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178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可夹持并驱动圆柱玻璃旋转的夹持头至少一个,与夹持头配合切割圆柱玻璃的利刃切刀,所述的切刀与旋转的玻璃柱轴心纵向相对进给运动,所述的切刀与玻璃柱轴心相对相向进给运动构成纵向进给运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刀与旋转的玻璃柱相对横向进给运动,所述的切刀与玻璃柱相对沿切刀刃口所在直线线滑移构成横向进给运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所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夹持头,设有一与切刀平齐刃口平行的切割基准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刀设有驱动其纵、横向进给运动的纵、横向驱动机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位于切刀的一端一相应位置设有一控制玻璃柱相应伸出长度的止挡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止挡件设有一调节止挡件到夹持头之间距离的调节结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至少一侧设有定位玻璃柱的搁置架,所述的搁置架上设有与相应玻璃柱匹配的管槽,所述的管槽轴心线与夹持头夹持相应玻璃柱后的玻璃柱轴心线重合。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刀横向进给线速度与玻璃柱旋转线速度一致。

9.如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头内设有夹持玻璃柱的垫体层。

10.如权利要求1、2、3或7所述的简易圆柱玻璃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刀面向夹持头一侧刃面与玻璃柱轴心线垂直,另一刃面与玻璃柱轴心线成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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