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反光阻燃编织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8307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编织袋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反光阻燃编织袋。



背景技术:

编织袋是一种常见的包装物,一般是以塑料为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后,再经编织后得到。在包装运输过程中,编织袋主要受到包装物体的重力作用一直呈受拉状态,由于编织采用纵横交错传递,使得编织袋具有了良好的抗拉性及防刺穿性能,不会轻易的破裂,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在一些特殊的使用场所,抗拉和防刺穿已经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特别是在矿井下作业使用的时候,要求所使用的编织袋具有阻燃性能,而且在昏暗的矿井下工作,寻找编织袋时比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阻燃效果好、昏暗中易找寻的反光阻燃编织袋。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反光阻燃编织袋,包括基体层,所述基体层一侧依次设有第一阻燃层、反光层和透明保护膜,所述基体层的另一侧设有第二阻燃层,所述基体层为聚丙烯材质编织而成的编织袋层,在编织袋的两侧设置阻燃层,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在编织袋上还设有反光层,在黑暗的环境里面会发光,给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透明保护膜将反光层与空气隔绝开,延长了反光层的使用寿命。

优选的,所述反光层为荧光粉层,荧光粉在受到自然光、日光灯光、紫外光等照射后,把光能储存起来,在停止光照射后,再缓慢地以荧光的方式释放出来,所以在夜间或者黑暗处,仍能看到发光,持续时间长达几小时至十几小时,给昏暗中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优选的,所述第一阻燃层和第二阻燃层均为PVC阻燃剂涂层,PVC阻燃剂具有良好的阻燃性,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

优选的,所述透明保护膜都为透明塑料薄膜,方便透光。

优选的,所述透明塑料薄膜为PVC薄膜,薄膜不易脱落。

优选的,所述基体层的厚度大于所述反光层的厚度,所述反光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阻燃层的厚度,所述第一阻燃层的厚度大于透明保护膜的厚度,所述第二阻燃层的厚度与所述第一阻燃层的厚度相同,可以有效地起到夜视反光作用且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在编织袋的两侧设置PVC阻燃剂涂层,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

(2)在编织袋上还设有荧光粉层,在黑暗的环境里面会发光,给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3)透明保护膜将反光层与空气隔绝开,延长了反光层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反光阻燃编织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基体层;2、第一阻燃层;3、反光层;4、透明保护膜;5、第二阻燃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最优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反光阻燃编织袋,包括基体层1,基体层1一侧依次设有第一阻燃层2、反光层3和透明保护膜4,基体层1的另一侧设有第二阻燃层5,基体层1为聚丙烯材质编织而成的编织袋层,在编织袋的两侧设置阻燃层2,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在编织袋上还设有反光层3,在黑暗的环境里面会发光,给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透明保护膜4将反光层3与空气隔绝开,延长了反光层3的使用寿命。

反光层3为荧光粉层,荧光粉在受到自然光、日光灯光、紫外光等照射后,把光能储存起来,在停止光照射后,再缓慢地以荧光的方式释放出来,所以在夜间或者黑暗处,仍能看到发光,持续时间长达几小时至十几小时,给昏暗中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第一阻燃层2和第二阻燃层5均为PVC阻燃剂涂层,PVC阻燃剂具有良好的阻燃性,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

透明保护膜4都为透明塑料薄膜,方便透光。

透明塑料薄膜为PVC薄膜,薄膜不易脱落。

基体层1的厚度大于反光层3的厚度,反光层3的厚度大于第一阻燃层2的厚度,第一阻燃层2的厚度大于透明保护膜4的厚度,第二阻燃层5的厚度与第一阻燃层2的厚度相同。

本实用新型在编织袋的两侧设置PVC阻燃剂涂层,PVC阻燃剂具有良好的阻燃性,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阻燃效果;在编织袋上还设有荧光粉层,荧光粉在受到自然光、日光灯光、紫外光等照射后,把光能储存起来,在停止光照射后,再缓慢地以荧光的方式释放出来,所以在夜间或者黑暗处,仍能看到发光,持续时间长达几小时至十几小时,给昏暗中找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透明保护膜将反光层与空气隔绝开,延长了反光层的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牢固,阻燃效果好,在黑暗的环境里面会发光,使用寿命长,最外层的透明保护膜还能起到了防水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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