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梯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586110发布日期:2018-06-02 05:16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电梯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属于电梯控制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用户在等电梯的时候,很容易发现电梯到了,人却满了,非常影响用户的电梯搭乘效率;另外,由于用户并不知晓电梯何时到来,因而可能会提前等待电梯,而此时若等来的电梯已经满载,则会严重浪费用户的等待时间,且使得用户的体验非常不好。并且,有时候电梯承载人数或重量以达到最高值,但是电梯外的乘坐人员并不知道电梯内的乘坐情况依旧盲目等待,也造成用户的时间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简单方便、能够节约乘坐人员的时间且能获知电梯内承载情况的智能电梯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电梯系统,所述智能电梯系统包括显示器、报警装置、按钮、电梯及控制器,所述显示器、报警装置、按钮及电梯与所述控制器信号连接,所述控制器包括:

显示模块:显示所述电梯所在的楼层、所述电梯承载情况及其运动方向,即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或停止运动;

乘坐人员请求接收模块:乘坐人员按下所述按钮以发出上楼或下楼信号,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处理;

运行模块:所述控制器将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处理并发送至运行模块,所述运行模块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执行上楼或下楼动作;

检测模块:检测所述电梯内乘坐人员重量总和及检测所述按钮按下楼层的乘坐人员位置,将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发送至控制器;

比值区域模块:预先在所述控制器内输入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及所述电梯外所能检测到的区域范围,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并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所述电梯运行,反之则不运行且报警装置启动;若所述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在所述区域范围之内,所述电梯运行至需求楼层停止,反之则不停止。

进一步地,所述比值区域模块还包括人体重量范围,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并与所述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用所述重量范围的最大值减去所述控制器接收的重量信息的重量值得到重量差值,将所述重量差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差值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则再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减去所述重量差值得到新的重量差值,将所述新的重量差值的绝对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比对,依次循环直至所述重量差值或其绝对值不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得到电梯还能继续承载的人数并运行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

进一步地,所述按钮包括上键按钮及下键按钮,所述上键按钮及下键按钮可同时选中,所述电梯按照当时运行方向优先选择向上或向下运动。

进一步地,所述智能电梯系统还包括重量检测传感器及红外传感器,所述重量检测传感器设置在所述电梯底部以检测并获取乘坐人员重量信息,所述红外传感器设置在所述电梯上以检测并获取电梯外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电梯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乘坐人员按下所述上键按钮或下键按钮以发出上楼或下楼信号,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

S2:所述红外传感器以检测并获取所述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所述重量检测传感器以检测并获知所述电梯内乘坐人员的重量总和信息,预先在所述控制器内输入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及所述电梯外所能检测到的区域范围,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并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控制所述电梯运行,反之则不运行且报警装置启动;若所述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在所述区域范围之内,所述电梯运行至需求楼层停止,反之则不停止;

S3:所述显示器显示电梯运行情况及电梯内还能乘坐人数以给乘坐人员提供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的具体操作为:所述比值区域模块还包括人体重量范围,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并与所述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用所述重量范围的最大值减去所述控制器接收的重量信息的重量值得到重量差值,将所述重量差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差值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则再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减去所述重量差值得到新的重量差值,将所述新的重量差值的绝对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比对,依次循环直至所述重量差值或其绝对值不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得到电梯还能继续承载的人数并运行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控制器内设置比值区域模块,将电梯内乘坐人员的重量总和与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作比对以获知电梯内还可乘坐人数并在显示器上显示,以节约等待时间;将电梯外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与区域范围作比对以判断乘坐人员是否在区域范围内,若不在则不在按钮按下的楼层停止,反之亦然,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控制器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请参见图1,本发明的一较佳实施例中的智能电梯系统包括显示器、报警装置、按钮、电梯及控制器6,所述显示器、报警装置、按钮及电梯与所述控制器6信号连接,所述控制器6包括:

显示模块1:显示所述电梯所在的楼层、所述电梯承载情况及其运动方向,即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或停止运动;乘坐人员可以从显示装置上得到电梯所在楼层、电梯运动方向及电梯还可以承载的人数,以减少盲目等待电梯的时间,可选择性等待以此节约时间。

乘坐人员请求接收模块2:乘坐人员按下所述按钮以发出上楼或下楼信号,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处理;

运行模块3:所述控制器6将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处理并发送至运行模块3,所述运行模块3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执行上楼或下楼动作;

检测模块4:检测所述电梯内乘坐人员重量总和及检测所述按钮按下楼层的乘坐人员位置,将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发送至控制器6;

比值区域模块5:预先在所述控制器6内输入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及所述电梯外所能检测到的区域范围,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并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所述电梯运行,反之则不运行且报警装置启动;若所述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在所述区域范围之内,所述电梯运行至需求楼层停止,反之则不停止。

其中,所述比值区域模块5还包括人体重量范围,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并与所述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用所述重量范围的最大值减去所述控制器6接收的重量信息的重量值得到重量差值,将所述重量差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差值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则再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减去所述重量差值得到新的重量差值,将所述新的重量差值的绝对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比对,依次循环直至所述重量差值或其绝对值不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得到电梯还能继续承载的人数并运行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上键按钮及下键按钮可同时选中,所述电梯按照当时运行方向优先选择向上或向下运动。所述智能电梯系统还包括重量检测传感器及红外传感器,所述重量检测传感器设置在所述电梯底部以检测并获取乘坐人员重量信息,所述红外传感器设置在所述电梯上以检测并获取电梯外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电梯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乘坐人员按下所述上键按钮或下键按钮以发出上楼或下楼信号,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

S2:所述红外传感器以检测并获取所述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所述重量检测传感器以检测并获知所述电梯内乘坐人员的重量总和信息,预先在所述控制器6内输入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及所述电梯外所能检测到的区域范围,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及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并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上楼或下楼信号并控制所述电梯运行,反之则不运行且报警装置启动;若所述乘坐人员位置信息在所述区域范围之内,所述电梯运行至需求楼层停止,反之则不停止;

S3:所述显示器显示电梯运行情况及电梯内还能乘坐人数以给乘坐人员提供信息。

其中,所述步骤“S2”的具体操作为:所述比值区域模块5还包括人体重量范围,所述控制器6接收所述重量信息并与所述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信息在所述重量范围内,则用所述重量范围的最大值减去所述控制器6接收的重量信息的重量值得到重量差值,将所述重量差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比对,若所述重量差值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则再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减去所述重量差值得到新的重量差值,将所述新的重量差值的绝对值与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比对,依次循环直至所述重量差值或其绝对值不在所述人体重量范围值内,得到电梯还能继续承载的人数并运行所述电梯向上或向下运动。

综上所述:通过在控制器6内设置比值区域模块5,将电梯内乘坐人员的重量总和与电梯所能承受的重量范围作比对以获知电梯内还可乘坐人数并在显示器上显示,以节约等待时间;将电梯外乘坐人员的位置信息与区域范围作比对以判断乘坐人员是否在区域范围内,若不在则不在按钮按下的楼层停止,反之亦然,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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