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83004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三轮车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三轮车的侧倾高度很低,转弯时基本以地面进行侧倾,导致速度稍高时就容易发生侧翻,比较危险,而且转弯对车身骨架的扭转力较大,在一段时间的疲劳损伤下三轮车骨架就会发生变形而报废,驾驶员在转弯时容易发生身体偏移,舒适性差且安全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舒适性差、安全性低等缺点,提供了一种舒适性好、安全性高的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包括与前车身连接的第一连接件、轴承件、与后车身连接的第二连接件,第一连接件的右端设有套管,轴承件配合设在套管内,第二连接件的左端设有圆柱段,圆柱段设在轴承件内,套管和圆柱段通过轴承件连接可相对转动。与传统三轮车相比,当装有此装置的三轮车在转弯时,驾驶员可主动的将身体往转弯的方向倾摆从而带动前车身的侧倾,此时重心下移,行驶更加稳定,同时将前车身的一部分重量转换为转向力,减小车身承受的载荷;同时这个行车姿态让前车身受力均匀,减小骨架所受的扭转力,延长车身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套管右端内部设有卡簧槽,卡簧槽内设有卡簧,卡簧与轴承件的右端面相抵。卡簧固定轴承件的位置,防止轴承件在套管内左右移动,提高前后车身侧倾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均为连接法兰,第二连接件左端的中部设有圆柱形的凸台,圆柱段设在凸台的中部,凸台的左端面与套管的右端面相抵。第一连接件与前车身通过四个螺栓相连,第二连接件与后车身通过四个螺栓相连,由于三轮车后端两轮着地,平衡不动,前车身便可通过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通过转轴相对转动实现前车身左右侧倾。

作为优选,圆柱段的左端设有螺纹内孔,第一连接件上设有贯穿于第一连接件与螺纹内孔连接的锁紧螺柱。

作为优选,锁紧螺柱的左端设有与锁紧螺柱一体式结构的螺柱头,螺柱头与第一连接件之间设有间隙,螺柱头的右端面与第一连接件的左端面之间的距离在0.5~1.5mm。当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使用一段时间后,第二连接件会相对于轴承向后攒动,此时螺栓向后移动压住第一连接件左端面,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将不能旋转,提醒用户此轴承使用寿命已到,需要更换新件。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实现转弯侧倾,优化转弯时的车轮受力情况,首先降低行车重心高度,提升了转弯稳定性;同时通过驾驶员主动性地调节驾驶姿态,既优化了车身受力分布,延长车身使用寿命,也让驾驶员更舒适,也可以满足较高速度的转弯,而且安全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图。

附图中各数字标号所指代的部位名称如下:1—第一连接件、2—轴承件、3—第二连接件、4—套管、5—圆柱段、6—卡簧槽、7—卡簧、8—通孔、9—凸台、10—螺纹内孔、11—锁紧螺柱、12—螺柱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三轮车侧倾旋转装置,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与前车身连接的第一连接件1、轴承件2、与后车身连接的第二连接件3,第一连接件1的右端设有套管4,轴承件2配合设在套管4内,第二连接件3的左端设有圆柱段5,圆柱段5设在轴承件2内,套管4和圆柱段5通过轴承件2连接可相对转动,套管4右端内部设有卡簧槽6,卡簧槽6内设有卡簧7,卡簧7与轴承件2的右端面相抵。

第一连接件1和第二连接件3均为连接法兰,第一连接件1中部设有通孔8,通孔8与套管4内部相通,第二连接件3左端的中部设有圆柱形的凸台9,圆柱段5设在凸台9的中部,凸台9的左端面与套管4的右端面相抵,避免轴承件2与凸台9碰撞,造成轴承件2的损坏,套管4的圆柱直径大于通孔8的圆柱直径,轴承件2的左端面与第一连接件1内部左端的内侧壁相抵,固定轴承件2在套管4内的位置,避免轴承件2在工作时左右滑动从而降低车辆转弯的安全性,轴承件2压入至套管4内,第一连接件1内部左端的侧壁限制压入的深度,提高了安装的效率,圆柱段5的左端设有螺纹内孔10,第一连接件1上设有穿过通孔8与螺纹内孔10连接的锁紧螺柱11,锁紧螺柱11的左端设有与锁紧螺柱11一体式结构的螺柱头12,螺柱头12与第一连接件1之间设有间隙,螺柱头12的右端面与第一连接件1的左端面之间的距离在为1mm。第一连接件1和轴承件2也可以为一体式结构,简化压装工艺,轻量化,使用寿命长,三轮车在转弯时,驾驶员可主动的将身体往转弯的方向倾摆从而带动前车身的侧倾,此时重心下移,行驶更加稳定,同时将前车身的一部分重量转换为转向力,减小车身承受的载荷;同时这个行车姿态让前车身受力均匀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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