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童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21997阅读:7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童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童车,尤其涉及一种组合式童车。



背景技术:

童车是婴童产品中最为典型和普遍的产品,在整个婴童产品消费中占到很大比重。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童车款式,按功能分具有婴儿手推车、学步车、脚踏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品类。不同功能的童车,分别适用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使用。但无论上述的哪款产品,其主要针对的是单人使用。而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该类产品往往无法满足很多家庭使用需求。而现有技术中,也存在双人婴儿推车或多人婴儿推车等产品,其主要针对的客户为多胞胎的家庭。而对于,多孩且孩子年龄间隔较大的家庭,单功能产品显然无法满足使用需求。而为每个儿童,单独购买对应年龄段的产品,一方面家庭成本上升,且孩子相互之间玩耍的互动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供双人使用,且配件可替换的组合式童车。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组合式童车,包括前置小车及后置小车,所述后置小车可拆卸连接于前置小车后端,在所述前置小车后端设有安装座,所述后置小车前端设有连接座所述前置小车可为婴儿手推车、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或扭扭车,所述后置小车可为儿童拖车、蛙式滑板车、脚踏滑板车及双踏板滑板车;

所述前置小车前端设有第一车把手,在所述前置小车与后置小车连接处设有第二车把手,在所述第一把手与第二把手之间设有铰接的连杆。

进一步的,所述前置小车为婴儿手推车,所述婴儿手推车包括车把手即为所述第一车把手、车架、坐垫、靠背、前、后车轮、前轮踏板、中置踏板、防护栏、遮阳板、至少一个支撑杆及手推杆即为所述第二车把手;

所述前、后车轮铰接于车架下端,所述前轮踏板分布于前轮两侧,所述中置踏板分布于车架两侧,所述车把手铰接于车架前端,所述坐垫架设于车架上方,所述靠背设于坐垫后端,所述支撑杆固定于车架,所述遮阳板铰接于支撑杆,所述防护栏一端套接于支撑杆,另一端固定于车把手,所述手推杆可拆卸连接于车架后端。

进一步的,所述后置小车为蛙式滑板车,所述蛙式滑板车包括转向杆、脚踏板及摆轮,所述转向杆即为第二车把手,所述脚踏板铰接于所述连接座,所述摆轮铰接于脚踏板。

进一步的,所述后置小车套接于前置小车,所述安装座上设有多个向上的凸起,所述连接座上设有多个与所述凸起套接的凹槽。利用凸块与凹槽的套接配合,装卸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后置小车螺纹连接于前置小车,所述连接座与安装座之间设有安装螺钉。

进一步的,所述婴儿手推车上设有置物框,所述置物框可拆卸连接于安装座上方,所述连接座设于安装座与置物框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前置小车及后置小车两段式结构,前置小车可为婴儿手推车、儿童三轮车或儿童自行车,后置小车可为儿童拖车、蛙式滑板车或脚踏滑板车;不同的组合方式能满足儿童对不同功能的需求。一来提升了产品的功能多样性,同时拓展了产品的使用范围,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另外,由于前置小车与后置小车的连个把手之间铰接的连杆,实现两个小车把手转向的联动,能满足两个儿童同时使用的需求。实现了,较年长的儿童在照顾年幼儿童的同时,又能享受童车带来的使用乐趣。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第一车把手与第二车把手的联动机构;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6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7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8的结构示意图;

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9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发明实施例10的结构示意图;

图12是本发明实施例11的结构示意图;

图13是本发明实施例12的结构示意图;

图14是本发明实施例13的结构示意图;

图15是本发明实施例14的结构示意图;

图16是本发明实施例15的结构示意图;

图17是本发明实施例16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所述一种组合式童车,包括前置小车及后置小车,所述后置小车可拆卸连接于前置小车后端,在所述前置小车后端设有安装座,所述后置小车前端设有连接座;所述前置小车可为婴儿手推车、儿童三轮车或儿童自行车,所述后置小车可为儿童拖车、蛙式滑板车或脚踏滑板车;

所述前置小车前端设有第一车把手1,在所述前置小车与后置小车连接处设有第二车把手11,所述第一车把手1下端设有第一方向调节管塞16,所述第二车把手下11端设有第二方向调节管塞19,在所述第一方向调节管塞16与第二方向调节管塞19,连杆18的两端分别铰接在第一方向调节管塞16和第二方向调节管塞19的同一侧上,所述连杆17的数量采用两根,两连杆17平行分布,分别设于方向调节管塞的两侧。为提升连杆17运行的稳定性,在连杆17下方设置连杆导向座18。

相互组合可生成: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儿童拖车、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儿童拖车、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儿童拖车、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前置扭扭车加后置儿童拖车、前置扭扭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前置扭扭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前置扭扭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

所述后置小车与前置小车可拆卸连接的方式可为:套接或螺纹连接。

当采用套接时:所述后置小车套接于前置小车,所述安装座上设有多个向上的凸起,所述连接座上设有多个与所述凸起套接的凹槽。利用凸块与凹槽的套接配合,装卸方便

当采用螺纹连接时:所述后置小车螺纹连接于前置小车,所述连接座与安装座之间设有安装螺钉。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所述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儿童拖车,所述婴儿手推车包括车把手即为所述第一车把手1、车架2、坐垫6、靠背12、前、后车轮3、7、前轮踏板4、中置踏板5、防护栏15、遮阳板14、两个支撑杆13及手推杆即为所述第二车把手11,

所述前、后车3、7轮铰接于车架2下端,所述前轮踏板4分布于前轮两侧3,所述中置踏板5分布于车架2两侧,所述车把手铰接于车架2前端,所述坐垫6架设于车架2上方,所述靠背12设于坐垫6后端,所述支撑杆13固定于车架2,所述遮阳板14铰接于支撑杆13,所述防护栏15一端套接于支撑杆13,另一端固定于车把手,所述手推杆可拆卸连接于车架2后端。所述婴儿手推车上设有置物框11,所述置物框11可拆卸连接于安装座上方,所述连接座设于安装座与置物框11之间。

所述儿童拖车包括载物仓及轮子,所述连接座连接于载物仓前端,所述轮子置于载物仓的后端,所述连接座可拆卸连接于婴儿手推车的安装座。

实施例2

如图3所示,所述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蛙式滑板车,所述蛙式滑板车包括转向杆9、脚踏板8及摆轮9,所述转向杆即为第二车把手11亦是婴儿手推车,所述脚踏板8铰接于所述连接座,所述摆轮9铰接于脚踏板。所述连接座连接于蛙式滑板车前端,所述连接座可拆卸连接于婴儿手推车的安装座。

实施例3

如图4所示,所述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脚踏滑板车,所述脚踏滑板车包括转向杆、脚踏板及滚轮,所述转向杆即为第二车把手亦是婴儿手推车,所述滚轮置于脚踏板后端,所述连接座连接于蛙式滑板车前端,所述连接座可拆卸连接于婴儿手推车的安装座。

实施例4

如图5所示,所述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儿童拖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前置小车改为儿童三轮车。

实施例5

如图6所示,所述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蛙式滑板车。

实施例6

如图7所示,所述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脚踏滑板车。

实施例7

如图8所示,所述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儿童拖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前置小车改为儿童自行车。

实施例8

如图9所示,所述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7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蛙式滑板车。

实施例9

如图10所示,所述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7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脚踏滑板车。

实施例10

如图11所示,所述前置婴儿手推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双踏板滑板车。

实施例11

如图12所示,所述前置儿童三轮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4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双踏板滑板车。

实施例12

如图13所示,所述前置儿童自行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7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双踏板滑板车。

实施例13

如图14所示,所述前置扭扭车加后置儿童拖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前置小车改为扭扭车。

实施例14

如图15所示,所述前置扭扭车加后置蛙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3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蛙式滑板车。

实施例15

如图16所示,所述前置扭扭车加后置脚踏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3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脚踏滑板车。

实施例16

如图17所示,所述前置扭扭车加后置双踏板滑板车,本实施例较实施例13的区别在于,后置小车改为双踏板滑板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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