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设施工辅助工具,具体涉及一种吊装板夹。
背景技术:
现在的建筑工地结构越来越复杂,为了使建筑物的外立面形象更加美观,钢结构应运而生。在施工现场,小构件的钢结构吊装、吊运成为钢结构施工的一个管理难题。传统小构件吊装的方法是用钢丝绳等吊索捆绑后进行吊装。这种吊装方法,在吊装过程中存在小构件易坠落,吊索易使构件发生变形和表面磨损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现提供一种吊装板夹,以解决传统钢结构小构件用钢丝绳等吊索捆绑吊装方法存在的小构件易坠落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提供一种吊装板夹,包括:起吊板,起吊板上开设有吊孔;第一夹板,固定于起吊板上;第二夹板,位于第一夹板上方并固定于起吊板上,第二夹板与第一夹板之间夹设形成夹持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本实用新型钢结构吊装用夹板可以通过夹持空间固定住小型钢结构,有效避免小型钢结构在吊装过程中坠落,且钢结构吊装用夹板制作简单。
优选地,起吊板为镰刀形板体,镰刀形板体的第一端为圆弧端,吊孔开设于所述圆弧端,镰刀形板体的第二端与第一夹板固定相连。镰刀形的板体能使吊装板夹在吊装时呈一个小角度上仰姿势,确保吊装板夹更加稳固夹持钢结构件。
优选地,第一夹板为具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的工字形板体,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分别位于第一夹板的相对两侧,第一开口内嵌设并固定有镰刀形板体的第二端;第二开口与夹持空间贯通形成T形卡槽。该T形卡槽除了可以夹持一字形钢板等构件,可以夹持在钢结构的T形节点上,扩大了吊装板夹的适用范围。
优选地,第二夹板是具有第三开口的U形板体,镰刀形板体嵌设并固定于第三开口内,增强了起吊板与第二夹板之间连接的牢固程度。
优选地,第一夹板与第二夹板的相向面上设有保护垫层,有效保护吊装的钢结构不被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磨损和损坏。
优选地,保护垫层为橡胶材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吊装板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吊装板夹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夹板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夹板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图1为本实用新型吊装板夹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吊装板夹剖面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夹板的俯视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夹板的俯视图。
参照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吊装板夹,包括:起吊板1、第一夹板2和第二夹板3。
起吊板1包括:第一端11、第二端12以及镰刀形板体13。第一端11为圆弧端,在圆弧端上设有起吊孔111。第二端与第一夹板2固定相连。起吊板1为一块长度25cm、宽度12cm、厚度为1.6cm的钢板。在起吊板1的第一端11上,可以用电气焊切割出一个直径9cm的起吊孔111。在小构件钢结构吊装时,吊索具的吊钩可以勾住起吊孔111、或吊索栓在起吊孔111上,实施吊装。
第一夹板2为一块长度为20cm、宽度为14cm、厚度为1.6cm的钢板。第一夹板2具有第一开口21。起吊板1的第二端12嵌设于第一开口21内,起吊板1与第一夹板2焊接连接在一起。
参照图4,第二夹板3为一块厚度为1.6cm,边长为14cm*14cm的U形钢板。第二夹板3具有第三开口31。继续参照图1,第二夹板3位于第一夹板2的上方,第二夹板3的第三开口31中嵌设有起吊板1,第二夹板3与起吊板1焊接连接在一起。第二夹板3与第一夹板1夹设形成一个可夹持钢结构等物件的夹持空间。
在实际小构件的钢结构吊装施工过程中,可以用选用两个吊装板夹进行吊装。将吊装板夹夹持在钢结构两侧的横向钢板或钢管等物件上进行吊装。
优选的,起吊板1可以设计成镰刀形板体13。镰刀形板体13在吊装时,可以使吊装板夹呈一个小角度上仰姿势,增强了吊装板夹对钢结构等物件的夹持力,避免钢结构从夹持空间滑落而发生坠落事故。
参照图3所示,在实际吊装时,为了扩大吊装板夹可选的钢结构上的夹持点,可以把第一夹板2设计成具有第一开口21和第二开口22的工字形板体。第开口22与夹持空间贯通形成一个T形卡槽。该T形卡槽可以夹持在一字形钢板或钢管上,还可以夹持在钢结构的T形节点上,有效的扩大了吊装板夹的适用范围。
在吊装过程中,为了避免吊装板夹的第一夹板2和第二夹板3因压力和摩擦而损坏钢结构表面,可以在第一夹板2和第二夹板3的相向面上包裹一侧可保护钢结构表面的保护垫层4。保护垫层4可以是棉布、橡胶、海绵、人造革等柔软物料。
在本实施例中,保护垫层4采用的是防滑、耐磨的橡胶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