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车辆的防盗装置,详细而言,涉及要在对负责车辆的引擎控制、防范功能的控制装置进行拆除、非法更换或在切断电气布线(以下将这些行为统称为非法更换等)时防止车辆盗窃的禁止引擎启动的防盗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这种为了防止盗窃而禁止引擎启动的技术,例如有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技术。该专利文献1的技术的目的在于,对拖欠按揭款或租金的对象车辆的引擎启动进行禁止,从而使车辆无法使用以督促支付。
作为应对拖欠支付的顾客擅自带走车辆的情况的措施,在车辆上设置有GPS装置以使得按揭公司等能对车辆进行追踪,但有时例如会发生GPS天线等被顾客非法拆除的情况。因此,在检测到GPS天线等被拆除的情况下,从按揭公司等的服务器向附设于引擎启动电气系统的继电器开关装置发送开操作指令,由此来切断向引擎启动电气系统的供电,使引擎无法启动,从而防止盗窃。
像这样,专利文献1的技术设想了由按揭或租赁对象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但也能运用于防止由第三人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例如,在仅用车辆来达到防止盗窃的目的而不使用如上所述的服务器等的情况下,对搭载于车辆的引擎控制用的ECU连接负责防盗功能的防盗模块,若基于停车中的车辆的倾斜变化、振动检测而判断为发生盗窃,则利用防盗模块来使车辆的喇叭、前照灯工作,以向周围通知异常。
此外,将预先赋予ECU的固有的ID事先登记至防盗模块,并在每次启动引擎时将ECU的ID输入防盗模块并与登记ID进行核对,从而在ID不一致时视为对ECU进行了非法更换等,并禁止引擎启动。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4-146120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很难说运用了专利文献1的技术的防盗装置在安全方面是足够的。即,若企图盗窃车辆的犯罪分子对防盗模块本身进行拆除或非法更换,或者切断其与ECU之间的电气布线等,则在ECU侧无法对这些状况进行识别,作为结果,允许了非法的引擎启动。由此,期望安全性比以往要高的防盗功能。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高安全性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该车辆的防盗装置在负责车辆的引擎启动、防盗功能的控制装置被非法更换时能可靠地禁止引擎启动。
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车辆的防盗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引擎控制单元,该引擎控制单元被预先赋予固有的ID,对作为行驶用动力源而搭载于车辆的引擎进行控制;防盗控制单元,该防盗控制单元被预先赋予固有的ID,采用能任意地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连接的结构,执行用于对所述车辆的盗窃进行抑制的盗窃抑制处理;以及引擎启动判定单元,该引擎启动判定单元在所述防盗控制单元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电连接 后,将该引擎控制单元的ID与该防盗控制单元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然后,在所述引擎每次启动时,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的ID和所述防盗控制单元的ID分别与所述关联后的ID进行核对,以双方的ID相一致为条件来允许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引擎启动,在上述任何一方的ID或双方的ID不一致的情况下,禁止所述引擎启动。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将引擎控制单元的ID与防盗控制单元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然后,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利用引擎启动判定单元来对ID进行核对,在双方的ID相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引擎启动,在任何一方的ID或双方的ID不一致的情况下,禁止引擎启动。即,在引擎控制单元和防盗控制单元中的任何一个单元被以盗窃车辆为目的而被拆除、或由正规装置被非法更换、或互相连接的电气布线被切断情况下,由于引擎启动被禁止,因此,能防止犯罪分子盗窃车辆。
另外,在购买了没有防盗控制单元的车辆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想要获得防盗功能的情况下,只要将单独购买的防盗控制单元追加安装于自己的车辆,引擎控制单元的ID与新追加的防盗控制单元的ID就会自动相关联并互相登记,因此,能容易地获得基于ID认证的防盗功能。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采用以下结构,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和所述防盗控制单元分别作为所述引擎启动判定单元来发挥功能,在互相进行电连接时,将对方侧的ID与自己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并在所述引擎每次启动时将从对方侧输入的ID与所登记的ID进行核对,在双方都作出了ID一致的判定时,允许所述引擎启动,在任何一方或双方作出了ID不一致的判定时,禁止所述引擎启动。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在引擎控制单元与防盗控制单元之间相互对彼此的ID进行认证,因此,即使在对引擎控制单元和防盗控制单元中的任意一个单元进行了非法更换等的情况下, 也能禁止引擎启动。
另外,作为其它方式,优选采用以下结构,包括通信单元,该通信单元能通过通信线路在自身与设置于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之间对信息进行收发,所述防盗控制单元经由所述通信单元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进行协作,以执行所述盗窃抑制处理。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能通过防盗控制单元与防盗管理中心的协作,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采用以下结构,包括:引擎控制单元,该引擎控制单元被预先赋予固有的ID,对作为行驶用动力源而搭载于车辆的引擎进行控制;通信单元,该通信单元能通过通信线路在自身与设置于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之间对信息进行收发;以及防盗控制单元,该防盗控制单元被预先赋予固有的ID,采用能任意地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连接的结构,在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电连接后,经由所述通信单元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的ID和自己的ID发送至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当在该防盗管理中心将双方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时,开始执行用于对所述车辆的盗窃进行抑制的盗窃抑制处理,并且在此之后在所述引擎每次启动时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的ID和自己的ID发送至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在该防盗管理中心将双方的ID分别与所述相关联的登记ID进行核对,根据核对的结果,若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回复表示双方的ID相一致的ID一致信息,则允许所述引擎控制单元进行引擎启动,在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回复表示所述任意一方的ID或双方的ID不一致的ID不一致信息的情况下,禁止所述引擎启动。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在防盗管理中心将引擎控制单元和防盗控制单元的ID与登记ID进行核对,因此,即使在对引擎控制单元和防盗控制单元中的任意一个单元进行了非法更换等的情况下,也能禁止引擎启动。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采用以下结构,所述防盗控制单元经由所述通信单元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进行协作,以执行所述盗窃抑制处理。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能通过防盗控制单元与防盗管理中心的协作,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的ID和所述防盗控制单元的ID与所述车辆的用户的ID相关联来登记至所述防盗管理中心。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能在发生车辆盗窃时向车辆的用户发出通知。
作为其它的方式,优选为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包括:第一连接器,该第一连接器用于与所述防盗控制单元相连接;以及第二连接器,该第二连接器的规格与所述第一连接器相同,能将诊断工具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接器,该诊断工具用于对保存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的故障代码进行读取。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在引擎控制单元上连接有诊断工具的故障诊断中,能实现基于ID认证的引擎启动。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将所述防盗控制单元构成为能任意地与所述引擎控制单元相连接,并使所述防盗控制单元能与诊断工具相连接,该诊断工具用于对保存于该引擎控制单元的故障代码进行读取。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在引擎控制单元上连接有诊断工具的故障诊断中,能实现基于ID认证的引擎启动。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构成为在对车辆执行按照预先由用户所设定的特定操作条件的操作时,即使所述任意一方的ID或双方的ID不一致也执行引擎启动。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在引擎控制单元上连接有诊断工具的故障诊断中,能实现基于特定操作条件的引擎启动。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构成为在所述车辆发生盗窃时,基于从所述防盗管理中心发送的指令,在所述车辆正在行驶中时使所述引擎的输出降低,在所述车辆正处于停车状态且所述引擎正处于运行状态时使该引擎停止,在所述车辆处于停车状态且所述引擎正处于停止状态时,禁止该引擎的启动。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能防止因行驶中的引擎停止而导致车辆的行驶状态变得不稳定的状况于未然,比国内能按照引擎输出降低、引擎停止、禁止引擎启动的顺序,来依次对犯罪分子为盗窃车辆所能采取的手段进行限制。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将所述引擎控制单元和所述防盗控制单元构成为被赋予保存于各自内部的产品信息以作为所述固有的ID。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装置,由于利用保存于引擎控制单元、防盗控制单元内的产品信息来作为ID,因此,能省去设定专门ID的工夫。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车辆的防盗装置,能在负责车辆的引擎启动、防盗功能的控制装置被非法更换时可靠地禁止引擎启动,能提高其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1的摩托车的防盗装置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表示防盗模块及诊断工具经由K-Line相对ECU的连接状态的说明图。
图3是表示防盗模块及诊断工具经由K-Line相对ECU的连接状态的其它示例的说明图。
图4是表示诊断工具经由K-Line及防盗模块相对ECU的连接状态的其它示例的说明图。
图5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摩托车的防盗装置的整体结构图。
图6是表示防盗模块经由K-Line相对ECU的连接状态的说明图。
图7是表示防盗管理中心的盗窃判定部所执行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程序的流程图。
图8是表示实施方式3的摩托车的防盗装置的整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防盗装置既能具体化为对单独的车辆起到防盗功能的方式,又能具体化为与对多辆车辆的防盗进行管理的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协作从而起到防盗功能的方式。因此,以两轮摩托车(在以下的说明中,有时也称为车辆)为对象,将前者的情况设为实施方式1,将后者的情况设为实施方式2及实施方式3,以下依次进行说明。
[实施方式1]
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1的摩托车的防盗装置的整体结构图。
本实施方式的摩托车1的防盗装置2基本上由ECU3(引擎控制单元、引擎启动判定单元)和防盗模块4(防盗控制单元、引擎启动判定单元)构成,ECU3如作为行驶用动力源的引擎的控制那样,与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有关,因此,标准装备于车辆1。
对此,防盗模块4是专门用于防盗的装置,因此是自选使用,只有想要防盗功能的用户在购买摩托车1时会自主选择防盗模块4。另外,虽然不需要防盗功能的用户购买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但在使用过程中想要获得防盗功能的情况下,也能单体购买防盗模块4来追加安装于自己的摩托车1。
因此,ECU3构成为在没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起到本来的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利用后述的通常模式来实现),在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除了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以外,还与防盗模块4相协调来起到防盗功能(利用后述的防盗 模式来实现)。
另外,作为用于防止以盗窃车辆1为目的的ECU3、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的对策,预先将固有的ID分别赋予ECU3和防盗模块4。在本实施方式中,分别保存于ECU3和防盗模块4内的产品信息、例如序列号、批次号、发货目的地信息等中的任意一个产品信息作为ID而被自动赋予。这些产品信息是固有的,因此,能作为用于确定ECU3、防盗模块4的ID来使用,由此,能省去设定用于进行ID认证的专门ID的工夫。但是,ID的设定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使用与产品信息完全无关的专门ID。
然后,在将ECU3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将彼此的ID相关联,之后,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对彼此的ID进行核对,在此基础上,ECU3以ID相一致为条件来执行引擎启动。此外,所谓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是指在购买时自主选择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在车辆1的组装工序中将ECU3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在使用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由用户将ECU4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
以下,基于图1对ECU3和防盗模块4的具体结构进行说明。
ECU3由ID认证部6、模式切换部7、可否启动判定部8构成。ID认证部6具有以下功能:预先赋予如上所述的ECU3侧的固有的ID,并将其自身的ID与防盗模块4侧的ID进行核对。模式切换部7选择性地执行仅执行上述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的通常模式、以及除了行驶功能外还通过与防盗模块4侧的协调来执行防盗功能的防盗模式中的任意一种模式。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防盗模式下进行引擎启动时起到基于ID的核对结果来对引擎启动的允许或禁止进行判定的功能,仅在作出允许判定的情况下,使搭载于车辆1的引擎起动装置9工作,以启动引擎。
在车辆1未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ECU3未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状态),ECU3的模式切换部7切换至通常模式侧,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 至允许侧,并维持该切换状态。因此,ECU3基于通常模式而仅执行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并且,在引擎启动时,不进行与防盗模块4侧的ID核对,而是无条件地使引擎起动装置9工作。由此,摩托车1虽然不具备防盗功能,但能如通常那样利用引擎启动来行驶。
另一方面,防盗模块4由ID认证部10、包括倾斜传感器11和振动传感器12的盗窃判定部13构成。ID认证部10具有以下功能:预先赋予防盗模块4侧的固有的ID,并将其自身的ID与ECU3侧的ID进行核对。盗窃判定部13对车辆1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在发生盗窃时,执行用于避免车辆1被带走的盗窃抑制处理,关于该处理将在后文中进行描绘。
然后,若具有上述结构的防盗模块4通过车辆1的组装工序或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追加装备而与ECU3侧进行电连接,则ECU3侧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6、10将ID互相交换,并将对方侧的ID与自身的ID相关联来分别进行登记。以后,必须基于用户的允许通过销售经销商等来对控制程序进行改写,才能对该ID的登记内容进行变更。若ID的关联完成,则ECU3侧的ID认证部6将防盗模式切换指令输出至模式切换部7,模式切换部7基于该指令来从通常模式切换成防盗模式。
在防盗模式中,ECU3侧的ID认证部6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将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10输入的ID与自身的登记ID进行核对,在ID相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在未从防盗模块4侧输入ID的情况下(以下,将所有这些情况全部表述为ID不一致的情况),将ID不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
同样,在ID关联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10在引擎每次启动时也将从ECU3侧的ID认证部6输入的ID与自身的登记ID进行核对,在ID相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不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
这里,如上所述,为了在ECU3侧及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6、10中都对ID一致进行判定,必须分别为正规装置,并且必须正常安装于车辆1而通过电气布线(后述的K-Line17)互相连接。在ECU3和防盗模块4中的任何一个被非法更换的情况下,即使从对方侧输入ID也不是正规的ID,因此,ID不一致,在拆除任何装置3、4或电气布线被切断等情况下,不会从对方侧输入ID,因此,ID核对本身无法进行(以下,将所有这些情况全部表述为非法更换等)。
ECU3的可否启动判定部8以分别从ECU3及防盗模块4双方的ID认证部6、10输入ID一致信息为条件,切换至允许侧。在除此以外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双方为ID不一致信息的情况下),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禁止侧,由此来禁止引擎启动。此外,在禁止引擎启动时,也可以同时使车辆1的喇叭14、前照灯15工作,以向周围通知异常。
另一方面,在与ECU3侧相连接之后,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开始盗窃抑制处理,在摩托车1处于停车状态时始终持续执行该处理。利用来自倾斜传感器11及振动传感器12的检测信息、以及喇叭14和前照灯15,来执行该盗窃抑制处理。例如,在使引擎停止而将处于停车状态的摩托车1装载在卡车等上来带走的情况下,在装进卡车时摩托车1的倾斜发生变化,在利用卡车来进行搬运的过程中行驶振动会波及摩托车1。
因此,在利用倾斜传感器11而检测出倾斜角的变化的情况下,或者在利用振动传感器12而检测出行驶振动的情况下,盗窃判定部13作出发生盗窃的判定,并使摩托车1的喇叭14和前照灯15工作。由此,向周围通知异常,因此,能削减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来抑制盗窃。
而且,如以上所说明的那样,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摩托车1的防盗装置2,在将ECU3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通过各自的ID认证部6、10来 将ID互相关联并进行登记,以后,在引擎每次启动时,以各自的ID认证部6、10中的ID一致为条件,将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允许侧并执行引擎启动。
换言之,ECU3侧和防盗模块4侧的ID登记意味着互相认可了所连接的对方侧是正规装置,以后在引擎启动时在ECU3侧和防盗模块4侧中的任意一侧判定为ID不一致的状况下,能视为该任意一侧被以盗窃车辆为目的而进行了拆除,或者由正规装置进行了非法更换,或者连接彼此的电气布线被切断。而且,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否启动判定部8保持为禁止侧不变而对引擎启动进行禁止,因此,能防止摩托车1被犯罪分子驾驶而被带走的车辆盗窃于未然。
要特别指出的是ECU3与防盗模块4之间对彼此的ID进行相互认证这点。即,在如“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述的现有技术那样从防盗模块4侧单方面对ECU3的ID进行核对的情况下,无法在ECU3侧对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等进行识别,从而导致非法的引擎启动被允许,但通过相互认证,对ECU3的非法更换自不必说,就是对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也能在ECU3侧被可靠识别。由此,即使在对ECU3和防盗模块4中的任意一个进行非法更换等的情况下,也能通过禁止引擎启动来防止车辆盗窃。
另外,像这样在本实施方式中,不仅对ECU3赋予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还预先对ECU3赋予与防盗模块4进行了协调的防盗功能。具体而言,对ECU3的ID认证部6赋予将预先登记的固有的ID与防盗模块4侧的ID进行核对的功能,对模式切换部7赋予与防盗模块4进行协调来执行防盗模式的功能,对可否启动判定部8赋予在引擎启动时基于来自ECU3或防盗模块4的ID不一致信息来禁止引擎启动的功能。
因此,在购买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想要防盗功能的情况下,只要将单独购买的防盗模块4追加安装于自己的摩托车1,就能自动将ECU3的ID与新追加的防盗模块4的ID相关联来互相进行登记, 以获得基于如上所述的ID认证的防盗功能。由此,在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时,例如完全无需对用于对ID进行关联/登记等的ECU3及防盗模块4的控制程序进行改写,因此,也无需将摩托车1带至销售经销商等处,因而能极容易地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
除此以外,本实施方式的特征在于,利用ECU3的控制上的处理来执行像这样的引擎启动的禁止。即,在这种防盗装置(例如,专利文献1的技术)中,通过切断向引擎启动电气系统的供电来禁止引擎启动,但若犯罪分子铺设通过其它路径通向引擎启动电气系统的布线,则能简单地允许引擎启动。
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ECU3侧和防盗模块4侧的ID不一致,但为了启动引擎而将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允许侧,为此,必须改写ECU3内的控制程序,因而需要大量的工夫。该事实有助于削减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以进一步提高防盗装置2的安全性来更可靠地防止车辆盗窃。
因此,ECU3具备OBD功能(On-Board Diagnostics:自我诊断功能),在车辆1的各部分发生异常时,使设置于车辆1的仪表板的未图示的报警灯点亮,并将与异常内容相对应的故障代码保存于ECU3内。若由基于报警灯的点亮而识别出故障的用户将车辆1带至销售经销商等处,则将诊断工具连接于ECU3来读取故障代码,实施故障诊断并据此来进行修理。
在本实施方式中,将K-Line用作为ECU3的接口,将诊断工具(例如安装有诊断工具的笔记本电脑等)连接于K-Line,为此,需要将防盗模块4从ECU3侧分离。然而,ECU3无法单独完成与防盗模块4之间的ID的相互认证,因此,车辆1陷入无法启动引擎的状态而无法进行故障诊断。因此,在ECU3上设置有K-Line的一对连接器,使得能在将防盗模块4连接于ECU3的状态下,并行地利用诊断工具来实施故障诊断。
图2是表示防盗模块4及诊断工具经由K-Line相对ECU3的连接状态的说明图。在该示例中,使从ECU3延伸设置的K-Line17分岔来设置同一规格的一对连接器18a、18b。由此,能将防盗模块4连接于一个K-Line17的连接器18a(第一连接器)不动,并在进行故障诊断时将另一个连接器18b(第二连接器)与诊断工具19相连接。由此,能在故障诊断过程中根据需要基于ID认证来启动引擎,能实施故障诊断及修理而不发生任何问题。
此外,K-Line17的连接器18a、18b的结构并不局限于上述结构。例如,也可以如图3所示,在ECU3内设置2根K-Line17,将各K-Line连接于ECU3的外壳上所设的一对连接器18a、18b(第一连接器、第二连接器),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能获得同样的作用效果。
另外,例如如图4所示,也可以经由K-Line17和防盗模块4对ECU3连接诊断工具19。详细而言,能在防盗模块4上设置2个K-Line17的接口,将一个接口经由K-Line17连接于ECU3,并将另一个接口经由K-Line17连接于诊断工具19。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能将防盗模块4与ECU3相连接不变,并经由该防盗模块4来连接诊断工具19,因此,能获得同样的作用效果。
[实施方式2]
接着,对将本发明具体化为与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协作的防盗装置2的实施方式2进行说明。
图5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摩托车1的防盗装置2的整体结构图,图6是表示防盗模块4经由K-Line17相对ECU3的连接状态的说明图。
在ECU3与防盗模块4之间对彼此的ID进行相互认证这点与实施方式1相同,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利用与防盗管理中心21的协作来与车辆1的用户一起应对车辆盗窃等。
首先,若基于图5来对车辆1侧的结构进行说明,则关于ECU3的ID认证部6及可否启动判定部8,其结构与实施方式1相同,关于模式切换部7,基于经由后述的3G、4G通信部23而来自防盗管理中心21的防盗模式切换指令 来切换至防盗模式。
关于防盗模块4的ID认证部10、盗窃判定部13,其结构与实施方式1相同,包括新的GPS接收部22和3G、4G通信部23(通信单元)。GPS接收部22利用未图示的GPS天线来接收来自GPS卫星的位置信息数据,基于该位置信息数据来计算/获取本车的位置(纬度、经度、标高等)并将其输出至盗窃判定部13和3G、4G通信部23。
3G、4G通信部23具有在与防盗管理中心21之间通过3G、4G等移动电话线路收发信息的功能。详细情况将在后文中进行描述,利用3G、4G通信部23随时执行将由GPS接收部22所获取到的本车位置信息、倾斜传感器11或振动传感器12的检测信息等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21的发送处理、以及接收来自防盗管理中心21的对有无车辆盗窃进行判定的判定结果的接收处理。
另外,如图6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在ECU3上设置有K-Line17的单一的连接器18,在发生故障时从ECU3侧将诊断工具19代替防盗模块4与连接器18相连接。将防盗模块4进行分离导致在故障诊断时无法进行引擎启动,因此,采取其它的对策,这点将在后文中进行描述。
防盗管理中心21是为了防止预先登记的多辆车辆1发生盗窃而设置于规定区域的基站,通过移动电话线路来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并将车辆发生盗窃的情况通知给用户等。
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中登记有各车辆1的ECU3及防盗模块4的ID,并登记有该车辆1的用户的ID(在图中示出了单一车辆的ID)。另外,为了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在防盗管理中心21中具备盗窃判定部25,该盗窃判定部25起到与各车辆1的防盗模块4中所具备的盗窃判定部13相同的功能,如后所述,优先对防盗模块4侧的盗窃判定部13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然后,如上所述,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中登记有ECU3、防盗模块4、用户的各ID,因此,首先对其登记步骤进行描述。
与实施方式1相同,防盗模块4在购买摩托车1时是自选使用,在购买时可以对防盗模块4进行自主选择,也可以在购买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后在使用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
为了向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ID登记,购买车辆1的用户必须是确定的。因此,在购买带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的情况下在该时刻推荐用户将ID登记至防盗管理中心21,或者在使用摩托车1的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在该时刻推荐用户将ID登记至防盗管理中心21。在该时刻的车辆1侧,ECU3与防盗模块4已经进行了电连接,在各个ID认证部6、10中将自身的ID与对方侧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与实施方式1相同,利用分别保存于ECU3及防盗模块4内产品信息来作为ID。
若用户根据ID登记的推荐来使用移动电话将能确定所购买的车辆1的车辆信息(例如车架号)以及自己的邮件地址通知给防盗管理中心21,则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中将用户的ID与车辆信息和邮件地址一起进行登记。此时的用户的ID可以由防盗管理中心21来单方面决定,也可以设定为用户喜欢的ID。
除此以外,在本实施方式中,用户在通知车辆信息及邮件地址时也通知引擎强制启动的特定操作条件,将该特定操作条件也与用户的ID一起登记至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所谓引擎强制启动,是指没有防盗模块4(即,没有ID认证)的状态下由ECU3所执行的引擎启动,假设为是在故障诊断时诊断工具19向ECU3的连接。为了使ECU3执行该引擎强制启动,用户必须对车辆1进行规定的操作,此时的规定操作的内容是特定操作条件,在向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ID登记时,用户能任意决定此时的规定操作的内容。
例如,作为特定操作条件的一个示例,可列举出油门的全开操作在5秒以内执行5次的情况。无论用户的希望如何,都能预先设定车辆固有的特定操作条件,但在除故障诊断以外的通常时,存在由第三人利用某种方法读取特定操作条件而非法地进行引擎启动的可能性。用户任意决定特定操作条件,从而能进一步提高与特定操作条件有关的安全性。
此外,在该时刻在车辆1侧ECU3的模式切换部7切换至通常模式侧,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允许侧,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停止工作。由此,摩托车1虽然不具备防盗功能,但处于能如通常那样利用引擎启动来行驶的状态。
若用户的ID登记完成,则在防盗管理中心21中在根据车辆信息来确定了车辆1的基础上对该车辆1发送ID的通知请求。ID通知请求被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的3G、4G通信部23所接收,并被输入ECU3及防盗模块4的各ID认证部6、10。各ID认证部6、10将自身的ID经由3G、4G通信部23回复至防盗管理中心21,将这些ID在与已登记的用户的ID相关联的状态下登记至ID登记部24。
由此,防盗管理中心21的盗窃判定部25能对搭载于车辆1的ECU3及防盗模块4各自的ID与拥有该车辆1的用户的ID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识别,之后,在相应的车辆1发生盗窃等的情况下,能向该车辆1的用户发送邮件通知。
如上所述,若在防盗管理中心21处的ID登记完成,则从防盗管理中心21向相应车辆1发送防盗模式切换指令。将经由3G、4G通信部23而接收到的防盗模式切换指令输入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并输入ECU3的模式切换部7。
然后,盗窃判定部13基于该防盗模式切换指令来开始工作,并且,模 式切换部7从通常模式切换成防盗模式,可否启动判定部8基于ID的核对结果来进行切换。由此,车辆1起到基于防盗模式的盗窃防止功能,具体而言,利用盗窃判定部13来开始盗窃抑制处理,并且,若在引擎启动时基于ID的核对结果,被可否启动判定部8视为ECU3或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等,则禁止引擎启动。
然后,若像这样将ECU3、防盗模块4、用户的各ID登记至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则其ID登记内容持续保持而不发生变更,并且基于防盗模式切换指令的ECU3及防盗模块4的切换状态也持续保持。
在本实施方式中,不仅是车辆1侧的控制,除了防盗管理中心21处的判定处理以外,还执行在这样的防盗模式中所执行的盗窃抑制处理,以下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对车辆1停车过程中所执行的盗窃抑制处理进行说明,在车辆1侧与防盗管理中心21之间能进行通信的状况下,利用防盗管理中心21侧的盗窃判定部25优先对防盗模块4侧的盗窃判定部13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因此,定期(例如每隔5分钟)从车辆1侧向防盗管理中心21侧发送盗窃抑制处理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具体而言,在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中,将倾斜传感器11及振动传感器12的检测信息经由防盗装置2输入至3G、4G通信部23,并将由GPS接收部22所获取的本车位置信息输入至3G、4G通信部23,将这些信息与ECU3和防盗模块4的ID一起经由3G、4G通信部23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21侧。
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盗窃判定部25中,基于所接收到的ID对相应车辆1进行确定,在此基础上基于传感器检测信息和本车位置信息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首先,对相应车辆1是否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对于该判定处理,除了实施方式1中所述的摩托车1的倾斜变化、振动检测以外,还利用本车位置信息。例如,虽然相应车辆1的引擎停止但本车位置发生变化,这种情况 下,视为非法搬运摩托车1。在不存在暗示发生盗窃的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进行待机直至接收到下一个来自车辆1侧的信息。
另外,当存在发生盗窃的任意预兆时,利用盗窃判定部25来作出表示有可能发生盗窃的临时判定。此时,利用盗窃判定部25从ID登记部24读取与从车辆1侧所接收到的ID相对应的用户的ID,将盗窃确认邮件发送至该用户的邮件地址。接收到盗窃确认邮件的用户对是否意识到相应车辆1的搬运等变动进行判断(是否是自己所进行的动作),在意识到的情况下回复无需应对的邮件,在未意识到的情况下回复需要应对的邮件并采取向警察进行通报等措施。
在盗窃判定部25中,在接收到无需应对的邮件时,取消发生盗窃的临时判定,然后进行待机直至下一次从车辆1侧接收到信息。在接收需要应对的邮件时,将临时判定切换成具有确定盗窃意思的正式判定,将异常通知指令和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发送至车辆1侧。经由防盗模块4的3G、4G通信部23,将异常通知指令输入至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并将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输入至ECU3的未图示的引擎控制部。
异常通知指令是与实施方式1所述的发生盗窃时相同的措施,基于该指令利用盗窃判定部13来使喇叭14和前照灯15工作,以向周围进行异常通知。
另外,基于图7所示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程序利用防盗管理中心21的盗窃判定部25来执行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
在盗窃判定部25中,基于从车辆1侧经由3G、4G通信部23而接收到的ECU3的控制信息,来依次掌握车辆1的行驶状态、引擎的运行状态,基于这些信息,根据图7的程序来适当切换发送给ECU3侧的指令内容。
首先,在步骤S1中对车辆1是否处于停车状态进行判定。在ECU3具备车速的检测功能的情况下,由防盗管理中心21侧对该检测信息进行接收, 因此,也可以基于车速来执行步骤S1的判定处理。另外,在ECU3不具备车速的检测功能的情况下,也可以将由防盗模块4的GPS接收部22所获取的本车位置信息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21,并基于其本车位置的变化来执行步骤S1的判定。
当步骤S1的判定为“是(肯定)”时,转移至步骤S2并对引擎是否正处于停止状态进行判定。当判定为“是”时,在步骤S3中将引擎启动禁止作为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而发送至车辆1侧。基于该指令,在车辆1侧将ECU3的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禁止侧,由于之后的引擎启动被禁止,因此车辆无法行驶。
另外,当步骤S2判定为“否(否定)”时,转移至步骤S4并将引擎停止作为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而发送至车辆1侧。基于该指令,利用ECU3的引擎控制部来中止燃料喷射,以将引擎停止。然后,当再次转移至步骤S2时,由于作出了“是”的判定,因此,在步骤S3中发送引擎启动禁止,在车辆1侧禁止之后的引擎启动。
另外,当步骤S1判定为“否”时,转移至步骤S5并将引擎输出降低作为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而发送至车辆1侧。基于该指令,利用ECU3的引擎控制部来执行时期的延迟等,以使引擎输出降低。由此无法维持实用性的车速,因此,犯罪分子会放弃继续行驶的念头而使车辆1停车。因此,当再次转移至步骤S1时作出“是”的判定,利用步骤S4中的引擎停止的发送,在车辆1侧使引擎停止,然后利用步骤S3中的引擎启动禁止的发送,在车辆1侧禁止之后的引擎启动。
若车辆1的行驶过程中使引擎停止,则行驶状态变得不稳定,不仅是本车,对于周围的车辆1也有可能会造成影响,但由于在行驶过程中仅对车速进行限制,因此,能防止这样的情况于未然。而且,在车辆1的行驶过程中通过降低车速来促使停车,若停车则引擎停止,若引擎停止则之后的启动 被禁止。由此,犯罪分子为盗窃车辆所能采用的手段逐渐受到限制,因此,能有效地削减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最终迫使犯罪分子放弃盗窃车辆。
此外,也可以在ECU3侧或防盗模块4侧执行如上所述的图7所示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程序,以取代在防盗管理中心21侧执行该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从防盗管理中心21侧向车辆1侧发送图7的程序以作为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利用接收到该指令的ECU3或防盗模块4来执行图7的程序。由于原本由ECU3掌握着车辆1的行驶状态、引擎的运行状态,因此,基于图7的程序来依次切换对引擎的控制内容,而不将这些信息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21侧,也能获得与上述相同的作用效果。
此外,基于以上的图7的盗窃应对引擎控制程序的功能也能适用于实施方式1。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该功能赋予实施方式1中的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即可,在发生盗窃时由车辆1单独承担引擎输出降低等的阶梯性的限制,因此,能获得与上述相同的作用效果。
另一方面,在车辆1侧与防盗管理中心21之间的通信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代替防盗管理中心21侧的盗窃判定部25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此时的盗窃抑制处理与实施方式1相同,基于倾斜变化、振动检测或本车位置信息来对是否发生盗窃进行判定,适当利用喇叭14、前照灯15来向周围进行预测报告。
另外,当在用户的眼前带走车辆1的情况下,基于从用户侧向防盗管理中心21所作出的车辆盗窃的通知,从盗窃判定部25向车辆1侧发送异常通知指令及盗窃应对引擎控制指令。由此,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与上述同样地由车辆1侧来执行处理,以力图对车辆盗窃进行抑制。
另一方面,基于ID核对的引擎启动的禁止处理与实施方式1相同,若在ECU3侧及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6、10中将彼此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则在之后的引擎启动时以各自的ID认证部6、10中的ID一致为条件来执行引 擎启动,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使引擎启动禁止,因此,能防止车辆盗窃于未然。
另外,若购买了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则会自动将ECU3的ID与防盗模块4的ID相关联并互相登记。由此,不将摩托车1带至销售经销商等处就能极其容易地获得基于ID认证的防盗功能。
接着,对为了对车辆1进行故障诊断而将诊断工具19连接至ECU3的情况下的引擎强制启动的执行步骤进行描述。
首先,当车辆1侧的引擎、控制系统或装备类等发生异常时,报警灯点亮,并且将与异常内容相对应的故障代码保存至ECU3内。与此同时,ECU3经由3G、4G通信部23,对防盗管理中心21发出发送引擎强制启动的特定操作条件的请求。若根据该请求从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向车辆1侧发送特定操作条件,则经由3G、4G通信部23输入ECU3并暂时进行存储。
若由基于报警灯的点亮而识别出故障的用户将车辆1带至销售经销商等处,则将诊断工具19代替防盗模块4与ECU3的K-Line17的连接器18相连接,随之在ECU3与防盗模块4之间无法对ID进行相互认证。用户将和自身的ID一起登记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特定操作条件提供给销售经销商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在需要引擎启动时按照特定操作条件来进行操作。由此,没有ID认证也能强制启动引擎,从而能毫无问题地实施故障诊断。
此外,使保存于ECU3的特定操作条件负责时间性和次数性的限制。例如,作为限制时间,由ECU3设定为从对防盗模块4进行分离起经过24小时,若过了24小时则自动删除ECU3内的特定操作条件,即使按照特定操作条件来进行操作也无法执行强制启动。另外,设定5次作为限制次数,在限制时间内即使按照特定操作条件来进行操作,对于超过5次的操作也不执行强制启动。
将特定操作条件的限制时间设定作为无论车辆1的故障内容如何都能完成诊断的足够的时间,另外,将特定操作条件的限制次数设定作为无论故障内容如何都需要在故障诊断中引擎启动的足够的次数。由此,对销售经销商处的通常的故障诊断完全不会造成障碍,在故障诊断完成后若经过限制时间,则自动删除ECU3内的特定操作条件。
由此,在之后由用户使用车辆1的过程中,能防止由犯罪分子恶意使用ECU3内的特定操作条件来强制启动引擎的情况于未然。
此外,不一定必须自动删除ECU3内的特定操作条件,例如也可以始终将特定操作条件保存于ECU3内。
另外,由于故障诊断中的ECU3能对诊断工具19的连接进行识别,因此,除了特定操作条件以外,例如也可以将诊断工具19的连接作为条件来执行引擎强制启动。根据这样的结构,能进一步可靠地防止非法的引擎强制启动。
因此,在摩托车1的使用过程中,ECU3、防盗模块4有时会发生故障而导致必须进行单元更换。另外,有时会因摩托车1的转让而导致用户发生变更(邮件地址、用于引擎强制启动的特定操作条件也必然发生变化),进而,新用户有可能会感到由3G、4G通信部23所产生的通信费成为负担而希望获得盗窃防止功能。
因此,对于例如ECU3、防盗模块4的故障,在用户变更后用户利用登记邮件地址将ID再登记请求与自身的ID(或者预先设定的密码等)一起通知给防盗管理中心21,以此为条件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登记部24中对ID进行再登记。作为具体的步骤,例如在ID登记部24中仅删除进行了单元更换的一侧的登记ID,或者在删除了ECU3和防盗模块4各自的登记ID的基础上,再次利用上述步骤来向车辆1侧发送ID通知请求,将从车辆1侧回复的ID与用户的ID相关联来进行登记。
另外,对于用户变更,旧用户利用登记邮件地址来将ID抹除请求与自身的ID一起通知给防盗管理中心21,以此为条件在ID登记部24中删除旧用户的ID及与之相关联的ECU3和防盗模块4的ID。由此,ID登记部24将所有的ID恢复到未登记的初始状态,将新用户的邮件地址和特定操作条件与其ID一起进行登记,在此基础上再次利用上述步骤来将ID通知请求发送至车辆1侧来对各ID进行登记。
另外,对于新用户希望获得防盗功能的情况,与上述相同地对来自旧用户的ID抹除请求的通知进行呼应来删除ID登记部24的所有ID,在此基础上从防盗管理中心21向车辆1侧发送通常模式切换指令。ECU3的模式切换部7基于该通常模式切换指令来返回至通常模式,将可否启动判定部8固定至允许侧,作为结果,ECU3恢复初始状态。因此,此后若新用户将防盗模块4从ECU3分离,则会从摩托车1去除防盗功能。
[实施方式3]
接着,对将本发明具体化为与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协作的其它防盗装置2的实施方式3进行说明。
图8是表示实施方式3的摩托车1的防盗装置2的整体结构图。
与防盗管理中心21进行协作这点与实施方式2相同,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引擎启动时的ECU3与防盗模块4的ID认证是在防盗管理中心21侧执行。因此,省略与实施方式2的相同之处的说明,对不同之处重点进行说明。
通过将ID认证功能从ECU3及防盗模块4侧转移至防盗管理中心21侧,从而ECU3及防盗模块4中具备不具有认证功能的ID登记部27、28,防盗管理中心21中具备具有认证功能的ID认证部29。
向防盗管理中心21所进行的ECU3、防盗模块4、用户的各ID登记步骤基本与实施方式2相同,若由用户将车辆信息、邮件地址以及用户引擎强制启动的特定操作条件通知给防盗管理中心21,则将这些信息登记至ID认证 部29。若根据来自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的通知请求来将车辆1侧的ECU3及防盗模块4的ID认证部27、28中所登记的ID进行回复,则将其在与用户ID等相关联的状态下登记至ID认证部29。
用如以下那样的步骤来执行基于防盗管理中心21中的ID核对的引擎启动的禁止处理。
首先,在车辆1侧,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将ECU3及防盗模块4的ID认证部27、28中所登记的ID作为请求信号经由3G、4G通信部23而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21。在防盗管理中心21的ID认证部29中,将所接收到的ECU3的ID与ECU3的登记ID进行核对,并将所接收到的防盗模块4的ID与防盗模块4的登记ID进行核对。
然后,在ECU3及防盗模块4的ID都相一致的情况下,利用ID认证部29将ID一致信息作为响应信号而回复至车辆1侧。另外,在除此以外的情况下(ECU3及防盗模块4的任意一方的ID或双方的ID不一致的情况,或者作为请求信号未接收到ECU3或防盗模块4的ID的情况),利用ID认证部29将ID不一致信息作为响应信号而回复至车辆1侧。
将来自防盗管理中心21的响应信号从防盗模块4的3G、4G通信部23经由ECU3的模式切换部7输入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响应信号的内容为ID一致信息的情况下,切换至允许侧,在响应信号的内容为ID不一致信息的情况下,切换至禁止侧。
因此,虽不进行重复说明,但在防盗管理中心21侧作出ID不一致的判定的情况下,基于ID不一致信息在车辆1侧利用ECU3来禁止引擎启动,因此,能防止车辆盗窃于未然。
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在车辆1侧与防盗管理中心21侧之间通过移动电话线路来收发信息(响应信号及请求信号),因此,在通信中断时无法启动引擎。假设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本实施方式中,在由用 户按照实施方式2中所述的引擎强制启动的特定操作条件来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未接收到ID一致信息也能启动引擎。此外,因此将特定操作条件始终保存于ECU3内。
由此,在即使进行启动操作也不启动引擎的情况下,用户通过执行满足特定操作条件的操作(例如,在5秒以内进行5次的油门全开操作),从而能没有任何问题地启动引擎来使车辆1行驶。特定操作条件是用户自己决定的条件,因此,第三人难以非法获取,能充分确保其安全性。
另外,在这样的通信中断时,也可以利用蓝牙、无线LAN。例如预先将蓝牙、无线LAN功能赋予防盗模块4,若引擎无法启动,则将ID一致信息作为响应信号而从用户的移动电话经由蓝牙、无线LAN发送至防盗模块4。此外,若使用在发送时所预先设定的密码,则能确保安全性。而且,接收到ID一致信息的防盗模块4执行与从防盗管理中心21返回ID一致信息的情况相同的处理,能没有任何问题地启动引擎。
以上完成了对实施方式的说明,但本发明的方式并不局限于该实施方式。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具体化为了两轮摩托车1的防盗装置2,但并不局限于此。例如可以基于ID认证来禁止搭载于三轮摩托车、船舶的引擎的启动,在将发电机所使用的通用引擎搭载于高尔夫球车、除雪机等的情况下,也可以基于ID认证来禁止这些引擎的启动。
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1中,在ECU3与防盗模块4之间对彼此的ID进行相互认证,但并不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在ECU3与防盗模块4之间设置独立的ID认证装置(引擎启动判定单元),利用该ID认证装置来分别对ECU3和防盗模块4的ID进行认证。
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如基于图2、3所说明的那样,经由K-Line来对ECU3和防盗模块4进行连接,但并不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用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等来代替K-Line。
标号说明
1 摩托车(车辆)
3 ECU(引擎控制单元、引擎启动判定单元)
4 防盗模块(防盗控制单元、引擎启动判定单元)
18a 连接器(第一连接器)
18b 连接器(第二连接器)
19 诊断工具
21 防盗管理中心
23 3G、4G通信部(通信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