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797363阅读:来源:国知局
与对应的深度摄像头3连接,换句话说:车身I左侧的后视反光装置2与车身I左侧的深度摄像头3连接,车身I右侧的后视反光装置2与车身I右侧的深度摄像头3连接。后视反光装置2包括显示屏21,显示屏21的显示区域22呈现出镜面的效果,显示屏21的显示区域22可以充当反光镜使用,在光的反射的作用下,显示区域22的镜面上可以物理呈现后方的虚像10,比如可以呈现后方车辆的虚像10。第一提示装置可以把提示信息作用在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虚像10的对象上。该提示信息可以为颜色信息等,比如可以在镜面反射的虚像10的对象上标示出不同的颜色,以代表不同的安全等级。其中,本实施例中的提示信息可以通过软件的方式来实现。
[0042]其中,为了将上述第一提示装置的提示信息以更为直观的方式显示在后视反光装置2的显示屏21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还提供以下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包括后台处理系统,深度摄像头3通过该后台处理系统间接地与前述的后视反光装置2连接,具体来说,深度摄像头3将采集的信息发送给后台处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然后后台处理系统将处理后的数据发送给后视反光装置2的显示屏21进行显示。后台处理系统可以根据深度摄像头3采集的数据,并在计算机的3D世界中构建镜像模型,该镜像模型中的每一个对象均与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虚像10--对应,后台处理系统将构建的镜像模型与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虚像10重叠。这样驾驶员就可以在显示屏21上看到镜面反射的虚像10与计算机模拟的图像重叠。其中,为了更直观的方便驾驶者查看,后台处理系统可以仅模拟后方车辆的外框20,该外框20具有颜色,这样在显示屏21上会看到镜面反射的车辆虚像10上都套有一个带颜色的外框20。
[0043]为了反应出本实施例汽车后方的移动物体对于自身是否安全,在上述实施例中,上述的后台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一个车辆安全判断模块,该车辆安全判断模块是一种具有比较功能的模块,例如,其可以是一个判断大小的比较器,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对此不进行限定。车辆安全判断模块根据深度摄像头3采集的信息,将后方移动物体与自身的相对位置以及相对运动速度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的结果对后方的移动物体进行安全评级。具体来说:当后方移动物体与自身的距离大于安全距离,并且后方移动物体的速度小于预设速度时则判定为安全范围;当后方移动物体与自身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并且后方移动物体的速度大于预设速度时则判定为不安全范围。其中,还可以根据具体的数据将后方的移动物体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比如可以分为非常安全、比较安全、安全、危险、非常危险等安全等级。为了更直观的显示出上述判断的结果,后台处理系统可以在上述构建的3D镜像模型中为每一个移动物体标示出不同的颜色,比如,当判断的结果为危险时可以标示为红色,当判断的结果为安全时可以标示为绿色。这样当后台处理系统构建的该3D镜像模型与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虚像10重叠时,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车辆虚像10上都套有一个带颜色的外框20,从而构成了一个带颜色的提示信息,即前述的第一提示装置把提示信息作用在显示区域22的镜面反射的虚像10的对象上。
[0044]当然,在一个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提示信息不限于是通过带颜色的外框20轮廓套在镜面反射的虚像10的对象上,在该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提示信息也可以是通过文字信息标示在镜面反射的虚像10的对象上。其中,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制,只要其能够清楚、形象的表达判断结果均属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保护的范围。
[0045]从上文的描述,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汽车还可以包括第二提示装置4。该第二提示装置4与深度摄像头3连接,第二提示装置4包括指示灯(图中未标示),指示灯环绕显示屏21的外边缘设置。具体在实施时,该第二提示装置4通过前述的后台处理系统与深度摄像头3连接。当后台处理系统根据深度摄像头3采集的信息检测到后方移动物体位于后视反光装置2无法反射到的死角位置时,即驾驶者在后视反光装置2上无法观察到该移动物体,后台处理系统向指示灯发出信号,指示灯收到信号发出警示信息,比如发出红光,或者不断闪烁等。当然,在一个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第二提示装置4也可以不是提示灯,在该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第二提示装置4可以为蜂鸣器等,当检测到本实施例汽车后方的移动物体位于死角位置时,蜂鸣器发出音频信号,比如发出滴滴的声音。
[0046]具体在实施时,为了使前述显示屏21的显示区域22呈现镜面的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的实施方式:在本实施例中,前述的显示区域22的外表面包覆有反光膜(图中未标示)。反光膜可以贴在显示区域22的外表面,反光膜,是采用特殊的工艺将由玻璃微珠形成的反射层和PVC、PU等高分子材料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颖的反光材料。在本实施例中,反射膜既可以镜面反射成像,又可以显示前述显示区域22上的信息,其具有双重的功能,使镜面反射的虚像10能够与显示区域22上的信息叠加。当然,在一个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显示区域22的外表面也可以不设置反光膜,在该替代的实施例中,前述的显示区域22的镜面效果可以通过软件调节的方式实现,使显示区域22既可以呈现镜面的效果,又可以显示输出的内容。其中,显示区域22的镜面效果具体实现的方式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在此不作限制。
[0047]根据以上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汽车至少具有下列优点:
[004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设置的深度摄像头3,深度摄像头3设置于后视反光装置2的位置处,深度摄像头3可以采集本实施例汽车后方移动物体的相对位置和相对速度,并将该相对位置和相对速度的信息输出,比如可以将该采集的信息发送给汽车内的车载显示屏21幕,或者发送给后视反光装置2供用户查看,或者可以通过车载的语音系统将该采集的信息播报出来,从而可以及时将深度摄像头3采集的信息反馈给驾驶者,为驾驶者对汽车周边的交通状况提供更为准确的参考,进而可以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了驾驶者的驾驶安全性。
[004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身,所述车身内部形成用于容置乘客的容置空间; 驾驶平台,设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用于为驾驶者提供操作; 后视反光装置,所述车身前端的一侧设有至少一个所述后视反光装置,所述车身前端的另一侧设有至少一个所述后视反光装置; 深度摄像头,设置于所述后视反光装置的位置处,所述深度摄像头为采集所述汽车后方移动物体的包含相对位置和相对速度的信息,并将所述信息输出的摄像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尾部设有至少一个所述深度摄像头。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汽车还包括第一提示装置,所述第一提示装置为所述的后视反光装置,所述后视反光装置与对应的所述深度摄像头连接; 所述后视反光装置包括显示区域呈现镜面效果的显示屏,所述第一提示装置是把提示信息作用在所述显示区域的镜面反射的虚像的对象上的提示装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提示装置,所述第二提示装置与所述深度摄像头连接,所述第二提示装置包括指示灯,所述指示灯环绕所述显示屏的外边缘设置。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区域的外表面包覆有反光膜。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汽车,涉及交通工具领域,主要目的在于方便驾驶者对周围的交通状况进行判断,提高驾驶的安全性。主要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汽车,包括车身、驾驶平台、后视反光装置以及深度摄像头,车身内部形成用于容置乘客的容置空间;驾驶平台设置于容置空间内,用于为驾驶者提供操作;车身前端的一侧设有至少一个所述后视反光装置,车身前端的另一侧设有至少一个所述后视反光装置;深度摄像头设置于所述后视反光装置的位置处,所述深度摄像头为采集所述汽车后方移动物体的包含相对位置和相对速度的信息,并将所述信息输出的摄像头。本实用新型汽车可以为驾驶者对汽车周边的交通状况提供更为准确的参考,提高了驾驶者的驾驶安全性。
【IPC分类】B60R1-00
【公开号】CN204506719
【申请号】CN201520035743
【发明人】罗婷
【申请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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