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模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模具减重结构。
背景技术:
模具,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简而言之,模具是用来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不同的模具由不同的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在外力作用下使坯料成为有特定形状和尺寸的制件的工具,广泛用于冲裁、模锻、冷镦、挤压、粉末冶金件压制、压力铸造,以及工程塑料、橡胶、陶瓷等制品的压塑或注塑的成形加工中,模具具有特定的轮廓或内腔形状,应用具有刃口的轮廓形状可以使坯料按轮廓线形状发生分离(冲裁),应用内腔形状可使坯料获得相应的立体形状。
然而现有的汽车模具往往为实心结构,这种结构会直接导致模具质量较重,不利于汽车配件的生产,同时,在打造模具时增大材料的损耗,成本投入较大,其次,现有的汽车模具抗冲击能力一般,不能经久耐用,模具易被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汽车模具减重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模具减重结构,包括模具边框、模具本体和抗冲击器,所述模具本体上开设有模具槽,所述模具槽的外侧设置有模具边框,所述模具槽的底部设置有支模座,且支模座的内部交错均匀分布有第一减重孔和第二减重孔,所述支模座的底部分别通过刚性弹簧和抗冲击器与支座的顶部弹性连接,抗冲击器位于刚性弹簧的内侧,所述抗冲击器的内部设置有支杆,所述支杆端部的转轴点之间通过减震弹簧弹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减重孔的两端为弧形结构,且第二减重孔为圆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刚性弹簧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刚性弹簧沿模具本体的竖直中线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减震弹簧沿水平方向平行设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抗冲击器的数量为支座数量的一半。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支模座的内部交错均匀分布有第一减重孔和第二减重孔,且支模座的底部铰接有抗冲击器,同时抗冲击器的底部与支座铰接,支座和抗冲击器之间均存在较大的间隙,通过预留的间隙以及第一减重孔和第二减重孔的共同作用,有效的降低了模具的重量,同时,抗冲击器内部设置有四个支杆,且四个支杆中两两为一组,且每一组支杆的端部转轴点之间通过减震弹簧弹性连接,这样便能够有效的降低模具横向和纵向的震动作用,通过这种结构有效的提高了模具结构的抗冲击能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模具减重结构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汽车模具减重结构的侧视图。
图例说明:
1-模具边框、2-模具本体、3-模具槽、4-第一减重孔、5-第二减重孔、6-支模座、7-刚性弹簧、8-支座、9-抗冲击器、91-支杆、92-减震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汽车模具减重结构,包括模具边框1、模具本体2和抗冲击器9,模具本体2上开设有模具槽3,模具槽3的外侧设置有模具边框1,模具槽3的底部设置有支模座6,且支模座6的内部交错均匀分布有第一减重孔4和第二减重孔5,支模座6的底部分别通过刚性弹簧7和抗冲击器9与支座8的顶部弹性连接,抗冲击器9位于刚性弹簧7的内侧,抗冲击器9的内部设置有支杆91,支杆91端部的转轴点之间通过减震弹簧92弹性连接。
第一减重孔4的两端为弧形结构,且第二减重孔5为圆形结构,刚性弹簧7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刚性弹簧7沿模具本体2的竖直中线对称,减震弹簧92沿水平方向平行设置,抗冲击器9的数量为支座8数量的一半。
第一减重孔4的两端为弧形结构,且第二减重孔5为圆形结构,这两种结构能够提高减重孔的抗压能力,避免因为重量的减轻而降低了结构强度,抗冲击器9在工作时,内部减震弹簧92会发生形变,且减震弹簧92在受力时是发生压缩形变,支杆91之间的成角方向始终向内。
工作原理:使用时,支模座6的内部交错均匀分布有第一减重孔4和第二减重孔5,且支模座6的底部铰接有抗冲击器9,同时抗冲击器9的底部与支座8铰接,而支座8和抗冲击器9均是均匀等距分布的,故彼此之间会存在间隙,通过预留的间隙以及第一减重孔4和第二减重孔5的共同作用,有效的降低了模具的重量,同时抗冲击器9的内部设置有四个支杆91,且四个支杆91中两两为一组,且每一组支杆91的端部转轴点之间通过减震弹簧92弹性连接,通过支杆91和减震弹簧92的共同作用能够有效抵消水平和竖向的震动能量,从而提高了结构的抗冲击能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