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工程石材的树脂组合物,包括:
基体树脂;
无机聚集体;和
氧化锌,所述氧化锌具有约0.8μm至约3μm的平均颗粒直径和约0.01至约1.0的峰强度比(b/a),其中a表示在光致发光测量中370nm至390nm的波长范围内的峰,并且b表示在光致发光测量中450nm至600nm的波长范围内的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包括:约5wt%至约20wt%的所述基体树脂;约40wt%至约94wt%的所述无机聚集体;和约0.1wt%至约10wt%的所述氧化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基体树脂与所述无机聚集体的重量比在约1:5至约1:18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锌与所述无机聚集体的重量比在约1:30至约1:500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基体树脂包括选自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和聚氨酯树脂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基体树脂为不饱和聚酯树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无机聚集体为二氧化硅类天然矿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无机聚集体包括选自二氧化硅砂、石英碎片和二氧化硅粉末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无机聚集体包括约20wt%至约75wt%的所述二氧化硅砂、约0.1wt%至约40wt%的所述石英碎片和约20wt%至约40wt%的所述二氧化硅粉末。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进一步包括:
选自固化剂、固化促进剂、硅烷偶联剂和颜料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如基于使用色度计对尺寸为50mm×90mm×3mm的注塑成型的样品测量的初始颜色值(l0*,a0*,b0*)和在根据saej1960耐候性测试3,000小时之后使用所述色度计测量的所述样品的颜色值(l1*,a1*,b1*),根据等式1计算,所述树脂组合物具有约2至约7的颜色变化(δe)。
[等式1]
其中δl*为耐候性测试之前和之后的l*值之间的差(l1*-l0*),δa*为耐候性测试之前和之后的a*值之间的差(a1*-a0*),并且δb*为耐候性测试之前和之后的b*值之间的差(b1*-b0*)。
12.一种工程石材,所述工程石材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工程石材的树脂组合物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