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料盘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8909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接料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接料盘工装。



背景技术:

接料盘为材料加工、生产过程常用的一种结构简单、使用便捷的接料装置,一般设计为底部呈平面、光滑的结构。对于一些在制备过程中呈液态,出料后会凝固成固态产品的高分子材料,如热塑性聚氨酯TPU材料,在使用接料盘盛装前期料或尾料时,常因物料的凝固易与接料盘粘合为一体,从而造成接料盘中的物料待固化后很难从接料盘中分离的问题,给生产带来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接料盘工装,以方便接料盘中物料凝固后与接料盘的分离操作,利于物料的回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

一种接料盘工装,包括具有矩形敞口并呈盘状的本体,环所述本体敞口的边缘设有挡板,在其中一侧挡板上铰接设置有撬动杆,所述撬动杆的一端延伸至本体底部并连接有薄片状的撬动铲,所述撬动杆的另一端延伸至本体外并设置有按压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在所述挡板上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撬动杆铰接于支撑柱的顶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支撑柱转动设于挡板上。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挡板与本体边缘的连接处具有圆弧状的过渡面。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在所述本体内设有沿对角线布置的分隔条纹线,以将所述本体内划分为四个存储区,并在各存储区内设有呈波浪形的条纹结构。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于所述本体的底部设有防滑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接料盘工装,通过在盘状本体边缘处的挡板上铰接设置撬动杆,并配合在撬动杆延伸至本体底部的一端连接撬动铲,延伸至本体外的另一端设置按压部的结构,实现经由反复推动按压部的操作使撬动铲上下移动,从而撬动在接料盘内盛接的固化物料,不仅方便物料与接料盘的分离操作,而且更利于物料从接料盘中的分离、回收。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撬动杆与挡板之间,通过在挡板上增设支撑柱的结构使撬动杆与挡板铰接,更利于撬动杆的连接与使用;进一步设置支撑柱可进行转动,以调整撬动杆的角度,增大撬动作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挡板与本体边缘的连接处呈圆弧状过渡面设计,或在本体内增设条纹结构,都可增大物料与接料盘间的接触面积与间隙,避免固化死角,利于物料与接料盘的分离。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本体底部增设防滑胶垫,利于使用中防止接料盘的滑动。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接料盘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本体;2、挡板;3、撬动杆;4、撬动铲;5、按压部。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本实施例涉及一种接料盘工装,如图1所示,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1为矩形、敞口盘状结构,在环绕本体1敞口的边缘设置挡板2,于其中一侧挡板的中部或其它位置上铰接设置撬动杆3,所述撬动杆3的一端延伸至本体1底部连接有撬动铲4,撬动铲4呈薄片状,并与本体1底部相贴合设置;所述撬动杆3的另一端延伸至本体1外设置有按压部5,按压部5可设计成方便按压的任何形状,如矩形、圆形、椭圆形等,还可在按压部上增加按压胶垫或按压把手。

所述挡板2与撬动杆3的铰接形式,可通过在挡板2上连接支撑柱,并将撬动杆3铰接在支撑柱顶部的结构实现;为方便调整撬动杆3的角度,所述支撑柱可转动连接在挡板2上。增设支撑柱的铰接结构,更方便撬动杆与挡板的连接,以及撬动杆的使用,增大撬动作用。

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接料盘工装盛接物料后,待物料凝固得到整块材料,然后通过反复推动按压部的操作使撬动铲在接料盘内上下移动,从而撬动盛接的固化物料,不仅方便操作,而且更利于物料从接料盘内分离,便于物料的回收。

为减小撬动杆与挡板间的磨损,并进一步增大撬动铲对固化物料的撬动作用,还可在挡板2与撬动杆3之间铺设橡胶垫。当然,在撬动杆铰接于支撑柱上时,橡胶垫位于支撑柱和撬动杆之间,具体上橡胶垫可为粘设在支撑柱与撬动杆相接处的部位。

为增大物料与接料盘间的接触面积与间隙,避免接料盘存在固化死角,以利于物料与接料盘的分离,将所述挡板2与本体1边缘的连接处设计成圆弧状过渡面,进一步的,还可在所述本体1内沿对角线布置分隔条纹线,以将所述本体内划分为四个存储区,并在各存储区内设置呈波浪形的条纹结构。

进一步为方便本实用新型接料盘工装的使用,在所述本体1的底部还可增设防滑胶垫,防止接料盘在使用时的滑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所得的技术方案,都应涵盖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