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纸箱移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包装纸箱移动装置。
背景技术:
包装纸箱作为一种包装产品,因为不同产品的高度和宽度不同所以包装纸箱的大小也不相同,一些小型的包装纸箱可以通过人工搬运转移,但是一些体积较大的包装纸箱人工在搬运的时候就不太方便,且包装纸箱大多是一次性使用的产品不能重复使用,包装纸箱在转移的过程中不能用力挤压,因此需要一种移动装置能够对大型的包装纸箱进行转运,且这样包装纸箱还能重复使用,避免因为人力对纸箱的外表造成破坏,影响包装纸箱的包装效果和浪费包装纸箱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包装纸箱移动装置,能够解决人工搬运大型纸箱不方便搬运的情况和大型纸箱在人工转移过程中对纸箱造成的破坏的情况,且能够重复使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包装纸箱移动装置,其创新点在于:该包装纸箱移动装置包括:移动箱体、卡扣、连接片和万向轮;
所述连接片与移动箱体的底面相连,连接片的中间开有圆形通孔,连接片的顶角处设置有若干卡扣安装孔;所述卡扣通过连接片的卡扣安装孔将连接片固定在移动箱体的底面实现移动箱体的底面与连接片相连;
所述万向轮安装在连接片的下方,万向轮与连接片上卡扣安装孔处的卡扣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万向轮与连接片之间可设置有一托盘底座,托盘底座的上端面设置有若干卡扣槽,在卡扣槽中间设置有移动箱体定位柱,移动箱体定位柱与连接片定位相连,托盘底座的下端面设置有若干万向轮安装孔。
进一步的,所述卡扣中间设置有万向轮孔,万向轮孔的边缘上设置有卡扣齿,卡扣之间通过卡扣齿将卡扣固定连接在移动箱体上,万向轮上设置有连接杆,万向轮的连接杆与卡扣中间的万向轮孔相连,实现万向轮与卡扣的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托盘底座的底端面设置有加强肋条,增加托盘底座的强度。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片的卡扣安装孔与托盘底座上移动箱体定位柱同轴设置,使得卡扣实现精确的定位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在包装纸箱上设置有卡扣装置,使得大型的纸箱能够固定在万向轮上,避免了在人工转运的过程中对纸箱的搬运造成纸箱的破坏,影响纸箱包装的效果,纸箱的转移更加方便快捷,提高了纸箱的转移效率;安装了卡扣的包装纸箱可以重复使用,避免对包装纸箱的使用浪费。
当万向轮直接与移动箱体连接时,可以实现较轻的物品快速转移,当遇到较重的物品放置在移动箱体内,可以通过在移动箱体与万向轮之间增加一个托盘底座,防止移动箱体的底端承受,增加移动箱体底端的承载力。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无托盘底座的包装纸箱移动装置分解图。
图2为无托盘底座的包装纸箱移动装置立体图
图3为带托盘底座的包装纸箱移动装置的主视图。
图4为带托盘底座的包装纸箱移动装置的立体图。
图5为包装纸箱移动装置托盘底座的立体图。
图6为包装纸箱移动装置托盘底座的另一角度立体图。
图7为包装箱移动装置的连接片的立体图。
图8为包装箱移动装置的卡扣的立体图。
如图1至图8所示:1、移动箱体;2、卡扣;3、连接片;31、圆形通孔;32、卡扣安装孔;4、万向轮;5、托盘底座;51、卡扣槽;52、卡扣安装孔;53、万向轮安装孔;54、加强肋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至图8所示的一种包装纸箱移动装置,该包装纸箱移动装置包括:移动箱体1、卡扣2、连接片3和万向轮4。
连接片3呈长方体状,连接片3与移动箱体的底面相连,连接片3的中间开有圆形通孔31,连接片3的顶角处设置有若干卡扣安装孔32;所述卡扣2通过连接片3的卡扣安装孔32将连接片3固定在移动箱体1的底面实现移动箱体1的底面与连接片相连。
万向轮4与安装在连接片3的下方,万向轮4与连接片3上卡扣安装孔32处的卡扣2相连进而驱动整个移动箱体1的移动。
如图4所示的是一种移动想吐1与万向轮4的连接方式,万向轮4与连接片3之间可设置有一托盘底座5,托盘底座5呈长方体结构,托盘底座5的上端面设置有若干卡扣槽51,在卡扣槽51中间设置有移动箱体定位柱52并与连接片3定位相连,托盘底座5的下端面设置有若干万向轮安装孔53。
如图2所示的是另一种移动箱体1与万向轮4的连接方式,卡扣2中间设置有万向轮孔,万向轮孔的边缘上设置有卡扣齿,卡扣之间通过卡扣齿将卡扣固定连接在移动箱体1上,万向轮4上设置有连接杆,万向轮的连接杆与卡扣2中间的万向轮孔相连,实现万向轮4与卡扣的连接。
如图6所示托盘底座5的底端面设置有加强肋条54,增加托盘底座5的强度。
如图5所示连接片3的卡扣安装孔32与托盘底座5上移动箱体定位柱52同轴设置,使得卡扣2实现精确的定位固定。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