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3171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设备、机械制造与加工领域,特别指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



背景技术:

链条的种类很多,从链条的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链条都是由链板、链销及链套等部件组成,不同类型的链条将链板根据不同的需求做了不同的改动,例如在链板上装上刮板,在链板上装上导向轴承,在链板上装了滚轮等等,这些改进使链条可应用在不同的应用场合;链条运动一般通过与链轮配合实现,链轮与电机连接,电机驱动链轮旋转从而带动链条运动;实际机械设计制造中,经常涉及到机构的升降运动,一般采用丝杆及丝杆座相互配合作为传动机构,该种结构设计复杂,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通过汽缸与链条配合作为升降运动的动力机构,结构设计简单,成本低的气压链条传动机构。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包括汽缸、第一链轮、第二链轮、链条及固定组件,其中,上述链条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支架上,第一支架与外部装置固定连接,以便固定链条;链条的另一端与固定组件连接;上述第二链轮通过第三支架与外部装置固定连接;上述第一链轮设置在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之间,链条依次穿过第一链轮及第二链轮,并与第一链轮及第二链轮啮合连接;上述汽缸设置于第一链轮的下部,并于第一链轮连接,汽缸拉动第一链轮下降,第一链轮下压链条,使链条带动固定组件上升。

优选地,所述的第一链轮固定在第二支架上,并与第二支架可转动连接;上述汽缸的输出端连接在第二支架上,以便带动第二支架下降。

优选地,所述的第二链轮与第三支架可转动连接,第三支架顶部设有安装孔,通过安装孔固定在外部装置上,以支撑第二链轮。

优选地,所述的固定组件包括连接座及固定座,其中,上述连接座设置在固定座上,连接座上开设有链条孔,链条穿过该链条孔与连接座固定连接;上述固定座的侧壁上开设有安装孔,通过该安装孔固定外部工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改进创新,设计了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采用定链轮(第一链轮)与动链轮(第二链轮)结合设计,且动链轮与固定于外部组件的汽缸的输出端连接,同时链条的两端分别与固定支架和连接装置固定连接,而通过汽缸的运动来实现连接组件的上下运动,汽缸伸出时,链条端部的固定组件及其上连接的外部工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拉动链条,链条以定链轮为支点拉动动链轮上升;汽缸向下收缩时,带动动链轮向下运动,动链轮下压链条,链条绕定链轮运动,并带动其端部的固定组件上升,固定组件带动工件向上移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成本低,并可实现自动化生产和加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包括汽缸1、第一链轮3、第二链轮7、链条4及固定组件,其中,上述链条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支架5上,第一支架5与外部装置固定连接,以便固定链条4;链条4的另一端与固定组件连接;上述第二链轮7通过第三支架6与外部装置固定连接;上述第一链轮3设置在第一支架5与第二支架6之间,链条4依次穿过第一链轮3及第二链轮7,并与第一链轮3及第二链轮7啮合连接;上述汽缸1设置于第一链轮3的下部,并于第一链轮3连接,汽缸1拉动第一链轮3下降,第一链轮3下压链条4,使链条4带动固定组件上升。

第一链轮3固定在第二支架2上,并与第二支架2可转动连接;上述汽缸1的输出端连接在第二支架2上,以便带动第二支架2下降。

第二链轮7与第三支架6可转动连接,第三支架6顶部设有安装孔,通过安装孔固定在外部装置上,以支撑第二链轮7。

固定组件包括连接座8及固定座9,其中,上述连接座8设置在固定座9上,连接座8上开设有链条孔,链条4穿过该链条孔与连接座8固定连接;上述固定座9的侧壁上开设有安装孔,通过该安装孔固定外部工件。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气压链条传动机构,采用定链轮(第一链轮)与动链轮(第二链轮)结合设计,且动链轮与固定于外部组件的汽缸的输出端连接,同时链条的两端分别与固定支架和连接装置固定连接,而通过汽缸的运动来实现连接组件的上下运动,汽缸伸出时,链条端部的固定组件及其上连接的外部工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拉动链条,链条以定链轮为支点拉动动链轮上升;汽缸向下收缩时,带动动链轮向下运动,动链轮下压链条,链条绕定链轮运动,并带动其端部的固定组件上升,固定组件带动工件向上移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成本低,并可实现自动化生产和加工。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只是介绍其具体实施方式,不在于限制其保护范围。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在本实施例的启发下可以作出某些修改,故凡依照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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