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16029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压铸模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



背景技术:

压铸模常常可分为:金属、非金属(橡胶、塑料)两大类,压铸模工作时先合模(锁模),压铸、开模,模具在锁合后其合缝通常都比较密封,为稳定产品的型状尺寸模具内需要通水冷却,生产时原材料从压铸口压入模腔,此时模腔内有空气加上材料温度高,会出现气体澎涨如不及时排气,产品会因气体占有模腔空间出现产品缺料等缺陷,所以压铸模必须要设定排气槽。

模具内的气体不仅包括型腔里的空气,还包括流道里的空气和熔体产生的分解气体。在压铸时,这些气体都应顺利的排出,若排气不足会造成加工件表面轮廓不清、填充困难或者局部飞边,严重时在表面产生焦痕,并且会降低充模速度,延长成型周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它结构简单、排气速度快,并且保证气体排出后不会产生飞料的情形。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包括动模以及与动模合模形成浇注空间的定模,定模设置有型腔以及与型腔相通的浇注口,动模设置有与型腔相匹配的模芯,模芯围设有若干与浇注空间相通的排气槽,排气槽分别连通有支流排气道,支流排气道交汇连通有集中排气道,集中排气道根据排气流通顺序依次设置有相互连通的入气道、滤气道、排气道。

作为优选方案,支流排气道为交叉设置。

作为优选方案,入气道为倾斜设置的斜槽,斜槽的底端与支流排气道连通,该斜槽的顶端与滤气道连通,斜槽内设置有弧形倒角。

作为优选方案,滤气道设置为波浪型凹槽,波浪型凹槽的波峰分别与入气道以及排气道连接,定模设置有与波浪型结构槽相匹配的波浪型凸块。

作为优选方案,排气道设置为通槽。

作为优选方案,集中排气道设置为两个,该集中排气道分别设于动模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第一、通过将支流排气道为交叉设置,提气体与升熔融金属液在的支流排气道内的流动性,加速气体排出,提升了熔融金属液注入浇注空间内的速率,保证了熔融金属液的注入效果,提升了压铸件的成品质量;

第二、通过将集中排气道根据排气流通顺序依次设置有相互连通的入气道、滤气道、排气道,使得高速压入气道内的气体以及升熔融金属液在倾斜设置的入气道内缓冲,然后经过滤气道的过滤,保证了气体在排气道排出后不会产生飞料的情形,并且设置有波浪型凹槽的滤气道,使得熔融金属液在滤气道内得到缓冲、堆积,使得熔融金属液便于清洁,减少了人工。

附图说明

下面利用附图来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是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排气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集中排气道的结构图。

图3为图2的A-A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定模与集中排气道相匹配的结构图。

图中:

1——排气槽 ,2——支流排气道 , 3——集中排气道,

4——入气道,5——缓冲包, 6——排气道,

7——波浪型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参照图1所示:

一种快速排气的缸体底盖模具,包括动模以及与动模合模形成浇注空间的定模,定模设置有型腔以及与型腔相通的浇注口,动模设置有与型腔相匹配的模芯,模芯围设有若干与浇注空间相通的排气槽1,排气槽1分别连通有支流排气道2,支流排气道2交汇连通有集中排气道3,集中排气道3根据排气流通顺序依次设置有相互连通的入气道4、滤气道5、排气道6。

模具闭合后,熔融金属液从浇注口进入,排斥浇注空间内的空气并充满浇注空间,然后将空气以及熔融金属液流与浇注空间相通的排气槽1,然后通过排气槽1分别流入支流排气道2,经过支流排气道2的交汇流入入气道4内,经过入气道4的缓冲,流入滤气道5内,经过滤气道5的过滤,保证了气体排在排气道6排出后不会产生飞料的情形,并且设置有波浪型凹槽的滤气道5,使得熔融金属液在滤气道5内得到缓冲、堆积,使得熔融金属液便于清洁,减少了人工。

为了保证排气效果,集中排气道3设置为两个,该集中排气道3分别设于动模两侧。

参照图2、图3所示:

为了提升入气道4的缓冲效果,入气道4为倾斜设置的斜槽,斜槽的底端与支流排气道2连接,该斜槽的顶端与滤气道5连接,斜槽内设置有弧形倒角。

参照图4所示:

为了保证熔融金属液能在滤气道5内得到缓冲、堆积,滤气道5设置为波浪型凹槽,波浪型凹槽的波峰分别与入气道4以及排气道6连接,定模设置有与波浪型结构槽相匹配的波浪型凸块7。排气道6设置为通槽。

上述实施例仅是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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