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以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478293发布日期:2022-06-21 22:14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1.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气囊控制技术,具体地涉及一种安全气囊电控系统。


背景技术:

2.安全气囊系统是在车辆发生碰撞后,用来保护司机和乘员安全的系统,它一般主要包括:碰撞传感器、安全气囊电控单元、气体发生器和气囊组件(或者称为“安全装置”,例如包括安全气囊、安全带收紧器等)。安全气囊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发生撞车时,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捕获碰撞信号,安全气囊电控单元对碰撞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判断及处理,对可能会造成司机和乘员安全的碰撞适时地发出点火指令驱动气体发生器点火,从而引爆安全气囊。
3.其中,安全气囊电控单元的功能包括:接收并处理碰撞传感器获取的碰撞信号;根据碰撞信号判断是否发出点火信号,并根据判断结果发出相关的动作指令。
4.现有技术中车辆中设置一个电控单元,由该电控单元直接点爆车上相关安全气囊。由于目前技术中车辆座椅一般是固定的,所以安全气囊一般布置在车辆的不同位置(比如方向盘,车窗上面等)。但是随着车辆技术的发展,未来车辆座椅的自由度可能会很高(例如360度旋转),那么如果仍旧采用现有技术中的电控单元的话,则需要采用很多电缆线从电控单元连到座椅上以实现与气囊的连接,这样车辆中的布线将会变得复杂,对座椅位置的自由度也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5.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减少车内布线并且不影响座椅位置的自由度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
6.本实用新型一方面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7.中央电控单元,根据从碰撞传感器接收到的碰撞信号生成并输出动作指令信号;以及
8.一个或者多个卫星电控单元,与所述中央电控单元无线通信方式连接,根据来自所述中央电控单元的所述动作指令信号控制安全装置的动作。
9.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对应于车辆座椅位置而设置。
10.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对应于车辆的安全装置位置而设置。
11.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与车辆座椅一一对应地设置。
12.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集成在每个车辆座椅内。
13.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为多个的情况下,每一个所述卫星电控单元为相同结构。
14.可选地,所述中央电控单元包括:
15.第一接收模块,从碰撞传感器接收碰撞信号;
16.第一控制模块,根据所述碰撞信号生成所述动作指令信号;以及
17.第一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卫星电控单元无线通信方式连接,实现与所述卫星电控单元之间的数据传输。
18.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包括:
19.第二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中央电控单元无线通信方式连接,实现与所述中央电控单元之间的数据传输;以及
20.第二控制模块,根据来自所述中央电控单元的所述动作指令信号控制车辆的安全装置的动作。
21.可选地,所述卫星电控单元进一步包括:
22.第二接收模块,用于从车辆座椅传感器接收座椅位置信息和乘员状态信息,并将所述座椅位置信息和乘员状态信息通过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提供给所述中央电控单元。
23.本实用新型一方面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
24.如上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通过将主电控单元拆分成中央电控单元和一个或多个卫星电控单元并且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连接中央电控单元和卫星电控单元,由此能够减少车内布线,不影响座椅位置的自由度,满足未来车辆发展的潜在需要,而且,卫星电控单元可以做到标准化,由此,还能够实现开发成本的降低。
25.具体实施例可以展示以上技术优点中的一些优点。从以下附图、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中,其他技术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26.现将参考附图以举例方式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参考以下附图和随后的详细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公开的方面及其优点,在附图中:
27.图1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的构造示意图。
28.图2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中央电控单元的构造示意图。
29.图3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的卫星电控单元的构造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介绍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例中的一些,旨在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基本了解。并不旨在确认本实用新型的关键或决定性的要素或限定所要保护的范围。出于简洁和说明性目的,本文主要参考其示范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地认识到,相同的原理可等效地应用于所有类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并且可以在其中实施这些相同的原理,以及任何此类变化不背离本专利申请的真实精神和范围。
31.而且,在下文描述中,参考了附图,这些附图图示特定的示范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电、机械、逻辑和结构上的更改。此外,虽然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结合若干实施/实施例的仅其中之一来公开的,但是如针对任何给定或可识别的功能可能是期望和/或有利的,可以将此特征与其他实施/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进行组合。因此,下文描述不应视为在限制意义上的,并且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效物来定义。
32.诸如“具备”和“包括”之类的用语表示除了具有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有直接和明确表述的单元和步骤以外,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也不排除具有未被直接或明确表述的其它单元和步骤的情形。
33.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在于,将现有技术中与安全气囊的控制相关的电控单元进行拆分两个部分:把连接碰撞传感器的部分作为一个中央电控单元;把点爆安全气囊的部分作为卫星电控单元。
34.在本实用新型中,中央电控单元集成在车身底盘上,中央电控单元的主要功能是接收碰撞传感器的碰撞信号,并根据碰撞信号判断车辆是否发生碰撞,如果判断为发生碰撞,则生成用于控制安全装置的动作指令信号,并将动作指令信号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发送给卫星电控单元。本实用新型的中央电控单元采用现有的电控单元实现。
35.在本实用新型中,卫星电控单元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与主电控单元耦接。卫星电控单元可以对应于安全装置(例如包括安全气囊、安全带收紧器等)的位置配置,也可以对应于每个座椅的位置配置。例如对于每个座椅配置一个卫星电控单元的情况下,可以将卫星电控单元集成在车辆每个座椅中。本实用新型中的卫星电控单元的主要功能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接收主电控单元的动作指令信号以控制安全装置的动作(例如,安全气囊打开、安全带收紧器系紧等动作)。
36.本实用新型中的卫星电控单元采用现有的卫星电控单元实现。而且,卫星电控单元可以做成标准化,例如,对于每个座椅采用同样构造的卫星电控单元,那么如果车辆需要增多一个座椅,则只要增多设置一个卫星电控单元即可,而不需要进行重新设计。
37.以下,对于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38.图1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的构造示意图。
39.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包括:
40.中央电控单元100,根据从碰撞传感器接收到的碰撞信号生成并输出动作指令信号;以及
41.一个或者多个卫星电控单元200,与中央电控单元100无线连接,根据来自中央电控单元100的动作指令信号控制安全装置的动作。
42.在图1中示例了多个卫星电控单元200的情形。在本实用新型中不对卫星电控单元200的数量进行限定。
43.这里的安全装置例如可以是安全气囊、安全带收紧器等,但也包括其他能够保护乘员安全的装置。这里的安全装置的动作例如可以是安全气囊或安全带收紧器点火。
44.在本实施方式中,卫星电控单元200对应于车辆座椅位置而设置,卫星电控单元200与车辆座椅一一对应地设置,例如集成在车辆座椅内。例如车辆座椅为5个的情况下,则设置5个卫星电控单元,并且每一个所述卫星电控单元为相同结构。
45.图2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中央电控单元的构造示意图。
46.如图2所示,中央电控单元100包括:
47.第一接收模块110,从碰撞传感器接收碰撞信号;
48.第一控制模块120,根据所述碰撞信号生成所述动作指令信号;以及
49.第一无线通信模块130,与卫星电控单元200无线连接,实现与卫星电控单元200之
间的数据传输。
50.图3是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的卫星电控单元的构造示意图。
51.如图3所示,卫星电控单元200包括:
52.第二无线通信模块210,与中央电控单元100无线连接,实现与中央电控单元100之间的数据传输;
53.第二控制模块220,根据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210接收到的来自中央电控单元100的动作指令信号控制车辆的安全装置的动作;以及第二接收模块230,用于从车辆座椅传感器接收座椅位置信息和乘员状态信息并通过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210提供给所述中央电控单元100。
54.这样,通过卫星电控单元200中的第二接收模块230接收车辆座椅传感器的座椅位置信息和乘员状态信息(例如包括座椅位置、乘员重量、安全带是否系上等),由第二无线通信模块210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发送给中央电控单元100,再由中央电控单元100综合这些信息(即座椅位置信息和乘员状态信息与碰撞信号),发出动作指令信号(即点火信号)。
5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通过将主电控单元拆分成中央电控单元和卫星电控单元,并且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连接中央电控单元和卫星电控单元,由此能够减少车内布线,不影响座椅位置的自由度,满足未来车辆发展的潜在需要,而且,卫星电控单元可以做到标准化,由此,还能够实现开发成本的降低。
5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它包括上述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
57.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气囊电控系统的各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描述。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精神下,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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