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缆车相关领域,具体是一种太阳能缆车车厢结构。
背景技术:
缆车是一种由驱动机带动钢丝绳,牵引车厢沿着铺设在地表并有一定坡度的轨道上运行的一种交通工具。用以提升或下放人员和货物的运输机械。它多用作工矿区、城市或风景游览区的交通工具。现有的缆车的结构,通常借由电力拉动缆索,因此所需的电力较为高量,由于地球能源的持续消耗,使得温室效应日益严重,亦使得能源日益缺乏,因此各国皆努力开发以自然方式产生电能的计划,而缆车车厢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具有接受阳光光照的独特优势,因此采用太阳能驱动或能够利用太阳能发电的缆车轿厢也层出不穷,但通常其采用将蓄电池储电,并将蓄电池与车厢结合,车厢运行时携带着电池组,而电池组的重量很大,长期运行下反而提高了车厢驱动的能耗,得不偿失,此外,景区使用的观光缆车通透性差,视野范围不广,影响观光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太阳能缆车车厢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太阳能缆车车厢结构,包括:缆索、驱动装置和车厢本体,所述车厢本体为由钢条焊接而成的正六边体边框,车厢顶面为不锈钢板与边框焊接而成,车厢顶面与驱动装置间通过机架固定连接;车厢本体的左右侧面分别安装一块太阳能硅晶板,所述机架顶部还固定设置石墨电刷,所述石墨电刷套设在架空接触电缆上,架空接触电缆绑固在缆索侧面或底部,太阳能硅晶板与石墨电刷电连接;车厢本体内设置座椅,所述座椅的一端铰接在车厢本体内,另一端与支杆铰接,所述支杆底部固定有滑座,所述滑座设置在位于车厢本体内的滑轨内,车厢本体内位于太阳能硅晶板内侧固定设置座椅固定结构,所述座椅固定结构内设置空腔,所述空腔内活动设置插销,座椅的端部设置可与插销相配合的插销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空腔内还设置压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销的底端设置为半球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销上还固定设置便于将插销拔出的拨动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轨底部固定设置挡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车厢本体的底面及前后侧面均设置成钢化玻璃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架空接触网的形式将太阳能板产生的电能输送到地面,可避免将蓄电池组结合到车厢上,有利于降低车厢重量,从而减少车厢驱动的能耗,此外,该车厢结构视野广阔,提供更佳的观景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作用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太阳能缆车车厢结构,包括:缆索1、驱动装置2和车厢本体4,所述车厢本体4为由钢条焊接而成的正六边体边框,车厢顶面41为不锈钢板与边框焊接而成,车厢顶面41与驱动装置2间通过机架3固定连接;车厢本体4的左右侧面分别安装一块太阳能硅晶板42,所述机架2顶部还固定设置石墨电刷14,所述石墨电刷14套设在架空接触电缆15上,架空接触电缆15绑固在缆索1侧面或底部,太阳能硅晶板42与石墨电刷15电连接,太阳能硅晶板42产生的电能通过石墨电刷14传导至架空接触电缆15,并由其传输到终端的蓄电装置,这样,可避免在车厢上设置蓄电池组,降低车厢重量,接触网一次架设成功可长期使用;车厢本体4内设置座椅8,所述座椅8的一端铰接在车厢本体4内,另一端与支杆7铰接,所述支杆7底部固定有滑座,所述滑座设置在位于车厢本体4内的滑轨6内,车厢本体4内位于太阳能硅晶板42内侧固定设置座椅固定结构9,所述座椅固定结构9内设置空腔91,所述空腔91内活动设置插销11,座椅8的端部设置可与插销11相配合的插销孔,由于座椅8铰接在车厢内,因此可转动,可将其向上翻转竖起,使插销11插入插销孔内,将座椅8固定住,这样便可将座椅8收起,能够增大车厢内空间,提供更宽阔的观景视野,而使用座椅8时,将座椅8翻转下来,同时支杆7底部的滑座在滑轨6内移动,对座椅8进行支撑。
所述空腔91内还设置压簧12,能够提供弹力,保证插销11能够固定在插销孔中。
所述插销11的底端设置为半球形,减小其与座椅8接触时的摩擦。
所述插销11上还固定设置便于将插销11拔出的拨动螺栓13。
所述滑轨6底部固定设置挡块5,能够将滑座挡住,且滑座与挡块5接触时,座椅8基本处于水平位置。
所述车厢本体4的底面及前后侧面均设置成钢化玻璃板,这样整个车厢的视野广度便十分开阔,满足观光游客的需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