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具备:
外装材;
第1冲击吸收部件;以及
第2冲击吸收部件,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以遍及延伸到车高方向的两端部区域的方式横切上述外装材而配置,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配置在比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靠车厢侧的位置,
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以遍及延伸到车长方向的两端部区域的方式横切上述外装材而配置,
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与上述外装材的内表面邻接地配置,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与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具有交叉部,
在除了上述车高方向的两端部区域、上述车长方向的两端部区域以及上述交叉部以外的部位,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的车宽方向的弯曲刚性大于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的上述车宽方向的弯曲刚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中,上述车宽方向的宽度为上述车长方向的宽度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中,上述车宽方向的宽度为上述车高方向的宽度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交叉部中,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以及/或者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的上述车宽方向的厚度减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交叉部中,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的上述车宽方向的弯曲刚性大于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的与延伸方向垂直的截面的上述车宽方向的弯曲刚性。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以及/或者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与上述外装材接合。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与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接合。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车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冲击吸收部件以及/或者上述第2冲击吸收部件设置有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