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物保存用高存活率生物储存罐。
背景技术:
目前,生物方面,科学家或者生物方面的专家在做某种实验时,都会用到培养皿,而如何让培养皿中培养出高存活率的生物要依靠放置培养皿的储存罐,而一般的储存罐的各组部件都是高精度,高价格的,此外,其存活率仍然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物保存用高存活率生物储存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物保存用高存活率生物储存罐,包括罐体、抽气壳体、螺旋弹簧、活塞、推杆、电动机、搁物板、排气管道、电动机控制器、氧气储存罐、加热控制器、活动门、加热模块、加热管道和温度感应器,所述罐体的内部为空心结构,所述罐体的顶部设有一组连通空心结构的抽气壳体,抽气壳体的内部放置一组活塞,活塞的底表面和罐体的顶部之间固定一组螺旋弹簧,活塞上表面的中心固定一组贯穿抽气壳体的推杆,罐体的内部通过杆体固定一组主轴固定有扇叶的电动机,罐体的外部设有电动机控制器、氧气储存罐和加热控制器,且所述罐体的侧面设有一组连通空心结构的活动门,罐体的内部固定一组搁物板,罐体内部的侧面在位于所述加热控制器相同高度的部位设有一组加热模块和一组温度感应器,所述加热模块的控制输出端固定一组加热管道,所述罐体底部的中心设有一组排气管道。
优选的,所述搁物板中设有多组通孔结构。
优选的,所述排气管道中设有单向阀。
优选的,所述电动机控制器的控制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电动机的控制输入端。
优选的,所述温度感应器通过导线连接所述加热控制器的控制输入端,所述加热控制器的控制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加热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能够控制储存罐内部的温度、空气中的氧分和空气中氧的均匀度,从而使得位于其内部的生物细菌营造合适的生存环境,提高生物细菌的存活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生物保存用高存活率生物储存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罐体,2.抽气壳体,3.螺旋弹簧,4.活塞,5.推杆,6.电动机,7.搁物板,8.排气管道,9.电动机控制器,10.氧气储存罐,11.加热控制器,12.活动门,13.加热模块,14.加热管道,15.温度感应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生物保存用高存活率生物储存罐,包括罐体1、抽气壳体2、螺旋弹簧3、活塞4、推杆5、电动机6、搁物板7、排气管道8、电动机控制器9、氧气储存罐10、加热控制器11、活动门12、加热模块13、加热管道14和温度感应器15,所述罐体1的内部为空心结构,所述罐体1的顶部设有一组连通空心结构的抽气壳体2,抽气壳体2的内部放置一组活塞4,活塞4的底表面和罐体1的顶部之间固定一组螺旋弹簧3,活塞4上表面的中心固定一组贯穿抽气壳体2的推杆5,罐体1的内部通过杆体固定一组主轴固定有扇叶的电动机6,罐体1的外部设有电动机控制器9、氧气储存罐10和加热控制器11,且所述罐体1的侧面设有一组连通空心结构的活动门12,罐体1的内部固定一组搁物板7,罐体1内部的侧面在位于所述加热控制器11相同高度的部位设有一组加热模块13和一组温度感应器15,所述加热模块13的控制输出端固定一组加热管道14,所述罐体1底部的中心设有一组排气管道8;所述搁物板7中设有多组通孔结构;所述排气管道8中设有单向阀;所述电动机控制器9的控制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电动机6的控制输入端;所述温度感应器15通过导线连接所述加热控制器11的控制输入端,所述加热控制器11的控制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加热模块13。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打开活动门12,将带有生物细菌的培养皿放入到搁物板7的表面,关闭活动门12,不断往返式的按压推杆5,使得罐体1内部的空气从排气管道8中的单向阀排出,当螺旋弹簧3完全被压缩后,停止按压,通过氧气储存罐10向罐体1内部注入定量的氧气,再打开电动机6将罐体1内部的氧气均匀化,然后通过加 热控制器11打开加热器模块13,使得加热管道14产生热量,当温度感应器15感应到的温度与设定温度相同时,系统自动关闭加热控制器11,此时,罐体1内部的氧气和空气均达到生物细菌需要的环境,既可以保证生物细菌的成活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