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前挡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23803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前挡玻璃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玻璃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汽车前挡玻璃。



背景技术:

汽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通的代步工具,销量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多的交通事故,因此,人们对汽车的安全性能的要求也日益增高。汽车前挡玻璃,对其安全性能应更加重视,前挡玻璃的好坏会对人生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在选择前挡玻璃时都有一定的考量,现在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汽车玻璃多是玻璃与玻璃组合,在前挡玻璃受到一定外力撞击时玻璃仍然会发生破碎,防爆性能差,前挡玻璃碎片会溅入驾驶室对驾驶员及乘员造成伤害,严重影响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汽车前挡玻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前挡玻璃,包括,包括设在外侧的电热玻璃以及设在内侧的PC板,所述电热玻璃以及PC板之间为PU透明胶片,所述电热玻璃以及PC板的内侧均镀有ITO膜,所述PU透明胶片与电热玻璃以及PC板之层合有金属丝网;所述电热玻璃的外侧设有防爆膜,所述PC板的外侧有PET膜。

所述ITO膜厚度为150-250nm,所述电热玻璃的厚度为3mm~6mm,所述的PC板厚度为1mm~3mm,所述PU透明胶片的厚度为2mm~3mm。

所述金属丝网为镁钛合金材质的丝网。

所述防爆膜包括耐磨聚氨酯材质的抗磨层,设在抗磨层内侧的第一透明PET层,设在PET层内侧的金属隔热层,设在隔热层内侧的UV吸收层,所述UV吸收层的外侧为第二透明PET层。

所述电热玻璃采用夹层式电加热玻璃。

本实用新型该通过采用电加热玻璃、PU透明胶片及PC板、金属丝网及PET膜的组合,使得当前的加热玻璃能抵抗较大的冲击力,当电加热玻璃受到撞击发生破碎时,由于金属丝网、PU透明胶片以及PC板因抗冲击强,可以阻挡碎片向驾驶室飞溅,保证驾乘人员不受玻璃的伤害,提高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汽车前挡玻璃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防爆膜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参见图1所示,一种汽车前挡玻璃,包括设在外侧的电热玻璃1以及设在内侧的PC板2,所述电热玻璃以及PC板之间为PU透明胶片3,所述电热玻璃以及PC板的内侧均镀有ITO膜(未示出),所述PU透明胶片与电热玻璃以及PC板之层合有金属丝网4,所述PC板2的外侧有PET膜。

所述PC板2的外侧是指面向驾驶室的面侧面,所述电热玻璃以及PC板的内侧指的电热玻璃以及PC板的相对侧面。PC板也可以用SPC板替换。

优选的,所述ITO膜厚度为150-250nm,所述的PET膜厚度为0.5-1mm,所述电热玻璃的厚度为3mm~6mm,所述的PC板厚度为1mm~3mm,所述PU透明胶片的厚度为2mm~3mm,

通过采用有ITO膜的电热玻璃以及PC板,可以增强玻璃的防电磁功能。

其中,所述金属丝网的优选为镁钛合金材质的丝网,所述金属丝网的布置可以现有加热丝式电加热玻璃的加热丝的直径以及布置方式进行布置。

进一步的,所述电热玻璃1的外侧设有防爆膜,厚度为2.5mm。

具体的,所述防爆膜自外向内依次包括耐磨聚氨酯材质的抗磨层51,硬度高达4H,设在抗磨层内侧的第一透明PET层52,设在PET层内侧的金属隔热层53,设在隔热层内侧的UV吸收层54,所述UV吸收层的外侧为第二透明PET层55。

所述第二透明PET层55通过透明粘接胶层与所述电热玻璃粘合连接或是高压高温下与电热玻璃压合成型。

所述的抗磨层、第一透明PET层,金属隔热层,UV吸收层,第二透明PET层均为现有技术材料,可以在市场上购买获得,并通过购置后直接热压层合在一起形成该防爆膜,所述的抗磨层、第一透明PET层,金属隔热层,UV吸收层,第二透明PET层的厚度均为同0.5mm。

所述汽车前挡玻璃的镀有ITO膜的电热玻璃、镀有ITO膜PC板、PU透明胶片、金属丝网采用高温高压炉中压合成型,所述ITO膜为事先通过真空磁控溅射技术在电热玻璃以及PC板的表面形成。

其中,所述金属隔热层采用二氧化锡隔热层,厚度为150-250nm。

其中,所述电热玻璃选用现有市场出售的夹层式电加热玻璃。

本实用新型该通过采用电加热玻璃、PU透明胶片及PC板、金属丝网及PET膜的组合,使得当前的加热玻璃能抵抗较大的冲击力,当电加热玻璃受到撞击发生破碎时,由于金属丝网、PU透明胶片以及PC板因抗冲击强,可以阻挡碎片向驾驶室飞溅,保证驾乘人员不受玻璃的伤害,提高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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