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轿厢制造技术,尤其是一种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
背景技术:
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要求,电梯轿厢的轿顶必须安装护脚板,以保证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轿顶护脚板的尺寸规格与轿厢尺寸规格是息息相关的,然而,根据不同的客户要求,轿厢的尺寸种类繁多,相应的轿顶护脚板亦是多种多样,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轿顶护脚板的通用性不高,不便于生产组织管理及存储,另外,现有的轿顶护脚板不具有可调性,不能根据现场实际安装情况就行调整;轿顶后护脚板与轿顶侧护脚板相互独立,不能构成统一的整体,在强度上也有一定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用于解决电梯轿厢的轿顶护脚板通用性差、强度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包括一个后护脚板和两个侧护脚板,所述后护脚板和所述侧护脚板上均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安装孔,所述后护脚板和所述侧护脚板之间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为L形弯板;所述后护脚板、所述侧护脚板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连接孔,且/或所述连接板的两个折弯边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连接孔;所述后护脚板、所述侧护脚板和所述连接板通过螺栓紧固相连。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还具有以下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后护脚板和所述侧护脚板还固定有用于与电梯轿厢的轿顶连接的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为折弯板且其两个侧板上分别设有折弯形成的加强筋,所述安装支架与所述后护脚板、所述侧护脚板通过螺栓紧固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后护脚板的两端分别设有3个长圆形连接孔。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板的两个折弯边上分别设有3个长圆形连接孔。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在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上设置长圆形的安装孔,使得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在电梯轿厢的轿顶的安装位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提高护脚板的通用性;通过设置L形的连接板并在连接板的两个折弯边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孔,使得轿顶护脚板可以在轿厢宽度和深度方向上任意调整,提高了护脚板的通用性,同时还使得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相互连接,提高了护脚板的结构强度,降低了电梯检修维护人员在电梯轿顶工作的危险;该轿顶护脚板结构简单,便于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安装,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的局部放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组装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B部的局部放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安装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7为图6中C部的局部放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至图7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的一个实施例中,该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包括一个后护脚板10和两个侧护脚板20,后护脚板10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安装孔11,侧护脚板20上均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安装孔21,后护脚板10和侧护脚板20之间设有连接板30,连接板30为L形弯板;后护脚板10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连接孔12,侧护脚板20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连接孔22,且/或连接板30的两个折弯边31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形连接孔32;后护脚板10、侧护脚板20和连接板30通过螺栓紧固相连。该实施例中的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通过在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上设置长圆形的安装孔,使得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在电梯轿厢的轿顶的安装位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提高护脚板的通用性;通过设置L形的连接板并在连接板的两个折弯边上设有两个以上的长圆孔,使得轿顶护脚板可以在轿厢宽度和深度方向上任意调整,提高了护脚板的通用性,同时还使得后护脚板和侧护脚板相互连接,提高了护脚板的结构强度,降低了电梯检修维护人员在电梯轿顶工作的危险;该轿顶护脚板结构简单,便于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安装,成本低。
在上述实施例中,电梯轿顶可调护脚板还具有以下技术特征:后护脚板10和侧护脚板20还固定有用于与电梯轿厢的轿顶40连接的安装支架50,安装支架50为折弯板且其两个侧板51上分别设有折弯形成的加强筋52,安装支架50与后护脚板10、侧护脚板20通过螺栓紧固相连,具体而言,安装支架50为折弯板且其两个侧板51分别设有安装孔,其中一个侧板51上的安装孔用于与护脚板上的长圆形安装孔通过螺栓固定相连,另一个侧板51上的安装孔用于与电梯轿厢的轿顶相连。在该实施例中,后护脚板10的两端分别设有3个长圆孔,连接板30的两个折弯边31上分别设有3个长圆孔,由此便于根据需要在轿厢宽度和深度方向上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尺寸的电梯轿厢的轿顶护脚板的安装需求,通用性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