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震降噪滚轮,更准确地说,涉及一种物流小车滚轮的减震降噪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流水生产线的物料高效配送是确保生产线效率的关键因素,保质保量的要求决定现场必须配备大量专用的物流器具,资金投入较大。传统解决方案是将物流器具的结构框架化,减少钢结构使用量;在物流器具底部装上四个滚轮,形成物流小车,首尾相连形成列车,采用牵引车依次配送至流水生产线,提高配送效率。这种措施显著提升了劳动生产效率,但是实际运用过程中,传统的滚轮无减震降噪措施,车间混凝土地面不可能非常平整,造车列车开动时的噪音非常大,滚轮和地面磨损非常快。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传统的滚轮开动时噪音非常大,滚轮和地面磨损非常快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小车静音滚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车轮、安装座、平衡臂,所述安装座包括座板、立臂、弹簧支架;所述平衡臂由平行设置的两个夹片构成,在所述夹片的端部设置缓冲垫支架,该缓冲垫支架连接两个夹片,并与两个夹片呈90度设置,在所述夹片的另一端部和中部分别开设有通孔;所述车轮通过设置在夹片前部的通孔夹持在两个夹片之间;所述座板底部设置两个平行的立臂,所述立臂分别通过设置在夹片中部的通孔与所述平衡臂连接;所述立臂的后部设置与其呈T型的弹簧支架,弹簧支架上放置弹簧;导正杆扣压在所述弹簧上,所述导正杆通过与其下端拧紧的螺母将所述弹簧支架与所述缓冲垫支架固定在连接在一起;所述弹簧支架与所述缓冲垫支架之间设置有缓冲垫。
优选的是,所述弹簧支架为90度弯折部,其放置所述弹簧的一面与所述立臂呈90度。
优选的是,所述立臂下端通过两根较短的转轴连接所述平衡臂。
优选的是,所述缓冲垫为柔性材料。
优选的是,在所述立臂的前部,分别设置有限位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仅完全解决了传统的滚轮开动时噪音非常大,滚轮和地面磨损非常快的问题,而且具有制造耗材少、成本低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小车静音滚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示出了图2中的安装座的详细结构示意图。
1、安装座,2、平衡臂,3、车轮,4、弹簧,5、缓冲垫,11、座板,12、立臂,13、弹簧支架,14、限位块,21、缓冲垫支架,22、夹片,41、导正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考图1和图2,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小车静音滚轮,包括车轮3、安装座1、平衡臂2,安装座1包括座板11、立臂12、弹簧支架13;平衡臂2由平行设置的两个夹片22构成,在夹片22的端部设置缓冲垫支架21,该缓冲垫支架21连接两个夹片22,并与两个夹片呈90度设置,在夹片22的另一端部和中部分别开设有通孔;车轮3通过设置在夹片22前部的通孔夹持在两个夹片22之间;座板11底部设置两个平行的立臂12,立臂12分别通过设置在夹片22中部的通孔与平衡臂2连接;立臂12的后部设置一与其呈T型的弹簧支架13,弹簧支架13上放置弹簧4;导正杆41扣压在弹簧4上,导正杆41通过与其下端拧紧的螺母将弹簧支架13与缓冲垫支架21固定在连接在一起;弹簧支架13与缓冲垫支架21之间设置有缓冲垫5。
缓冲垫5为柔性材料,可以选择橡胶。弹簧支架13可以是90度弯折部,其放置所述弹簧4的一面与所述立臂12呈90度。立臂12下端可以通过两根较短的转轴连接所述平衡臂2。
如图3所示,在两个立臂12的前部,分别设置有限位块14。
如图1和图2所示,每个物流小车底面安装上四个静音滚轮。当小车满载时,小车底面下沉,平衡臂2绕着中间两个较短的转轴逆时针偏转,导正杆41竖直下降,迫使弹簧3压缩,弹簧3的弹力反作用于导正杆41的上端头,使小车保持平衡,同时立臂12上设有的限位块14对平衡臂2的偏转角度进行约束。当小车开动时,若某个静音滚轮行走到地面上低洼的地方,弹簧3的弹力可以回调平衡臂2的偏转角度,保持滚轮3与地面的接触,从而实现减震和降噪功能。即使地面低洼深度超过平衡臂2的回调极限,柔性材料构成的缓冲垫5可以避免弹簧支架13与缓冲垫支架21之间的刚性碰撞,依然具有减震和降噪功能。
参考图1和图3,所述安装座1通过座板11安装在小车底面上,座板11上焊接有立臂12。为了提高立臂12制造时的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立臂12由对称的左右两部分拼焊而成。
本发明的一种小车静音滚轮,不仅完全解决了传统的滚轮开动时噪音非常大,滚轮和地面磨损非常快的问题,而且具有制造耗材少、成本低的优点。
以上依据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其保护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