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进货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8038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进货斗。



背景技术:

在生产流水线的前端,物料需要放置在物料斗内,如果料斗是平的,则需要流水线前面安排一个人手动放置物料到流水线上,浪费人力成本、劳动强度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方便调节的进料装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进货斗,包括架体和料斗,所述料斗的一端通过铰链与架体活动连接,使料斗能绕铰链进行旋转,料斗的另一端通过调节机构与架体活动连接。所述调节机构能让料斗上下调节斜度,其包括绳、位于架体顶部的滑轮和位于滑轮下部的滚筒,所述滑轮通过两端的滑轮轴支撑在架体顶部固定的支耳内,并能沿滑轮的轴心自由旋转。所述绳悬挂于滑轮上面,其一端与料斗缠绕连接并固定好,另一端与滚筒缠绕连接并固定好。所述滚筒通过其两端的滚筒轴支撑在架体上,并能沿轴心自由旋转,所述滚筒轴上还设有定位装置和摇动装置,当旋转摇动装置的时候,摇动装置带动滚筒旋转,从而带动绳上下移动,进一步带动料斗能绕铰链上下旋转,达到调节斜度的目的。调节好了斜度后,通过定位装置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滚筒的两端还设有固定的挡板,防止滚筒3在旋转的时候将绳缠绕到滚筒之外。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装置包括滚筒轴上固定设置的定位盘,定位盘上设有若干定位孔,所述架体上设有与定位孔相对应的固定孔,当旋转定位盘到某一位置时,定位孔与固定孔能处于同一位置,当处于同一位置时,将插销插入孔内,起到定位的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摇动装置为固定设置于滚筒轴上的摇柄,方便旋转滚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绳为钢丝绳,在保持柔软性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强度,延长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易于操作使用:通过设置手摇的调节机构,可以很方便的调节料斗的斜度,并能通过定位孔和插销来固定调节好的斜度,当斜度调节到合适位置的时候,能使料斗上的物品自动滑落到流水线上,省去了人工操作,节约了人力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进货斗,包括架体1和料斗2,架体1两端高度不一致,低的一端设有铰链21,高的一端设有调节机构。所述料斗2的一端通过铰链21与架体1活动连接,使料斗2能绕铰链21进行旋转,料斗2的另一端通过调节机构与架体1活动连接。所述调节机构能让料斗2上下调节斜度,其包含了绳61、以及位于架体1顶部的滑轮6和位于滑轮6下部的滚筒3,绳61为钢丝绳。所述滑轮6通过两端的滑轮轴支撑在架体顶部固定的支耳11内,并能沿滑轮的轴心自由旋转,支耳11与架体1顶部的横梁固定为一体。所述绳61悬挂于滑轮6上面,其一端与料斗2缠绕连接并固定好,另一端与滚筒3缠绕连接并固定好。所述滚筒3通过其两端的滚筒轴支撑在架体上,并能沿滚筒的轴心自由旋转。滚筒3的两端还设有固定的挡板31,防止滚筒3在旋转的时候将绳61缠绕到滚筒之外。

在滚筒轴上还设有定位装置和摇动装置,定位装置包括滚筒轴上固定设置的定位盘4,定位盘4上设有若干定位孔,在架体1上设有与定位孔相对应的固定孔,当旋转定位盘4到某一位置时,定位孔与固定孔处于同一位置时,用插销7插入孔内,起到定位的作用。摇动装置为固定设置于滚筒轴上的摇柄5,方便旋转滚筒3。

使用的时候,在料斗2上放置有物品,当需要调节斜度的时候,旋转摇柄5,从而带动滚筒3旋转,将带动绳61上下移动,进一步使得料斗2能绕铰链21上下旋转,达到调节斜度的目的。调节好斜度后,将定位盘4上的定位孔对准架体1上的固定孔,然后在孔内插入插销7,从而使之保持固定。当需要再次调节斜度的时候,拔出插销7即可重新旋转滚筒3。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易于操作使用:通过设置手摇的调节机构,可以很方便的调节料斗2的斜度,并能通过定位孔和插销7来固定调节好的斜度,当斜度调节到合适位置的时候,能使料斗2上的物品自动滑落到流水线上,省去了人工操作,节约了人力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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