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式消音布风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506367阅读:544来源:国知局
隔离式消音布风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船舶空调和机械通风用装置,特别是一种隔离式消音布风器。
【背景技术】
[0002]由于近几年,中国的工程船的订单逐渐走向中高档,如中东、欧洲国家,这些国家对船员的工作环境舒适度要求比较高。如对工作环境振动、噪音、光照度等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对应船级社的入级符号Hab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现在的布风器的最大出风量时,勉强可以达到要求,一旦风量调小,噪音马上超标,不适用于带有Hab符号的船舶上使用,本隔离式消音布风器技术原理主要是通过隔离噪音源与房间的距离,并且在中间增加消音器,从而降低噪音。
[0003]目前常用的出风口布风器有如下2种:
一种是通过风管直接进入布风器,用方形和圆形出风口调节风量进行排风,没有丝毫的降噪,风量小反而增加噪音,这种属于原始型。
[0004]二种是在布风管和布风器间增一个比风管截面大1.5-2倍的方形或圆形的结构,再用出风口调节风量进行排风。
[0005]虽然第二相对原始型的布风器已是降低很多分贝的噪声,对于有舒适度Hab要求的高附加值的船舶还是不能满足要求。正如我们公司2012年承接的10艘70米多用途锚作工作船和2013年承接的6艘79米多用途锚作工作船都是带Hab入级符号,对船上的噪音、振动、光照度有较高的要求,解决船上机械通风和空调通风的噪音是我们这些船攻关的一大难题之一,这就成为本实用型研宄的重要目的。

【发明内容】

[0006]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噪音低、振动小的隔离式消音器,解决船上布风器振动大,噪音大,安装不方便的问题。
[0007]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隔离式消音布风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布风器本体,该布风器本体上设有出风口及与外界风管连通的入风口,该布风器本体内设有隔音材料、开关挡板及控制开关挡板移动的操控机构,所述开关挡板位于入风口处,且能够完全或部分封闭该入风口从而控制风量大小。
[0008]所述隔音材料为消音棉,且该消音棉固定于布风器本体的内壁上。
[0009]所述操控机构包括风量调节手柄、连动杆、开关齿轮、齿动条及联动杆,所述开关挡板与联动杆固定连接,所述联动杆与齿动条连接,所述连动杆与调节手柄固定连接,所述开关齿轮固定于连动杆上,且开关齿轮与齿动条啮合。
[0010]所述布风器本体内设有将进入布风器本体的风分流的分流板。
[0011]所述布风器本体上设有布风管,所述出风口位于布风管的端部。
[0012]所述布风器本体与布风管连接处设有防止漏风的密封圈。
[0013]所述出风口处设有布风盖板,所述布风管外侧设有挡边,所述布风盖板通过连接紧固件与挡边连接。
[0014]所述布风器本体内弯折处设有圆滑过渡结构。
[00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隔离式消音布风器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通用性强,大大降低外来噪音源和自身产生的噪音源;并且本隔离消音布风器已成功使用在我们建造的70米多用途锚作工作船的居住舱室。并通过了测试要求,达到船舶的建造使用要求,符合国际标准和Hab入级符号的规范要求。
【附图说明】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17]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图;
图2是本发明的透视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的爆炸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19]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纵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发明的具体保护范围。
[0020]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21]在本发明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22]在发明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0023]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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