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软包装生产设备的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软包装袋连续杀菌机。
背景技术:
软包装是指在充填或取出内装物后,容器形状可发生变化的包装。用纸、铝箔、纤维、塑料薄膜以及它们的复合物所制成的各种袋、盒、套、包封等均属于软包装,软包装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对软包装的杀菌与烘干,杀菌与烘干分开进行浪费人力物力,原有的设备,浪费水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软包装袋连续杀菌机,节约水源,杀菌、烘干和冷却一个程序完成,加快工作速度。
为了解决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软包装袋连续杀菌机,包括输送带、安装在输送带开始端的杀菌装置、安装在杀菌装置上的储料斗、安装在输送带上的冷却装置与烘干装置和位于输送带上的水槽,冷却装置位于杀菌装置与烘干装置之间,水槽设有两个分别为水槽一与水槽二,水槽一位于杀菌装置与冷却装置之间,水槽二位于冷却装置与烘干装置之间,输送带穿过水槽,水槽上设有喷水管,喷水管上设有喷嘴。
进一步的,设有输水管,输水管与喷水管连接,输水管上设有加压泵。
进一步的,设有水回收装置,水回收装置包括位于水槽下方的水回收槽、安装在水回收槽上的抽水泵、储水箱和安装在储水箱上的抽水泵,抽水泵上设有输水管,位于水回收槽上的抽水泵将水回收槽内的水输送到储水箱内,位于储水箱内的抽水泵将储水箱内的水输送到喷水管,设有控制装置,控制装置控制抽水泵开启与停止。
进一步的,杀菌装置上设有安装在输送带上的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红外灭菌器。
进一步的,水槽一侧面包括调温装置,调温装置调节水槽一内的水的温度,对软包装袋二次杀菌。
进一步的,冷却装置上包括安装在输送带上的冷却壳体、安装在冷却壳体内的喷淋式冷却器、安装在冷却壳体外的冷媒储料罐和安装在冷媒储料罐上的泵,冷却装置内设有温度计。
进一步的,烘干装置安装在输送带上的烘干壳体、安装烘干壳体内的加热装置和位于烘干壳体顶部的引风机,烘干壳体上设有通风孔,引风机安装在通风孔处,加热装置包括安装在烘干壳体内的U型管、热源和连接热源与U型管的输热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杀菌过程设有两个,杀菌更彻底;杀菌、冷却和烘干三个程序在一条生产线上完成;设有水回收装置,将水回收再利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杀菌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中冷却装置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烘干装置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中加热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附图所示,一种软包装袋连续杀菌机,包括输送带1、安装在输送带1开始端的杀菌装置2、安装在杀菌装置2上的储料斗3、安装在输送带1上的冷却装置4与烘干装置5和位于输送带1上的水槽,冷却装置4位于杀菌装置2与烘干装置5之间,水槽设有两个分别为水槽一6与水槽二7,水槽一6位于杀菌装置2与冷却装置4之间,水槽二7位于冷却装置4与烘干装置5之间,输送带1穿过水槽,水槽上设有喷水管8,喷水管8上设有喷嘴9,设有输水管10,输水管10与喷水管8连接,输水管10上设有加压泵11,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喷嘴会出现损坏的现象,方便生产和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在喷水管上设有喷水孔代替喷嘴,设有水回收装置,水回收装置包括位于水槽下方的水回收槽12、安装在水回收槽12上的抽水泵13、储水箱14和安装在储水箱14上的抽水泵13,抽水泵13上设有输水管10,位于水回收槽12上的抽水泵13将水回收槽12内的水输送到储水箱14内,位于储水箱14内的抽水泵13将储水箱14内的水输送到喷水管8,水回收装置在实际应用中在储水箱中另设有净水装置,设有控制装置15,控制装置15控制抽水泵13开启与停止,杀菌装置2上设有安装在输送带1上的壳体16和安装在壳体16内的红外灭菌器17,水槽一6侧面包括调温装置18,调温装置18调节水槽一6内的水的温度,对软包装袋二次杀菌,冷却装置4上包括安装在输送带1上的冷却壳体19、安装在冷却壳体19内的喷淋式冷却器20、安装在冷却壳体19外的冷媒储料罐21和安装在冷媒储料罐21上的泵22,冷却装置4内设有温度计23,冷却装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保证能长时间不间断的工作,利用一个稳定的冷媒源代替冷媒储料罐,烘干装置5安装在输送带1上的烘干壳体24、安装烘干壳体24内的加热装置25和位于烘干壳体24顶部的引风机26,烘干壳体24上设有通风孔,引风机26安装在通风孔处,加热装置25包括安装在烘干壳体24内的U型管27、热源28和连接热源28与U型管27的输热管29。
软包装袋放置在储料斗内,软包装袋在杀菌装置2中杀菌,输送带1带动软包装向输送带1出口移动,在水槽一6内再次杀菌,软包装袋在输送带1上移动进入冷却装置4中冷却,在进入水槽二7中,最后在烘干装置5中烘干。
以上所述的本发明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