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管机的合扣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4641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盘管机的合扣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材加工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盘管机的合扣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筑、医疗领域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各种各样的塑料管,由于塑料管长度较长,运输起来十分不便,故,业者急需开发一种自动化程度高的盘管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化程度高的盘管机的合扣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盘管机的合扣机构,包括两个导向组件、产品导柱、导向销、卡片导柱、左旋螺母、合扣气缸、合扣推板、合扣导柱、合扣丝杆、右旋螺母、合扣电机、安装座;所述的安装座固定安装在机架的工作台面上,所述的合扣气缸的缸体固定在安装座顶板的底面上,合扣推板与合扣气缸的活塞杆杆端连接且合扣推板被合扣导柱导向而可上下移动,导向销下端固定在合扣推板上且位于安装座的中部,两个导向组件相向而设、分别滑接在安装座的顶板上且位于导向销的两侧,两个导向组件的下端分别与左旋螺母和右旋螺母连接,左旋螺母和右旋螺母皆螺接在合扣丝杆上,合扣丝杆可旋转的安装在安装座顶板的底面上,合扣丝杆的一端与合扣电机的输出轴连接,合扣电机安装在安装座的一侧;所述的产品导柱和卡片导柱皆安装在安装座顶板的顶面。

所述的导向组件包括仿形块、合扣弹簧、活动块;所述的仿形块下端滑接在安装座顶板的顶面,仿形块内侧呈圆弧形,活动块滑接在仿形块顶部的滑槽内,在活动块的中部设有用于引导卡片的导向槽,合扣弹簧的两端顶靠在活动块和仿形块滑槽的内壁上。

所述的卡片导柱有四根,该四根卡片导柱分别位于导向销的四周且与卡片中孔尺寸相对应。

所述导向销两侧设置有导向臂,所述两导向臂垂直于导向销主体,导向臂内侧呈圆弧形。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实用新型包括导向组件、产品导柱、导向销、卡片导柱、左旋螺母、合扣气缸、合扣推板、合扣导柱、合扣丝杆、右旋螺母、合扣电机、安装座;合扣电机通过合扣丝杆驱动左旋螺母和右旋螺母同时动作,带动导向组件相向移动,通过导向组件上的仿形块的圆弧形内侧、活动块上的导向槽和导向销的导向臂引导卡片两侧插入卡片中孔,该动作过程完全由设备自动完成。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轴测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用卡片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盘管机的合扣机构,包括产品导柱1、导向销2、卡片导柱3、左旋螺母4、合扣气缸5、合扣推板6、合扣导柱7、合扣丝杆8、右旋螺母9、两个导向组件10、合扣电机20、安装座30。

所述的安装座30固定安装在机架的工作台面上,所述的合扣气缸5的缸体固定在安装座30顶板的底面上,合扣推板6与合扣气缸5的活塞杆杆端连接且合扣推板6被合扣导柱7导向而可上下移动,导向销2下端固定在合扣推板6上且位于安装座30的中部,两个导向组件10相向而设、分别滑接在安装座30的顶板上且位于导向销2的两侧,两个导向组件10的下端分别与左旋螺母4和右旋螺母9连接,左旋螺母4和右旋螺母9皆螺接在合扣丝杆8上,合扣丝杆8可旋转的安装在安装座30顶板的底面上,合扣丝杆8的一端与合扣电机20的输出轴连接,合扣电机20安装在安装座30的一侧。所述的产品导柱1和卡片导柱3皆安装在安装座30顶板的顶面,在本实施例中,卡片导柱3有四根,该四根卡片导柱3分别位于导向销2的四周且与卡片50中孔501尺寸相对应(如图2所示)。

所述导向销2两侧设置有导向臂22,所述两导向臂22垂直于导向销主体21,导向臂22内侧呈圆弧形。

所述的导向组件10包括仿形块101、合扣弹簧102、活动块103。所述的仿形块101下端滑接在安装座30顶板的顶面,仿形块101内侧呈圆弧形,活动块103滑接在仿形块101顶部的滑槽内,在活动块103的中部设有用于引导卡片的导向槽1031,合扣弹簧102的两端顶靠在活动块103和仿形块101滑槽的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1、取扣机构将卡片50放置到位,由卡片导柱3定位;导向销2向上运动,从卡片50的中孔501中穿过,并伸出卡片50上方,取扣机构回位待扣。

2、盘管机中盘好的管被移载机构转移到合扣机构中的工位,由产品导柱1定位。

3、合扣电机20运转,通过合扣丝杆8、左旋螺母4、右旋螺母9带动左右两仿形块101、活动块103同时往中间运动,使卡片50的两端沿仿形块101的圆弧面运动。

4、当仿形块101继续行进,活动块103接触导向销2的导向臂22后,导向臂22会插入活动块103的导向槽1031内,方便引导卡片50的两端沿着导向臂22内侧的圆弧面向下,从而推送至卡片50的中孔501。

5、导向销2在气缸带动下向下运动,将卡片50两端压入卡片50的中孔501中扣紧,合扣动作完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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