折弯加工时,将待加工的板材部件放置在位于正位冲头4正下方的外接设备上,启动折弯主驱电机7带动曲柄6转动,驱使正位冲头4下移并冲击在位于正位冲头4正下方的外接设备上,完成折弯处理,随后正位冲头4上移并复位。

当需要多个工位进行折弯加工时,先启动气缸9,推动定位销轴8插入到正位冲头4上的定位孔4a中,接着启动折弯主驱电机7,在驱使正位冲头4下移的同时,也带动环形滑架2同步运动,这样三个侧位冲头1可以撞击在对应的外接设备上,以实现多个工位的同步折弯处理,随后正位冲头4带动环形滑架2同步上移,实现复位。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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