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63159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钎焊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



背景技术:

钎焊炉是将热交换器等零部件进行有效连接的一种设备。在钎焊炉的炉膛的底部设置有输送网带,在钎焊以及在冷却过程中,由于温度状态的不同,炉膛会出现变形,为了缓解炉膛变形,在相邻两个炉膛之间会用软节连接,用于缓解使用过程中的炉膛变形。在炉膛的底部设置有输送网带,输送网带从炉膛和软节中穿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炉膛进行检修,由于现有的软节为整体式结构,无法进行拆卸,只能对炉膛进行吊装和抽掉输送网带拆卸,拆卸比较麻烦,浪费人工和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拆卸方便的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包括:炉膛一和炉膛二,所述炉膛一和炉膛二之间通过软节连接,所述软节为哈夫式结构,在所述软节的左端设置有左连接法兰,在所述左连接法兰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一螺栓孔,在所述炉膛一与软节连接的一侧上设置有炉膛一连接法兰,在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二螺栓孔,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与左连接法兰之间通过第一连接螺栓连接,在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与左连接法兰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条;在所述软节的右端设置有右连接法兰,在所述右连接法兰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三螺栓孔,在所述炉膛二与软节连接的一侧上设置有炉膛二连接法兰,在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四螺栓孔,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与右连接法兰之间通过第二连接螺栓连接,在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与右连接法兰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条;在所述软节的底部设置有下连接法兰和底板,在所述下连接法兰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五螺栓孔,在所述底板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六螺栓孔,所述底板与下连接法兰之间通过第三连接螺栓连接,在所述底板与下连接法兰之间设置有第三密封条,在所述底板的底部设置有加强筋板,加强筋板用于防止底板变形。

本发明的优点是:上述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软节为哈夫式结构,能够自行适应两边炉膛的纵向热变形,使两边炉膛保持软性一致对接,且方便进行拆卸,在需要进行炉膛维修时,无需把后面的炉膛吊装拆卸和断开连接网带,只要卸掉软节上面一半就可以空开一段距离进入炉膛进行检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炉膛一,2、炉膛二2,所述炉膛,3、软节,31、左连接法兰,311、第一螺栓孔,11、炉膛一连接法兰,111、第二螺栓孔,4、第一连接螺栓,32、右连接法兰,321、第三螺栓孔,21、炉膛二连接法兰,211、第四螺栓孔,5、第二连接螺栓,6、下连接法兰,7、底板,61、第五螺栓孔,71、第六螺栓孔,72、加强筋板,8、第三连接螺栓,9、第一密封条,91、第二密封条,92、第三密封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详细描述一下本发明的具体内容。

如图1所示,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包括:炉膛一1和炉膛二2,所述炉膛一1和炉膛二2之间通过软节3连接,所述软节3为哈夫式结构,在所述软节3的左端设置有左连接法兰31,在所述左连接法兰31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一螺栓孔311,在所述炉膛一1与软节3连接的一侧上设置有炉膛一连接法兰11,在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11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二螺栓孔111,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11与左连接法兰31之间通过第一连接螺栓4连接,在所述炉膛一连接法兰11与左连接法兰31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条9;在所述软节3的右端设置有右连接法兰32,在所述右连接法兰32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三螺栓孔321,在所述炉膛二2与软节3连接的一侧上设置有炉膛二连接法兰21,在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21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四螺栓孔211,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21与右连接法兰32之间通过第二连接螺栓5连接,在所述炉膛二连接法兰21与右连接法兰32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条91;在所述软节3的底部设置有下连接法兰6和底板7,在所述下连接法兰6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五螺栓孔61,在所述底板7上均匀设置有若干第六螺栓孔71,所述底板7与下连接法兰6之间通过第三连接螺栓8连接,在所述底板7与下连接法兰6之间设置有第三密封条92,在所述底板7的底部设置有加强筋板72,加强筋板72用于防止底板7变形。

上述钎焊炉炉膛哈夫式软节结构,软节为哈夫式结构,能够自行适应两边炉膛的纵向热变形,使两边炉膛保持软性一致对接,且方便进行拆卸,在需要进行炉膛维修时,无需把后面的炉膛吊装拆卸和断开连接网带,只要卸掉软节上面一半就可以空开一段距离进入炉膛进行检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上述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发明之用,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保护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