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矿山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
背景技术:
矿山开采过程中,因加工粉碎等过程产生大量粉尘,对周围环境及人体造成潜在危害,因此不能直接向大气排放,必须经过除尘处理。矿山的粉尘主要由矿石微粒和其他粉状物组成,状态上分为干粉尘和湿粉尘。在矿山开采以及后续加工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主要集中在钻爆过程、破碎、筛分和皮带传送、运输、转载过程中。一条完整的矿山加工生产线,需要经过破碎、筛分、研磨、运输、集料等工序,每一道工序,伴随着矿石的碎裂与移动,细微级颗粒会逐步分离出来,从而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粉尘。粉尘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一般情况下粉尘粒径越小,在空气中越不易沉降,难以捕集,随着空气的流动,造成长期大范围污染,并易于随空气吸入呼吸道深部,对人体的危害亦越大。
目前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降尘措施,不仅给设备和环境造成破坏,还给矿山安全生产造成一定的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包括放料箱以及设置于底部的支腿,所述放料箱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放料箱内设有传动轴,所述传动轴之间设有传输皮带,所述放料箱侧壁上贯穿有第一连管,所述第一连管端部安装有第一喷头,所述放料箱顶部右侧设有水箱,所述水箱内设有水泵,所述水泵右侧连通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另一端贯穿于放料箱侧壁,且出水管端部安装有喷淋装置,所述喷淋装置底部对应于放料箱底部设有放水口,所述喷淋装置右侧设有第二连管,所述第二连管端部也安装有第一喷头,所述放料箱右侧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底部侧壁设有刮板,所述刮板底部设有废料收集箱。
优选的,所述喷淋装置上设有第二喷头,且第二喷头在喷淋装置上呈阵列分布。
优选的,所述刮板底部位于放料箱侧壁上连接有活动轴,所述刮板顶部还连接有弹簧。
优选的,所述第一喷头的数量为3个,所述喷淋装置上的第二喷头数量为9个。
优选的,所述放水口上设有阀门和滤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方便,通过在进料口和出料口采用生物纳膜喷洒实现降尘抑尘处理,再通过喷淋装置降尘,降尘效率良好,能够去除空气中绝大部分粉尘,给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了一份保障,而且运输过程中将运输空间逐渐缩小,减少了粉尘污染空间,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大大提升了该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的使用功能性,保证其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喷淋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放料箱、2支腿、3进料口、4传动轴、5传输皮带、6第一连管、7第一喷头、8水箱、9水泵、10出水管、11喷淋装置、12放水口、13第二连管、14出料口、15收集箱、16第二喷头、17弹簧、18活动轴、19刮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包括放料箱1以及设置于底部的支腿2,所述放料箱1顶部设有进料口3,所述放料箱1内设有传动轴4,所述传动轴4之间设有传输皮带5,所述放料箱1侧壁上贯穿有第一连管6,所述第一连管6端部安装有第一喷头7,所述放料箱1顶部右侧设有水箱8,所述水箱8内设有水泵9,所述水泵9右侧连通有出水管10,所述出水管10另一端贯穿于放料箱1侧壁,且出水管10端部安装有喷淋装置11,所述喷淋装置11底部对应于放料箱1底部设有放水口12,所述喷淋装置11右侧设有第二连管13,所述第二连管13端部也安装有第一喷头7,所述放料箱1右侧设有出料口14,所述出料口14底部侧壁设有刮板19,所述刮板19底部设有废料收集箱15,所述喷淋装置11上设有第二喷头16,且第二喷头16在喷淋装置11上呈阵列分布,所述刮板19底部位于放料箱1侧壁上连接有活动轴18,所述刮板19顶部还连接有弹簧17,所述第一喷头7的数量为3个,所述喷淋装置11上的第二喷头16数量为9个,所述放水口12上设有阀门和滤网。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一种煤料运输降尘装置,工作时,煤料通过进料口3进入放料箱1,通过传输皮带5运输出去,在放料过程中,在第一连管6和第二连管13处接入生物纳膜原料,通过第一喷头7对进料口3和出料口14进行降尘抑尘处理,启动水泵9,通过喷淋装置11对传输皮带5上的煤料进行降尘处理,通过刮板19刮掉粘覆在传输皮带5的煤料,掉落在废料收集箱15内,废水通过放水口12排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