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把手配件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沿周向依次设置有水平抛光机构、上部抛光机构和下部抛光机构;
所述水平抛光机构包括可调节的安装于所述工作台中部的安装架,所述安装架上沿竖直方向设置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驱动轴通过带传动的方式与竖直设置的第一减速机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第一减速机的输出端设置有水平抛光轮;
所述上部抛光机构包括可调节的安装于所述工作台上的安装台,所述安装台上沿水平方向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驱动轴通过带传动的方式与水平设置的第二减速机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第二减速机的输出端设置有上部抛光轮;
所述下部抛光机构包括可调节的安装于所述工作台上且高度小于所述安装台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沿水平方向设置有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驱动轴通过带传动的方式与水平设置的第三减速机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第三减速机的输出端设置有下部抛光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把手配件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在其顶板与一侧板的搭接位置处开设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所在侧板的中部固定设置有第一纵向滑台,所述第一纵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一纵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一纵向滑轨之间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纵向丝杠,所述第一纵向丝杠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纵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一操作轮;两道所述第一纵向滑轨上滑动设置有第一横向滑台,所述第一横向滑台的底板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纵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第一横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一横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一横向滑轨之间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横向丝杠,所述第一横向丝杠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横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二操作轮;所述安装架滑动设置于两道所述第一横向滑轨上,所述安装架的底板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横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把手配件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在与所述调节槽相邻的部位固定设置有第二横向滑台,所述第二横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二横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二横向滑轨的中间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横向丝杠,所述第二横向丝杠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二横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三操作轮;两道所述第二横向滑轨上滑动设置有第二纵向滑台,所述第二纵向滑台的底板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横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第二纵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二纵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二纵向滑轨的中间可转动设置有第二纵向丝杠,所述第二纵向丝杠的一端延伸在所述第二纵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四操作轮;所述安装台滑动设置于两道所述第二纵向滑轨上并且其下半部开设有与所述第二纵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把手配件的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在与所述调节槽相对的部位固定设置有第三纵向滑台,所述第三纵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三纵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三纵向滑轨之间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三纵向丝杠,所述第三纵向丝杠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三纵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五操作轮;两道所述第三纵向滑轨上滑动设置有第三横向滑台,所述第三横向滑台的底板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三纵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第三横向滑台上对称设置有两道第三横向滑轨并在两道所述第三横向滑轨之间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三横向丝杠,所述第三横向丝杠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三横向滑台的外侧并且设置有第六操作轮;所述安装板滑动设置于两道所述第三横向滑轨上,且所述安装板的中部开设有与所述第三横向丝杠相适配的螺纹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