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8660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在化肥工业生产中,常涉及造粒抛丸工艺,为保证丸粒质量,抛丸后需筛分除去小颗粒或粉状原料,再移送至抛丸机中回收利用。另外,在摇摆机中初始混料时,常采用水湿工艺增加黏度,但是受抛丸机的抛丸效率影响,在采用抛丸后再进行干燥的工艺时,干燥又难以彻底,这就影响了产品质量,生产过程费时费工又多耗费能源,降低了生产效率,增加了生产成本。如单纯的增加抛丸机的数量的话,各个抛丸机输出的成丸物料需要通过不同的提升机输送至筛分装置,从而增大了设备成本和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既造粒抛丸效率高、又成本低的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中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的技术方案如下:

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包括第一抛丸机和第二抛丸机,第一抛丸机的出料口上连接有第一输送机,第一输送机具有自第一抛丸机的出料口开始的水平段和自水平段起始的倾斜向上的倾斜段;第二抛丸机处于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上方,并且在第二抛丸机的出料口和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之间连接与第二输送机,第二输送机水平设置或自第二抛丸机到第一输送机倾斜向下。

第二输送机水平设置,第二输送机和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相互垂直。

第二输送机的输出端通过料斗连接在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上方,料斗为漏斗形。

第二输送机的输出端上设有处于底面的输出口,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的顶面上设有旁置开口,旁置开口和输出口均为方形开口,料斗的大端开口连接在第二输送机的输出口,料斗的下端开口连接在第一输送机的旁置开口上。

第一输送机和第二输送机中至少一个为刮板输送机。

第一抛丸机和第二抛丸机中至少一个为三级抛丸装置,三级抛丸装置包括沿物料流向依次相连的粗抛单元、中抛单元和精抛单元。

本实用新型中采用第一、第二抛丸机加快抛丸速度,同时,第二抛丸机加工后的成型物料可通过第二输送机送至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因为第二抛丸机高于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且第二输送机水平或向下倾斜,所以该第二抛丸机出来的成型物料可利用重力下落至第一输送机的水平段,相比现有技术中采用独立的提升机进行第二输送机的成型物料提升的方式,该抛丸系统具有造粒抛丸效率高和成本低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抛丸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用新型中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的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该抛丸系统包括车间基础10及其上安装的第一抛丸机11和第二抛丸机12,第一抛丸机11的出料口上连接有第一输送机21,第一输送机21具有自第一抛丸机11的出料口开始的水平段和自水平段起始的倾斜向上的倾斜段;第二抛丸机12通过支架平台3安装在车间基础10上,第二抛丸机12位于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上方,并且在第二抛丸机12的出料口和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之间连接与第二输送机22,第二输送机22水平设置。

第二输送机22和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相互垂直。第二输送机22的输出端通过料斗23连接在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上方,料斗23为漏斗形。第二输送机22的输出端上设有处于底面的输出口,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的顶面上设有旁置开口,旁置开口和输出口均为方形开口,料斗23的大端开口连接在第二输送机22的输出口,料斗23的下端开口连接在第一输送机21的旁置开口上。

第一输送机21和第二输送机22为刮板输送机。该刮板输送机包括输送带及其上沿带长方向设置的刮板,各刮板的侧边通过沿带长方向可伸缩的波浪形的连接筋相连。

第一抛丸机11和第二抛丸机12为三级抛丸装置,三级抛丸装置由沿物料流向依次相连的粗抛单元、中抛单元和精抛单元组成。

本实施例中抛丸系统采用第一、第二抛丸机12加快抛丸速度,同时,第二抛丸机12加工后的成型物料可通过第二输送机22送至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因为第二抛丸机12高于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且第二输送机22水平或向下倾斜,所以该第二抛丸机12出来的成型物料可利用重力下落至第一输送机21的水平段,相比现有技术中采用独立的提升机进行第二输送机22的成型物料提升的方式,该抛丸系统具有造粒抛丸效率高和成本低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中化肥生产车间用抛丸系统的实施例2: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第二输送机自第二抛丸机到第一输送机倾斜向下。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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