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投影设备,应用于汽车上,所述汽车包括挡风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设备包括设置在所述汽车外部的投影机以及与所述投影机电性连接的处理器,所述投影机包括朝向所述挡风玻璃并将影像从挡风玻璃外侧投射至所述挡风玻璃上的镜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贴设于挡风玻璃上的柔性触控板,所述柔性触控板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触控板贴设在所述挡风玻璃的内表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触控板包括朝向所述挡风玻璃的外表面以及与所述外表面相背对的内表面,所述镜头朝向柔性触控板投影并在柔性触控板表面成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机包括固定在汽车外部并且位于所述挡风玻璃上边缘的支撑板,所述镜头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包括设置在汽车前方的前挡风玻璃,所述支撑板固定在汽车外部并且位于前挡风玻璃上边缘的位置,所述支撑板具有向前挡风玻璃方向弯折的弯折部,所述镜头设置在所述弯折部上。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包括设置在汽车侧方的侧挡风玻璃,所述投影机还包括相对于所述支撑板向下弯折的遮挡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机外部设置有若干散热片。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各所述散热片沿车的宽度方向并排设置,相邻散热片之间形成沿所述汽车的长度方向延伸的气流通道。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挡风玻璃以及与所述挡风玻璃配合且为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投影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