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4308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纺织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



背景技术:

纺织机械就是把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加工成为纺织品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化学纤维的机械虽然包括多种化工机械,现被认为是纺织机械的延伸,属广义的纺织机械。把棉、麻、丝、毛等不同的纤维加工成纺织品所需要的工序不尽相同,有的完全不同,所以需要的机器也各式各样,种类繁多。纺织机械通常按生产过程分类,计有:纺纱设备、织造设备、印染设备、整理设备、化学纤维抽丝设备、缫丝设备和无纺织布设备。纺纱设备又分为加工短纤维和加工长纤维两类。棉和棉型化纤属短纤维类,毛、麻、绢及其

混纺化纤属长纤维类。两类纤维的加工工序不同,设备也不能通用,只不过某些机器的设计原理相近。

而在纺织机械的完成后一般代用人工断线和对成品的收集,其速度慢,使得生产效率低,而且浪费劳动力,故而无法满足现有的生产所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包括底座、收集袋、收集固定杆、线筒、切割刀、拍料板、伸缩杆、气泵、从动轮、皮带、主动轮、电动机和支撑板,所述底座顶部靠近轴心位置焊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顶端焊接有支架,且支架一端的一侧焊接有切割刀,所述支撑板一侧顶端固定连接有气泵,所述气泵一侧套接有伸缩杆,且伸缩杆下方焊接有排料板,所述支撑板靠近轴心位置套接有收线轴,且收线轴贯穿拍料板,所述收线轴一端套接有线筒,且收线轴另一端套接有从动轮,所述底座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一侧套接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通过皮带与从动轮转动连接,所述收线轴下方的支撑板上焊接有收集固定杆,所述收集固定杆一侧焊接有收集圈,所述收集圈上卡接有收集袋。

优选的,所述底座底部焊接有地脚。

优选的,所述电动机和底座之间焊接有减震装置。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一端粘贴有塑料片。

优选的,所述所述收集圈外围焊接有卡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伸缩杆一端一侧焊接有排料板,使得完成后节省劳动力并且加快生产效率,并且在支架一端焊接有切割刀,使其代替人工断线加快生产效率,节省劳动力,并且在收集圈上卡接有收集袋,使其代替人工加节省劳动力,整体结构大大节省劳动力,加快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收集袋;3-卡扣;4-收集圈;5-收集固定杆;6-线筒;7-切割刀;8-支架;9-塑料片;10-排料板;11-伸缩杆;12-气泵;13-收线轴;14-从动轮;15-皮带;16-主动轮;17-电动机;18-减震装置;19-地脚;20-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绞纱自动打包装置,包括底座1、收集袋2、收集固定杆5、线筒6、切割刀7、拍料板10、伸缩杆11、气泵12、从动轮14、皮带15、主动轮16、电动机17和支撑板20, 所述底座1顶部靠近轴心位置焊接有支撑板20,所述支撑板20顶端焊接有支架8,且支架8一端的一侧焊接有切割刀7,所述支撑板20一侧顶端固定连接有气泵12,所述气泵12一侧套接有伸缩杆11,且伸缩杆11下方焊接有排料板10,所述支撑板20靠近轴心位置套接有收线轴13,且收线轴13贯穿拍料板10,所述收线轴13一端套接有线筒6,且收线轴13另一端套接有从动轮14,所述底座1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机17,所述电动机17一侧套接有主动轮16,所述主动轮16通过皮带15与从动轮14转动连接,所述收线轴13下方的支撑板20上焊接有收集固定杆5,所述收集固定杆5一侧焊接有收集圈4,所述收集圈4上卡接有收集袋2,所述底座1底部焊接有地脚19,使得工作环境更加稳定,所述电动机17和底座1之间焊接有减震装置18,减少电动机12产生的振动对生产产生的影响,所述伸缩杆11一端粘贴有塑料片9,降低切割刀7的的刀口损伤,所述所述收集圈4外围焊接有卡扣3,便于收集以及打包。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线筒6套接在收线轴上,打开电动机17使得自动收线,当收线结束后通过气泵12将伸缩杆11把排料板推出,起到排料的效果,并且伸缩杆11伸出后经过切割刀7断线,从而实现自动断线,排出的被收集袋2收集,而后人工进行收集,大大的降低了人工劳动量,加快了生产效率。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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