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连接体、第二连接体和安全保护模块,所述安全保护模块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体的内部,所述第一连接体与所述第二连接体活动连接,所述安全保护模块用于与所述第二连接体接触连接以进行安全保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体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安全保护模块通过所述通孔与所述第二连接体接触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保护模块包括以下任意一种:电控开关、感应开关、霍尔传感器、磁吸开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保护结构还包括仪表盘,所述仪表盘与所述第一连接体可拆卸连接,所述仪表盘内部设置有数字电路板,所述数字电路板与所述安全保护模块电连接,所述数字电路板用于接收所述安全保护模块发送的电信号,并基于所述电信号生成控制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仪表盘内部还设置有报警模块,所述报警模块与所述数字电路板电连接,所述报警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数字电路板发送的控制信号,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产生报警提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体包括立杆和支座,所述支座包括第一支座和第二支座,所述立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支座可拆卸连接,所述立杆的另一端与所述仪表盘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二支座与所述第二连接体活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杆边缘处开设有通孔,所述安全保护模块通过所述通孔与所述第二连接体接触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体包括扳手,所述扳手分别与所述第一支座、所述第二支座活动连接,所述扳手用于与所述安全保护模块接触连接以进行安全保护。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座上设置有卡钩,所述第二支座上设置有与所述卡钩相互匹配的卡扣。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保护结构还包括电源模块,所述电源模块与所述数字电路板电连接,用于为所述数字电路板进行供电。
11.一种便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车包括便携车本体以及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安全保护结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车,所述便携车本体包括:车把、前叉、后叉、踏板、前轮和后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转动连接于所述前叉,所述前叉的一端通过所述安全保护结构与所述车把的中部连接,所述前叉的另一端通过斜杆与所述踏板的一端连接,所述踏板的另一端与所述后叉连接,所述后叉与所述后轮转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