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2915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弯管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



背景技术:

弯管机大致可以分为数控弯管机,液压弯管机等等。主要用于电力施工,公铁路建设,锅炉、桥梁、船舶、家俱,装潢等方面的管道铺设及修造,具有功能多、结构合理、操作简单等优点。本机器除了具备弯管功能外,还能将油缸作为液压千斤顶使用,相对于数控弯管设备而言具有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的特点,在国内弯管机市场占据主导产品位置。

现有技术中弯管机大多数只能调节液压杆的长度,通过调节液压杆的长度来调节需要弯曲的角度和力度,并且岩土专用弯管器角度需求一般来说都比较大,这样的需要现有弯管器并不能满足所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

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包括支架、承重柱、延伸块、钢管固定块、滑槽、固定架、限位框、孔洞、穿杆、液压缸、液压缸活动杆、弯模,所述支架底面安装有承重柱,且支架1前端设有延伸块,所述延伸块与支架为一体结构,且延伸块顶面前端焊接有两钢管固定块,所述支架上端开有滑槽,所述滑槽对应设有滑块,且滑块位于固定架底面,且与固定架为一体结构,所述滑槽左右两侧分别固定限位框,且限位框上下两端分别开有若干个孔洞,所述孔洞内贯穿一穿杆,所述固定架内安装有液压缸,且液压缸内连接液压缸活动杆,所述液压缸活动杆前端通过螺纹固定连接弯模。

进一步的,所述承重柱的数量为四个,且承重柱底端均套有防滑套。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框设有两个,两所述限位框通过板焊接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孔洞的数量为15-20个。

进一步的,所述液压缸上设有启动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解决了现有弯管机弯管角度不能变化的缺陷,同时次产品能够自由更换弯模,可以适应大多数岩土工程用弯管,并且通过限位装置,可以手动调节。液压缸的位置,起到一个调节液压柱长度的效果,并且通过滑槽,操作人员可以手动移动固定架,具有方便快捷的效果,并且整个装置安装方便,便于转移,适用于大多数工地和企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承重柱,3、延伸块,4、钢管固定块,5、滑槽,6、固定架,7、限位框,8、孔洞,9、穿杆,10、液压缸,11、液压缸活动杆,12、弯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包括支架1、承重柱2、延伸块3、钢管固定块4、滑槽5、固定架6、限位框7、孔洞8、穿杆9、液压缸10、液压缸活动杆11、弯模12,所述支架1底面安装有承重柱2,且支架1前端设有延伸块3,所述延伸块3与支架1为一体结构,一体结构方便铸造,并且便于安装,且延伸块3顶面前端焊接有两钢管固定块4,通过钢管固定块4可以将钢管两端固定,所述支架1上端开有滑槽5,通过滑槽5的位置变化带动固定架6,所述滑槽5对应设有滑块,且滑块位于固定架6底面,且与固定架6为一体结构,所述滑槽5左右两侧分别固定限位框7,通过限位框7上的孔洞8和穿杆9的作用对固定架6起到一个限位的作用,且限位框7上下两端分别开有若干个孔洞8,所述孔洞8内贯穿一穿杆9,所述固定架6内安装有液压缸10,通过液压缸的顶升作用将钢管延伸,达到一个弯曲的效果,且液压缸10内连接液压缸活动杆11,所述液压缸活动杆11前端通过螺纹固定连接弯模12,使用螺纹连接可以自由更换弯模12,以适应不同种类的钢管;所述承重柱2的数量为四个,且承重柱2底端均套有防滑套;所述限位框7设有两个,两所述限位框7通过板焊接连接;所述孔洞8的数量为15-20个;所述液压缸10上设有启动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岩土工程用弯管机,解决了现有弯管机弯管角度不能变化的缺陷,同时次产品能够自由更换弯模,可以适应大多数岩土工程用弯管,并且通过限位装置,可以手动调节。液压缸的位置,起到一个调节液压柱长度的效果,并且通过滑槽,操作人员可以手动移动固定架,具有方便快捷的效果,并且整个装置安装方便,便于转移,适用于大多数工地和企业。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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