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焊接刷漆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大型柱状工件,尤其是筒状工件在焊接过程中通常是采用人工搭建架台进行焊接,不仅工作效率低,而且耗费大量的劳动力。而且焊接完的工件往往要进行刷漆工序。二刷漆工序同样需要搭架后进行操作,同样工作量大,效率低。为此需要一种自动焊接刷漆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焊接刷漆装置,方便用于工件焊接及焊接后完成刷漆工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于:一种自动焊接刷漆装置,包括设置于机座上焊接工位和刷漆工位,所述焊接工位和刷漆工位上分别设置有工件滚动支撑机构,位于焊接工位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焊接工位的后侧设置有可升降横移的工件焊接机,位于刷漆工位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刷漆工位的后侧设置有可升降横移的工件刷漆机。
所述工件滚动支撑机构包括沿横向间隔设置的若干对前后并排安装架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的上部分别设置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的内侧设置有用于支撑工件的支撑辊。
所述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包括设置于焊接工位一侧并由驱动机构驱动的第一三爪卡盘;所述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包括设置于刷漆工位另一侧的并由另一驱动机构驱动的第二三爪卡盘。
所述工件焊接机包括设置于焊接工位后侧的第一横向滑轨,所述第一横向滑轨上设置有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横向移动的第一机架,所述第一机架上设置有可升降的焊接机械臂。
所述第一机架上设置有第一纵向滑轨,所述第一纵向滑轨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并由第一步进电机驱动升降的第一悬臂,所述焊接机械臂固定于第一悬臂的前部下侧。
所述第一悬臂的后部下侧还设置有焊接头安装架。
所述工件刷漆机包括设置于刷漆工位后侧的第二横向滑轨,所述第二横向滑轨上设置有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横向移动的第二机架,所述第二机架上设置有可升降的刷漆机械臂。
所述第二机架上设置有第二纵向滑轨,所述第二纵向滑轨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升降的第二悬臂,所述刷漆机械臂固定于第二悬臂的前部下侧,刷漆机械臂由机械臂和安装于机械臂驱动端的油刷组成。
所述第二悬臂的后部下侧还设置有油刷安装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该自动焊接刷漆装置,不仅结构紧凑,方便用于柱状工件焊接及焊接后完成刷漆工作,而且工作效率高,节约人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
参考图1,一种自动焊接刷漆装置,包括设置于机座上焊接工位10和刷漆工位20,所述焊接工位和刷漆工位上分别设置有工件滚动支撑机构30,位于焊接工位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40,焊接工位的后侧设置有可升降横移的工件焊接机50,位于刷漆工位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60,刷漆工位的后侧设置有可升降横移的工件刷漆机70,从而焊接工作和刷漆工序。
上述工件滚动支撑机构包括沿横向间隔设置的若干对前后并排安装架的支撑座31,所述支撑座的上部分别设置有安装架32,所述安装架的内侧设置有用于支撑工件的支撑辊33,以便辅助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或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实现工件的转动。
上述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包括设置于焊接工位一侧并由驱动机构驱动的第一三爪卡盘41,从而夹紧工件并驱动工件转动;所述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包括设置于刷漆工位另一侧的并由另一驱动机构驱动的第二三爪卡盘61,从而夹紧工件并驱动工件转动。
上述工件焊接机包括设置于焊接工位后侧的第一横向滑轨51,所述第一横向滑轨上设置有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横向移动的第一机架52,所述第一机架上设置有可升降的焊接机械臂53,从而通过焊接机械臂完成工件的焊接工作。
上述第一机架上设置有第一纵向滑轨,所述第一纵向滑轨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并由第一步进电机驱动升降的第一悬臂54,所述焊接机械臂固定于第一悬臂的前部下侧,从而带动焊接机械臂升降。焊接机械臂由机械臂臂很焊接头组成。
上述第一悬臂的后部下侧还设置有焊接头安装架55,以便根据不同焊接需求更换不同焊接头。
上述工件刷漆机包括设置于刷漆工位后侧的第二横向滑轨71,所述第二横向滑轨上设置有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横向移动的第二机架72,所述第二机架上设置有可升降的刷漆机械臂73。
上述第二机架上设置有第二纵向滑轨,所述第二纵向滑轨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由步进电机驱动实现升降的第二悬臂74,从而带动刷漆机械臂升降。所述刷漆机械臂固定于第二悬臂的前部下侧,刷漆机械臂由机械臂和安装于机械臂驱动端的油刷75组成。
上述第二悬臂的后部下侧还设置有油刷安装架75,以便更换不同型号的油刷。
工件置放在支撑机构上并通过第一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夹紧及旋转,同时焊接机械臂对安装工件表面的零件进行焊接;焊接完成的工件转移到刷漆工位,通过刷漆机、第二工件夹紧转动机构及支撑机构完成工件的刷漆工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