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9291阅读:477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件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



背景技术:

在型材加工中,需要对型材进行切削、打磨等工序,在这些工序中,型材需要有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以保证足够的加工稳定性及精度。在现有技术中,一般会使用夹具来为型材提供这种稳定的状态,在型材达到指定位置后,工作人员会手动将夹具中的两个夹持端靠近,并通过锁定结构将型材固定于夹具中,从而进行型材的加工。但现有技术中的这种夹具在操作时需要耗费较多人力与时间,且仅通过人力进行锁定其固定效果较差,降低了型材的加工精度及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对工件夹紧工作自动化程度低的缺陷,提供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来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在所述基座上固定有定夹具和动夹具;所述定夹具包括定底座和第一夹持板;所述定底座固定在所述基座上;所述动夹具包括动底座和第二夹持板;所述动底座通过滑动部固定在所述基座上;所述动底座带动第二夹持板沿所述滑动部朝向所述定夹具作前进或后退运动;所述动底座远离所述定底座的一侧与一动力装置联动;所述第一夹持板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动底座上;所述第二夹持板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动底座上;所述第一夹持板与所述第二夹持板的向对面为夹持面;在所述第一夹持板、第二夹持板的夹持面上设置有用于搁置待加工工件的台阶。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持板与第二夹持板均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所述定底座和动底座上。

优选的,所述动力装置为气缸。

优选的,所述滑动部包括在所述基座上固定的两侧板;所述动底座处于两侧板之间;所述两侧板相对面的底部均设有向所述侧板板体内凹陷的凹槽;所述凹槽的轴线与所述动夹具的运动路径平行;所述动底座的两侧设置有键入所述凹陷的插键。

优选的,所述侧板通过螺栓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基座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气动夹具通过气缸带动动夹具靠近或远离定夹具,以夹紧或松开型材,实现了型材固定的自动化,减少了型材加工时所需的人力及时间,且气缸的气动反应速度快,自动夹紧使得型材的固定效果更好,提高了加工的精度及效率。

第一夹持板和第二夹持板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定底座和动底座上,便于更好夹持板,以适应不同结构的型材,提高加工机具的使用率。

动底座与侧板采用在侧面设置凹槽和插键的键合方式实现滑动,在加工过程中,减少金属屑进入凹槽中,即使有少量金属屑进入凹槽中,清理也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动底座与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动底座与侧板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适用于板状铸件的气动夹具,包括基座1;在基座1上固定有定夹具11和动夹具12。定家具和动夹具12相互配合实现夹紧工件的目的。

定夹具11包括定底座111和第一夹持板112;定底座111固定在基座1上;动夹具12包括动底座121和第二夹持板122;动底座121通过滑动部固定在基座1上;动底座121带动第二夹持板122沿滑动部朝向定夹具11作前进或后退运动。动底座121远离定底座111的一侧与一动力装置13联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动力装置13为气缸。

为了便于更换夹持板,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夹持板112可拆卸的固定在动底座121上;第二夹持板122可拆卸的固定在动底座121上。一般情况下,第一夹持板112与第二夹持板122均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定底座111和动底座121上。当待加工工件结构不同时,可通过更换夹持板,来实现夹持板与工件的匹配。

第一夹持板112与第二夹持板122的向对面为夹持面;在第一夹持板112、第二夹持板122的夹持面上设置有用于搁置待加工工件的台阶1121和台阶1221。

如图3、图4所示,滑动部包括在基座1上固定两侧板14;动底座121处于两侧板14之间;两侧板14相对面的底部均设有向内凹陷的凹槽141;凹槽141的轴线与动夹具12的运动路径平行;动底座121的两侧设置有键入凹陷的插键1212。通过插键1212在凹槽141内滑动,实现动夹具12的移动。侧板14可通过螺栓可拆卸的固定在基座1上,便于拆卸更换维修。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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