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效作业的植保无人机。
背景技术:
植保无人机用于植物的养护,在树苗稻田等地方的植物需要养护的时候,利用植保无人机,来对植物施加养物或者药剂,免去了人工打药的麻烦,并且保障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有技术中的植保无人机具有一定的缺陷,植保无人机在进行施加养物或者药剂的时候,无人机上的物料投放腔的投放口的大小不可调节,因此,当向植物上喷洒药水、养料或者种子的时候,要更换不同的物料投放腔,或者都用同一种型号的物料投放腔,该种缺陷造成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效率不高,影响对药水、养料或者种子的量的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作业的植保无人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作业的植保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所述无人机本体的上端面设置有无人机扇叶,所述无人机本体的内腔中安装有伺服电机,伺服电机的电动转轴上通过联轴器传动连接有加压腔,加压腔与无人机本体的底部滑动连接,所述加压腔的底端接通有物料投放仓,物料投放仓包括设在调节外圈内部的调节内圈,调节内圈的顶端穿通有通孔上调节栓,通孔上调节栓顶端的限位块位于调节外圈的外壁,所述调节内圈的底端穿通有通孔下调节栓,通孔下调节栓的底端延伸出调节外圈,所述调节内圈和调节外圈上均开有通孔,所述调节外圈的一侧接通有导管,导管上设有阀门,导管的端部延伸进储料罐内,所述储料罐位于无人机本体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调节内圈和调节外圈均为圆球状,通孔呈五边形结构,且通孔分别关于调节内圈和调节外圈的圆心呈等角度排列。
优选的,所述调节内圈和调节外圈之间留有0.1厘米的间隙。
优选的,所述储料罐为透明玻璃,且储料罐上设有刻度标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调节外圈和调节内圈组成物料投放仓,使得通过旋转通孔下调节栓,就能够调节通孔的大小,从而使得通孔的大小适配喷洒药水、养料或者种子等,来达到不用更换物料投放腔从而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喷洒精度的效果;通过备用的储料罐的设置,使得在物料投放仓内的物料用完的时候,可以打开阀门,给物料投放仓内加料。本实用新型使用简单,操作方便,用材廉价易得,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喷洒的高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物料投放仓结构爆炸图。
图中:无人机本体1,无人机扇叶2,伺服电机3,加压腔4,通孔下调节栓5,调节内圈6,储料罐7,阀门8,导管9,调节外圈10,通孔上调节栓11,通孔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显然,描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获得的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效作业的植保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1,无人机本体1的上端面设置有无人机扇叶2,无人机本体1的内腔中安装有伺服电机3,伺服电机3的电动转轴上通过联轴器传动连接有加压腔4,加压腔4与无人机本体1的底部滑动连接,加压腔4的底端接通有物料投放仓,物料投放仓包括设在调节外圈10内部的调节内圈6,调节内圈6的顶端穿通有通孔上调节栓11,通孔上调节栓11顶端的限位块位于调节外圈10的外壁,调节内圈6的底端穿通有通孔下调节栓5,通孔下调节栓5的底端延伸出调节外圈10,调节内圈6和调节外圈10上均开有通孔12,调节内圈6和调节外圈10均为圆球状,通孔12呈五边形结构,且通孔12分别关于调节内圈6和调节外圈10的圆心呈等角度排列。调节内圈6和调节外圈10之间留有0.1厘米的间隙。通过调节外圈10和调节内圈6组成物料投放仓,使得通过旋转通孔下调节栓5,就能够调节通孔12的大小,从而使得通孔12的大小适配喷洒药水、养料或者种子等,来达到不用更换物料投放腔从而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喷洒精度的效果。调节外圈10的一侧接通有导管9,导管9上设有阀门8,导管9的端部延伸进储料罐7内,储料罐7位于无人机本体1的内部。储料罐7为透明玻璃,且储料罐7上设有刻度标尺。通过备用的储料罐7的设置,使得在物料投放仓内的物料用完的时候,可以打开阀门8,给物料投放仓内加料。
本实用新型通过调节外圈10和调节内圈6组成物料投放仓,使得通过旋转通孔下调节栓5,就能够调节通孔12的大小,从而使得通孔12的大小适配喷洒药水、养料或者种子等,来达到不用更换物料投放腔从而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喷洒精度的效果;通过备用的储料罐7的设置,使得在物料投放仓内的物料用完的时候,可以打开阀门8,给物料投放仓内加料。本实用新型使用简单,操作方便,用材廉价易得,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喷洒的高精度。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